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说明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2月24日,湖州三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参加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的公开拍卖出让,经过竞价,竞得编号为浔2023(工)-08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2月28日《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竞得土地使用权公告》。
2、202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450万米高强度预制管桩构件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惠州三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近日与惠州市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本着平等友好、诚信共赢原则,就位于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横沥分园东南片区HL-03-06-01地块的开发建设和项目实施协商达成一致,惠州三和建材拟投资建设“年产450万米高强度预制管桩构件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规模不低于7.69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总投资占比不低于70%,并签署《项目实施监管协议书》。具体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3月1日《关于子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450万米高强度预制管桩构件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公告》。
3、2023年3月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155号),深交所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具体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3月4日《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4、2023年3月28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并更新相关申报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和《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5、2023年03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具体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3月30日《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韦泽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志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玉引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韦泽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志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玉引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3-030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4日通过邮件、短信、微信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韦泽林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议案》
因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授权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5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230万元(包括内控审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待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后,可以根据2023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在250万元之内适当调整审计费用,审计费用将综合考虑行业收费及公司规模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3-031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4日通过邮件、短信、微信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维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议案》
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授权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5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230万元(包括内控审计)。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待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后,可以根据2023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在250万元之内适当调整审计费用,审计费用将综合考虑行业收费及公司规模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3-034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梁肖林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郭韵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黄志业
■
2、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时会计师事务所也具有独立性。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亦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待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后,可以根据2023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在250万元之内适当调整审计费用,审计费用将综合考虑行业收费及公司规模确定。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2022年度年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3-033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和2022年6月1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因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议案》,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授权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对公司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有关资料进行了认真详细的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公司本次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主要是为确保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经过认真审查,公司本次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主要是为确保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事项,并同意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3-035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4:30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中山市小榄镇同兴东路30号三和管桩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提案中,提案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上述提案全部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提案分别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同日公司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7日- 2023年5月18日 9:30- 15:00。
3、登记地点: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永恒
联系电话:0760-28189998
传 真:0760-28203642
电子邮箱:shgz@sanhepile.com
联系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同兴东路30号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3037”,投票简称为“三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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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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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3-032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