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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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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LED背光源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以及电容式触摸屏主要工序深加工,LED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是平板显示屏的重要组成部分,平板显示屏可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数码相机、车载显示器、医用显示仪、工控显示器等领域。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深圳新材料,主要从事新能源锂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锂电复合铜箔可应用于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和消费类电池。

经过多年不断的创新与积累,公司在产品研发、生产工艺、质量管理、供货能力等方面稳步提升至行业先进水平,获得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已进入京东方、天马、信利、华星光电、德普特、东山精密、立德通讯、延锋伟世通、航盛电子、创维、台冠等知名企业的供应链体系;公司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比亚迪、长城、吉利、红旗、上汽集团、奇瑞、长安、本田、丰田、铃木、现代、大众、沃尔沃、标致、雷诺、宾利等汽车品牌智能座舱上以及华为、荣耀、小米、OPPO、vivo、三星等知名品牌的终端智能手机和平板、笔电上。

2006年,公司设立时主要从事LED背光源业务;2007年公司开始介入触摸屏业务,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公司在LED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业务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LED背光源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以及电容式触摸屏主要工序深加工,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经营模式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1年,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深圳新材料,主要从事新能源锂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主要产品为锂电复合铜箔。

(二)公司主要产品情况

1、LED背光源和Mini LED背光源

背光源又称背光模组,是将点光源或线光源转化为面光源的器件,为液晶显示信号图案提供光源,使画面可被肉眼读取,因其在应用时被置于液晶显示模组的背面,故称为背光源。LED背光源是指用LED灯作为发光光源的背光源,具有亮度高、发光均匀、照明角度大、可调、高效率、低功耗、寿命长、轻且薄等性能。

Mini LED顾名思义是指微小LED,通常行业以LED尺寸小于200um定义为Mini LED,小于50um定义为MicroLED。因MicroLED尺寸更小,通常应用于直显,Mini LED尺寸更大,通常应用于背光。Mini LED背光从结构来说属于直下式背光,LED(PKG灯珠或Chip)规则的排布于视区下面,以前的直下背光只是整面发光,无法实现高对比度画质,随着行业技术不断发展,只要LED数量足够,通过分区电路设计和驱动IC分区控制,就可实现分区控光(Local Dimming)的功能,分区控光可弥补LCD屏因液晶不足以完全关闭光线穿透的缺点,实现媲美OLED的高对比度画质。Mini LED背光,根据光源不同,分为POB和COB两种类型,POB(Package on board)光源为封装的灯珠,通常为白光,也有蓝光;COB(Chip on board)光源为裸蓝光晶片。POB光源尺寸大,且灯珠成本较高,通常应用于低分区,厚度较厚的显示产品,如车载屏、显示器、TV、工业屏等;COB光板尺寸小,可做高密度排布,通常应用于高分区,厚度薄的产品,如平板、笔电等薄型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生产应用于车载、平板、笔电和智能手机的中小尺寸LED背光源及Mini LED背光源。

(1)公司车载背光源产品结构如下:

(2)公司手机LED背光源产品结构如下:

(3)公司平板/笔电LED背光源产品结构如下:

(4)公司Mini LED背光源产品结构如下:

公司生产的侧入式LED背光源主要由铁框(胶铁一体、铸件)、导光板、FPC、LED、石墨片、扩散片、上下增光、遮光胶带等组成;生产的Mini LED背光源主要由铝板(铸件)、灯板(POB灯板、COB灯板)、反射片、扩散板(扩散膜)、分光膜、增光膜、上铁框、泡棉等材料组成。

2、电容式触摸屏

电容式触摸屏是利用人体与触摸屏间的电荷流动侦测触摸位置进行工作,当手指接触感应屏时,人体的电场让手指和触摸屏表面形成一个耦合电容,手指从接触点吸走一部分电荷形成一个很小的电流,控制器通过侦测电流进行精确计算得出触摸点的位置。触控面板与显示面板一起组成了可以进行人机交互的终端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电容式触摸屏业务是对客户提供的液晶面板玻璃进行薄化、镀膜等深加工。

(1)薄化工序

薄化工序系在显示面板完成后,用化学蚀刻方法对玻璃基板进行薄化处理,以达到产品轻薄化的效果。玻璃基板的薄化工序不仅可以使得显示面板更加适应终端消费者对于产品轻薄化的需求,还可以改善显示效果,提升用户体验。

(2)ITO镀膜

ITO(Indium Tin Oxides,氧化铟锡)是一种具有良好透明导电性能的金属化合物,具有禁带宽、可见光谱区光透射率高和电阻率低等特性,广泛地应用于平板显示器件的生产制造中。

公司在电容式触摸屏部分的主要加工工序系对玻璃面板进行ITO镀膜,使得原本不具有导电功能的玻璃面板获得导电功能,然后再对其进行黄光蚀刻工序产生触控线路,使得玻璃面板获得触控功能。

(3)高阻膜

公司对客户提供的Full In-Cell触控面板进行高阻膜工序加工,采用相关化合物来形成高阻膜涂层。高阻膜一方面起导走电流、消除静电的功能,另一方面由于其材料的高电阻特性而不会屏蔽内侧的触控电路。

(4)低阻膜

公司对客户提供的外挂式触控面板进行低阻膜工序加工,采用相关化合物来形成低阻膜涂层。低阻膜由于其低电阻特性,具有良好导电性能(消除静电),同时屏蔽触屏线路与显示屏之间的电流干扰。

3、锂电复合铜箔

锂电复合铜箔是指在塑料薄膜PET、PP、PI等材质表面上先采用真空溅射的方式,制作一层金属导电层,然后采用离子置换或其它的方式,将铜层加厚到1微米或以上厚度制作而成的一种新型材料。锂电复合铜箔质量相对电解铜箔轻,从而可以提升电池能量密度、同时可以提高电池的安全性并降低材料成本,这些优点使得锂电复合铜箔将成为未来锂电负极集流体的主要材料。

