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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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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188 公司简称:龙江交通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23,316,398.7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3,272,766.62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12,327,276.66元,可供分配利润110,945,489.96元。

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7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的分类标准,公司属于“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G)”,行业大类代码 54。

公路作为最基础、最广泛的交通基础设施,是衔接其他各种运输方式和发挥综合交通网络整体效率的主要支撑,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十三五”时期,我国公路交通保持了较为平稳的发展态势,发展水平跃上新的大台阶,全国公路总里程接近520万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6.1万公里。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聚焦提升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质量,提升公路养护效能、提升路网管理运行和服务水平,提升道路运输服务品质,增强创新发展动力, 增强安全应急保障,推进公路绿色发展和推进行业治理能力全面提升等八项重点任务。未来随着运输结构调整等,我国公路交通将呈现多样化、差异化等特征。

公司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板块唯一上市公司,拥有哈大高速的收费经营权。哈大高速路产质量、配套设施、服务水平等在省内首屈一指,享有“龙江第一路”的美称。

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由原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分立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为黑龙江省唯一一家高速公路板块上市公司。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收费公路,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 产品、建筑材料,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的项目除外,国营贸易管理或国家限制项目取得授权或许可后方可经营),公路养护服务,园林 绿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拥有哈尔滨到大庆段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主营哈大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为过往车辆提供通行服务并按照政府收费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哈大高速公路的通行费为公司主要营业收入来源。

此外,公司子公司龙运现代为黑龙江省内最大的出租车运营企业,为哈尔滨广大市民出行提供运营服务,目前拥有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1461个;公司发起设立的黑龙江信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已开发、建设群力040地块并进入尾盘销售;公司参股龙江银行并成为其第三大股东,通过派驻董事实现权益法核算,合并利润为公司又一收入来源。为落实“一体两翼”发展战略,公司以全资子公司深圳东大(现已更名为龙翼投资)为平台,开展股权投资、集采业务等经营活动,以期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不断充电蓄能。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总资产5,225,944,971.76元,同比上升3.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507,198,060.25元,同比上升0.11%,营业收入435,272,521.11元,同比下降1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316,398.77元,同比下降 26.63%,每股收益 0.0944元,同比下降 26.1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3-016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下午13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2名,刘霄雷监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监事会主席侯彦龙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彦龙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23,316,398.7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3,272,766.62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12,327,276.66元,可供分配利润110,945,489.96元。

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7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在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后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2.公司2022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苏的各项规定。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在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后认为:

1.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公允的反映了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3.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二)、(三)、(四)、(七)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3-018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0,945,489.96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7元(含税)。

截至2023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1,315,878,57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10,408,65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4,411,785.1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60.34%。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0,408,656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上述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体现了公司充分重视对广大投资者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实际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3-019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

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定价原则,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形成依赖。

● 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5 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上年度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江银行”)存款情况以及与控股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龙高集团”)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的经营计划,对2023年全年累计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

(下转650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海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斌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海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海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海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斌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海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斌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海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斌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