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
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苏农银行 公告编号:2023-017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
说明会的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上午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 至5月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本行邮箱office@szrcb.com进行提问。本行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行已于2023年4月28日发布《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本行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本行计划于2023年5月10日上午9:00-10:00举行2022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本行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0日上午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董事长徐晓军先生,独立董事朱建华先生,行长庄颖杰先生,董事会秘书陆颖栋女士,计划财务部总经理顾建忠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上午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本行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 至5月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本行邮箱office@szrcb.com向本行提问,本行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苏农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3969870
联系传真:0512-63968772
联系邮箱:office@szrcb.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苏农银行 公告编号:2023-010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本行东太湖办公大楼429会议室(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10888号)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3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3人,董事长徐晓军先生因公务原因委托董事庄颖杰先生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庄颖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在《上海证券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盈利水平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四、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报告公司股东大会。
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五、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预算方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声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的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关联交易活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2022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报告公司股东大会。
八、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声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拟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选聘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安永华明具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的服务能力,根据对安永华明的服务意识、执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的判断,同意聘请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九、关于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唐林才、陈志明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声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预计的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公司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出席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相关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十一、关于制定《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股东回报规划》是在综合考虑相关监管部门要求、股东权利、银行业发展状况、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的。公司《股东回报规划》考虑公司合理的资金需求,在满足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水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兼顾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及决策机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股东回报规划》中的各项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提名熊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熊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次提名的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熊凛先生具备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相关任职人员资格,具备丰富的履行相关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本次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熊凛,男,1981年10月出生,湖北武汉人,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2003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客户经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张家港支行副行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相城支行行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常熟支行行长;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机构金融部、城建开发部总经理;复星康健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重庆协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融资部总经理。现任江苏亨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总裁。
十三、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于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十四、2022年度董事薪酬待遇方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待遇方案是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绩效考核制定的,符合《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相关制度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待遇方案》。
十五、2022年度审计报告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十六、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合规、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并能够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发展情况持续优化,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同意该报告。
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十七、2022年度社会责任(ESG)报告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十八、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十九、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在《上海证券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二十、关于制定《2023-2027年信息科技外包战略》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一、2022年度主要股东履约评价报告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2022年度对外投资情况报告》《2023年一季度经营情况报告》等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苏农银行 公告编号:2023-012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该事项对本行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和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6日,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唐林才、陈志明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本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可。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声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事前认可声明:公司预计的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预测金额及所涉及交易内容符合业务实际需求,其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符合公允性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对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关于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公司预计的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公司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出席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相关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关联方范围及业务类型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等7个企业类关联集团、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1个金融机构类关联方、吴江市飞洋化纤有限公司等1个单个关联法人以及公司关联自然人2023年度的授信业务预计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同时,对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于银行机构关联交易类型定义,对本行与关联方发生的服务类、存款类等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计。
授信业务具体是指本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保证,包括贷款、贷款承诺、承兑、贴现、证券回购、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保函、透支、拆借、担保、债券投资及其他实质上由本行或本行的理财产品承担信用风险的业务。服务类关联交易包括信用评估、资产评估、法律服务、咨询服务、信息服务、审计服务、技术和基础设施服务、财产租赁以及委托或受托销售等。存款类关联交易包括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期限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本行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作如下安排: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预计额度、业务余额均为敞口授信额度与低风险额度(不含全额保证金业务)加总。
(2)公司2022年6月对苏州市奕双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增授信额度5500万元,新增后授信敞口总额度17700万元,品种为信用证敞口。已根据一般关联交易管理要求,对该笔在预授信之外的新增授信进行备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股东大会作出新的预计额度方案时止。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
1、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11月20日,公司前身为吴江市光电通信线缆总厂,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心田湾,法人代表崔根良。注册资本230,000万元,其中崔根良出资135,000.10万元(占比58.70%)、崔巍出资94,999.90万元(占比41.30%)。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各种系列电缆、光缆、通信器材(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金属材料(除贵金属外)、煤炭、五金交电、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装潢材料、针纺织品、纺织原料(除棉花)、铁矿石、铁矿砂、日用百货批发零售;金属镀层制品、铝合金型材的制造加工;经营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和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财务咨询;农副产品销售。
(2)公司财务情况