(三)2022年度经营情况概述

2022年,随着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下滑及OLED技术的替代,导致公司手机背光源收入持续下滑,专显类背光源及玻璃深加工业务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采取降本增效管理措施,盈利能力有所改善。同时,公司积极布局新能源电池材料复合铜箔产业,发展战略得到进一步落实,呈现向好的发展态势。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982.3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74%;期间费用合计17,556.8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17%,其中:销售费用2,480.4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0.82%,管理费用6,544.4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9.57%,研发费用6,837.4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0.77%,财务费用1,694.4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92%。实现营业利润-21,076.9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37.75%;实现利润总额-21,330.2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37.14%;实现净利润-22,384.5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36.9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332.7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36.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781.4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34.61%。

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207,168.9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1,838.95万元,股本18,496.6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4.97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28.32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为了应对市场变化,主动调整市场竞争策略,进行产品结构调整,降低手机背光源产品销售份额,加大对专显背光源产品的研发投入,对外开拓客户及市场,对内细抓降本增效,提升产品盈利能力和竞争力;持续扩大液晶面板玻璃深加工业务,确保玻璃深加工业务规模稳步增长;积极布局新能源电池材料制造领域,开拓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

1、策略性调整产品结构,收缩手机背光源产能,重点控制人工和材料成本,提升产品竞争力;同时丰富产品线,配合客户需求提供贴合、检测、代工等增值服务。进一步加大对车载背光源的研发投入,开发出多款大尺寸车载背光源、Mini LED背光源及抬头显示类背光源HUD,产品的结构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车载背光源产品销售规模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升;在生产自动化方面,公司开发引进了多条车载背光源全自动生产线,在行业处于领先地位,提升了公司车载背光产品的竞争力;提前布局G5大板薄化线体,提升大板薄化市场占有率,加大对核心客户的维护力度,使得客户粘性进一步增强,公司面板玻璃薄化业务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

2、技术研发方面:

公司在专显背光源、液晶面板玻璃深加工及新能源电池材料等产业投入资源加大研发力度。

背光源产品方面,开发出多款POB、COB等Mini LED背光源、应用于Mini LED背光源中的扩散板和反射杯等核心材料以及超高亮HUD抬头显示背光源产品并已首次批量应用于新能源汽车上,获得客户好评。

玻璃深加工业务方面,成功开发出车载高阻膜和低阻膜产品,且性能优越,并已实现量产。

新能源电池材料方面,成功开发出应用于锂电池的复合铜箔产品,该产品具有重量轻、能量密度高、安全性高、成本低、应用广泛等诸多优点。目前,该产品已送样多家头部客户,验证测试工作进展顺利,部分客户已开始小批量出货,获得了客户的认可。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上述财务指标营业收入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的数据与已披露的 2022 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相关数据存在差异,原因系已披露的部分营业收入数据不满足总额法核算要求,现将该部分营业收入调整为净额法核算,具体影响金额如下: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1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3月17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2022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经2022年4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和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授予登记完成,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6月20日,实际授予人数80人,实际授予数量为561.69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3、2022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2022年7月22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赣州投资建设锂电池复合铜箔生产基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2022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人民币6,200万元向深圳市宝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材料”)进行增资,谢开亮以现金人民币800万元向深圳新材料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深圳新材料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9,000万元,公司持有深圳新材料88.89%股权,谢开亮持有深圳新材料11.11%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7月26日深圳新材料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变更(备案)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深圳新材料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投资者共青城景从湛泸拾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景从股权投资”)进行增资。经友好协商,公司、谢开亮、深圳新材料与景从股权投资签订《增资扩股协议》。景从股权投资向深圳新材料增资人民币4,200万元(其中1,000万元作注册资本,剩余3,200万元为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完成后,深圳新材料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对深圳新材料的持股比例由88.888889%变为80.00%,深圳新材料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2022年9月20日深圳新材料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变更(备案)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5、2022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二级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深圳新材料以现金的方式对赣州市宝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新材料”)增资人民币5,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赣州新材料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6,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8月24日赣州新材料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二级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6、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宝明股东林浩先生持有上海宝明45%股权转让给公司,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上海宝明100%股权。

2022年11月11日上海宝明办理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

7、2022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2022年11月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债转股的方式对宝明精工增资,宝明精工以债转股的方式对赣州宝明增资。公司对宝明精工66,000.00万元的债权,以债转股的方式向宝明精工增资,其中7,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9,0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宝明精工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00万元。宝明精工对赣州宝明31,000.00万元的债权,以债转股的方式向赣州宝明增资,其中1,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赣州宝明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6,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2日 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

2022年11月8日赣州宝明办理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二级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2022年11月9日宝明精工办理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

8、2022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22年12月6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LED背光源扩产建设项目”、“电容式触摸屏扩产建设项目”和“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

9、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2023年2月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并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马鞍山市投资建设“宝明科技复合铜箔生产基地项目”和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宝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新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并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2023年2月2日公司与马鞍山市宁马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管委会签订了《宝明科技复合铜箔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建设合同》;同日,安徽新材料办理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马鞍山市博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2023年4月21日公司、安徽新材料、马鞍山市横望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和马鞍山市宁马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管委会签订了《宝明科技复合铜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代建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项目代建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10、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3月28日,以6.4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0名激励对象授予1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截至报告披露日,正在办理授予登记。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任富增先生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张春先生汇报的《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2年度经营管理层的主要工作情况。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王孝春先生、任富增先生、李后群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下转65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