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74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时根据市场化定价原则,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相关事宜。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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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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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韩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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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赵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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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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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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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职业队伍,符合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要求。本次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3-018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最终授信额度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而确定。
● 审议程序: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基本情况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最终授信额度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而确定。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3-019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3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28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为2023年度担保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在具体担保协议签署时提供相关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中被担保人菲林格尔木业(上海)有限公司、菲林格尔智能家居(上海)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计划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80%;公司董事会提示投资者充分了解上述情况,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融资能力,更好地解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中的资金需求问题和支持部分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顺利推进融资计划和提高整体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28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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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计划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被担保人情况请见附表。
(2)担保方式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
(3)上述担保计划额度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4)上述担保用于各被担保人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日常经营和融资需要等,具体融资及担保金额根据各被担保人实际情况及各机构实际审批的额度确定。
(5)公司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并根据实际情况,在具体担保协议签署时提供相关反担保。
(6)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基于目前业务情况作出的预计,为提高业务办理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确定具体被担保人(含授权期限内新增、新设)的实际担保额度、在同一类别被担保主体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以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相关事宜。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担保计划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所制定,有利于满足公司现阶段业务需求及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制定2023年度担保计划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2023年度业务需求,确保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0%。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表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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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3-020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金融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金融产品额度:授权额度为单笔5亿元以下,同时累计最高余额不超过上述规定为限,在限定额度内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 投资类型:利用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资信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诚信记录良好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中低风险金融产品。
● 投资期限: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一、投资金融产品概述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金融产品的议案》,内容如下: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拟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流动性的前提下,利用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资信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诚信记录良好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中低风险金融产品。授权额度为单笔5亿元以下,同时累计最高余额不超过上述规定为限,在限定额度内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内部审计机构有权对公司投资金融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金融产品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投资金融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流动性的前提下,有效利用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短期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金融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3-023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控股子公司投资基建预算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菲林格尔家居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地板、木门及生态板新建用房项目
● 投资金额:调整前:预算含税总价人民币(大写)贰亿元整(人民币20,000万元),调整后:预算含税总价人民币(大写)贰亿柒仟万元整(人民币27,000万元)。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投资项目工程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面临政策、市场、工程建设等风险,或受子公司自筹资金进度等因素的影响,建设进度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本项目投资金额等均为预估数,具体数额以后续实际情况为准,因此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可能面临项目效益存在因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变化而不达预期收益的风险。
一、追加投资项目概述
2020年3月4日,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苏省丹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高端智能家居项目投资合作协议》,项目总投资12亿元,计划首期投资比例约占总投资的60%,其中外资注册资本金2,000万美元,占地面积约300亩。由公司在江苏省丹阳经济开发区设立项目并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建设和生产经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与江苏省丹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上述合作协议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及第五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菲林格尔家居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已完成一期用地和正在推进二期用地,位于江苏省丹阳市丹西公路南侧,312国道以西,沪蓉高速以北,面积分别为175亩及140亩的土地使用权购买工作。2021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基建的议案》,一期用地175亩项目投资总规模预算含税总价人民币(大写)贰亿元整(人民币20,000万元)。目前一期用地项目尚处于基建阶段,根据该项目投资基建的实际情况,本次基建项目投资规模预算总价拟增加7,000.00万元,基建预算含税总价由原来的人民币(大写)贰亿元整(人民币20,000.00万元)调整为人民币(大写)贰亿柒仟万元整(人民币27,000.00万元)。
公司本次追加基建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基建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菲林格尔家居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地板、木门及生态板新建用房项目
(二)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菲林格尔家居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丹阳市毗邻沪蓉高速与G312交叉口
(四)项目建设内容:新建地板、木门及生态板项目用房,建筑面积约74,203.24平方米。
(五)项目投资规模:
调整前:预算含税总价人民币(大写)贰亿元整(人民币20,000.00万元)
调整后:预算含税总价人民币(大写)贰亿柒仟万元整(人民币27,000.00万元)
(六)资金筹措方式:自筹+银行贷款
(七)项目建设周期: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明确的开工之日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暂定:365日历天。
三、本次追加投资的原因
由于“菲林格尔家居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地板、木门及生态板新建用房项目”初次项目投资金额为预估数,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在原预算部分项目的基础上做了部分调整,并新增河道驳岸及桥梁、绿化景观及厂区供水等工程项目,加上原材料成本及人工成本上涨和其他等多重客观因素的影响,现已签订的项目合同及预计新增投入的费用尚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鉴于项目尚未完成,因此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者银行贷款的方式继续投入上述项目,以促进项目早日建成投产。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有利于满足“菲林格尔家居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地板、木门及生态板新建用房项目”实际建设运营的资金需求,加速公司该项目的建设落成,完善公司战略布局和产能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项目工程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面临政策、市场、工程建设等风险或受子公司自筹资金进度等因素的影响,建设进度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项目投资金额等均为预估数,具体数额以后续实际情况为准,因此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可能面临项目效益存在因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变化而不达预期收益的风险。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3-024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林海公路7001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2日
至2023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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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与本通知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公司将另行披露《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6、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9、11、12、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菲林格尔控股有限公司、ASIA PACIFIC GROUP INTERNATIONAL LIMITED、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申茂仓储有限公司、上海多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刘敦银。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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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日上午09:30一11:30,下午13:00一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林海公路7001号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的,代理人除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外,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传真登记:传真登记时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传真须在2023年05月16日上午09:30一11:30,下午13:00一17:00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将上述文件传真至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林海公路7001号,证券事务部,邮编:201414。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俞志豪、董天顺
联系电话:021-67192899;传真:021-67192415;
邮箱:zqswb@vohringer.com。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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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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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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