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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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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73版)

(六)广西巴马俪全饮料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广西巴马俪全饮料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文骥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主要股东:广西巴马铂泉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水处理设备、农产品、百货批发兼零售;商务信息、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末总资产【2,775】万元,净资产【-12,606】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583】万元,实现净利润【-99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该公司依法存续,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七)上海万枫酒店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万枫酒店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连锋

注册资本:46.69万美元

主要股东:ASIA PACIFIC GROUP INTERNATIONAL LIMITED持股100%。

经营范围:餐饮服务,旅馆,停车场(库)经营,物业管理,健身服务,足浴,美容店,会务服务,日用百货、工艺品(文物、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的批发、进出口,食品流通(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末总资产【9,693】万元,净资产【80】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96】万元,实现净利润【117】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三)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八)上海奉贤正阳置业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奉贤正阳置业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勇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要股东:上海新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批发、零售。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末总资产【166,478】万元,净资产【65,449】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9,476】万元,实现净利润【45,91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6.3条第(三)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各项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有国家指导价格的,按照国家指导价格确定;没有国家指导价格的,以市场价格确定;无市场价格的,定价原则为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加成合理的利润确定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关联方提供的酒店住宿和会务服务因办公招待等因素仍会有持续的采购需求,交易金额预计不会发生较大变化。公司与德国菲林格尔控股有限公司的咨询服务合同目前仍在执行中。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属于偶发性关联交易,考虑到上述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经营管理活动产生,且交易涉及金额较小,因此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资产及业务独立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3-021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二、《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三、《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制度文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3-022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更换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李明宝先生的辞职报告。李明宝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下属子公司的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明宝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李明宝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实际控制人丁福如先生及公司股东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吕啸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吕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与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股东的推荐,提名吕啸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更换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吕啸先生,男,汉族,197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1年3月至2015年12月,任滨特尔北京公司公司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21年12月,任凯士比集团通用工业事业部副总裁;2022年9月至今任新发展集团常务副总裁。

吕啸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3-014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17年5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7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2017]168号)核准,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8,052.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707.3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345.18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6月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418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注:期末余额未包含单位C类定期存款70,000,000.00元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40,500,000.00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55,766,633.16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14,856,961.67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制定了《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1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西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期末余额未包含华瑞银行单位C类定期存款70,000,000.00元和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40,5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8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99.1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的《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7年8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2018年8月17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2019年8月27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9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2020年8月17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2020年8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1年8月18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2021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2年8月16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2022年8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0.00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2017年8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决议及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3、2019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决议及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2020年8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总裁和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决议及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2021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总裁和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决议及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6、2022年8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总裁和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决议及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报告期内,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8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8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变更原募投项目“三层实木复合地板建设项目”为“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新项目总投资1.5亿元;拟使用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1.5亿元,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19年3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9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决定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做适当调整,增加三层实木复合地板生产线,变更后的项目为“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包括三层实木复合地板及多层实木复合地板)。

3、2019年12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0年12月。

4、2020年12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1年8月。

5、2021年9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2年8月。

6、2022年8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3年8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元

附件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元

注: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开工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拟竣工时间为2023年8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土建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目前处于厂房内所需设备的采购、安装和调试之中。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3-012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以及会议相关材料等。

(二)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上海东方美谷JW万豪酒店会议室召开。

(三)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由于工作原因,董事Thomas V?hringer先生、独立董事曹效军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董事出席人数符合《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Jürgen V?hringer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报告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及《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1元(含税),截至2023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355,491,770股,以355,491,770股为基数计算,合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3,554,917.70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57%;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财务预算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新增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等服务,期限一年。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Jürgen V?hringer、丁福如、Thomas V?hringer、李明宝、刘敦银、丁佳磊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金融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金融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辞职及更换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及更换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追加控股子公司投资基建预算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追加控股子公司投资基建预算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3-013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以及会议相关材料等。

(二)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上海东方美谷JW万豪酒店会议室召开。

(三)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出席人数符合《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斌先生主持。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自我评价意见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状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出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1元(含税),截至2023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355,491,770股,以355,491,770股为基数计算,合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3,554,917.70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57%;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财务预算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新增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且交易金额占同期公司营业总收入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公司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金融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金融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追加控股子公司投资基建预算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追加控股子公司投资基建预算的公告》。

1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出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3-016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中,立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下转27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