2022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2,734,844万元,净资产719,928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91,256万元,净利润29,894万元。
(3)公司与本行关系
公司为本行持股5%以上的股东。
2、江苏亨芯石英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江苏亨芯石英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18日,前身为江苏亨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北路168号,法人代表殷国亮。注册资本10,000万元,由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全额出资10,000万元(占比100%)。公司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一般项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伺服控制机构制造;伺服控制机构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特种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仪器仪表销售;货物进出口。
(2)公司财务情况
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95,911万元,净资产44,428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2,634万元,净利润9,885万元。
(3)公司与本行关系
公司为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体。
3、苏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苏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8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基金小镇13幢301室,法人代表熊凛。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由南中信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美元(占比60%)、江苏亨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美元(占比40%)。公司主要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2)公司财务情况
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168,185万元,净资产48,447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6,572万元,净利润6,807万元。
(3)公司与本行关系
公司为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体。
4、亨通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亨通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31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钟秀南路999号,法人代表崔巍。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亨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额出资(占比100%)。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旅游景区开发、管理及运营;旅游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及运营;文化实业投资;文化艺术活动策划;展览展示;会议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食品销售;停车场服务;经济与商务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物业管理。
(2)公司财务情况
2022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91,370万元,净资产41,939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697万元,净利润-1,190万元。
(3)公司与本行关系
公司为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体。
5、广德亨通铜业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广德亨通铜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30日,办公地址在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县新杭经济开发区,法人代表钱福林。注册资本为7,000万元,由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额出资(占比100%)。公司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进出口代理。
(2)公司财务情况
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34,225万元,净资产8,265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44,598万元,净利润523万元。
(3)公司与本行关系
公司为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体。
6、江苏亨通精密铜业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江苏亨通精密铜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7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七都大道10号,法人代表曹卫建。注册资本为14,000万元,由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全额出资。公司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
(2)公司财务情况
2022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49,350万元,净资产15,215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8,806万元,净利润397万元。
(3)公司与本行关系
公司为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体。
(二)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
1、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7月17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人民路6号,法人代表徐少华。注册资本为3,500万元,其中徐少华出资1,450万元(占比41.43%)、李金娥出资600万元(占比17.14%)、陆俊明出资600万元(占比17.14%)、李荣林出资250万元(占比7.14%)、徐志明出资200万元(占比5.71%)、张建芳出资100万元(占比2.86%)、李彩娥出资100万元(占比2.86%)、唐林才出资100万元(占比2.86%)、濮斌彬出资100万元(占比2.86%)。公司主要经营范围:通信电缆、光纤光缆、光电缆材料及附件、光器件、通信设备生产、销售;实业投资;废旧金属的收购。
(2)公司财务情况
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151,754万元,净资产138,142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799万元,净利润25,071万元。
(3)公司与本行关系
公司为本行持股5%以上的股东。
2、吴江市恒益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吴江市恒益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20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人民路6号,法人代表陆俊明。注册资本800万元,由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08万元(占比51%)、李金娥出资160万元(占比20%)、陆俊明出资152万元(占比19%)、李荣林出资80万元(占比10%)。公司主要营业范围:生产销售:电线电缆、光电线缆材料、附件。
(2)公司财务情况
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17,071万元,净资产16,630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037万元,净利润964万元。
(3)公司与本行关系
公司为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体。
3、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4日,前身为吴江市恒通电缆厂,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七都工业开发区,法人代表徐少华。注册资本1,700万元,由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额出资(占比100%)。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电线电缆(通信电缆、光缆)、铜杆、铜丝、铜粒生产销售。
(2)公司财务情况
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49,426万元,净资产43,845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3,691万元,净利润1,599万元。
(3)公司与本行关系
公司为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体。
4、吴江飞乐恒通光纤光缆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吴江飞乐恒通光纤光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28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人民路6号,法人代表李彩娥。注册资本8,000万元,其中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7,920万元(占比99%)、徐少华出资80万元(占比1%)。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光纤光缆生产销售;铜粒、铜米、铜杆、铜丝生产销售(不含冶炼);塑料粒子生产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铝杆铝丝销售;网络工程设计、安装;废旧物资(废旧金属)回收(危险废物除外);通信设备、电子产品代购、代销。
(2)公司财务情况
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66,466万元,净资产40,021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6,325万元,净利润2,231万元。
(3)公司与本行关系
公司为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体。
(三)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
1、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22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民营开发区,法人代表陈雪华。注册资本8,600万元,其中陈雪华出资7,740万元(占比90%)、沈水英出资860万元(占比10%)。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绦纶化纤丝、混纺复合丝、针纺织品、服装生产、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和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第一类和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和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信息咨询服务;社会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
(2)公司财务情况
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46,621万元,净资产25,410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397万元,净利润537万元。
(3)公司与本行关系
因本行监事周建英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被认定为本行主要股东。
2、吴江恒宇纺织染整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吴江恒宇纺织染整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14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双阳村4组,法人代表陈雪华。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250万元(占比65%)、沈水英出资1,750万元(占比35%)。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化纤、棉布染色、成衣加工;成衫染色、丝织物染色;化纤面料,服装织造、加工、销售。
(2)公司财务情况
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34,175万元,净资产25,737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353万元,净利润1,852万元。
(3)公司与本行关系
公司为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体。
3、吴江恒宇纺织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吴江恒宇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7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双阳村4组,法人代表陈雪华。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占比60%)、沈水英出资200万元(占比40%)。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纺织品、丝绸面料、化纤原料、服装销售。
(2)公司财务情况
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43,805万元,净资产37,691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503万元,净利润1,935万元。
(3)公司与本行关系
公司为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体。
(四)吴江市盛泽化纺绸厂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
吴江市盛泽化纺绸厂有限公司由本行董事陈志明控制,被认定为本行的主要股东,该关联集团部分成员情况如下:
1、苏州市奕双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苏州市奕双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6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黄家溪村,法人代表陈志明。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其中陈志明出资8,000万元(占比80%)、杨丽英出资2,000万元(占比20%)。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生物质纱线研发、生产、销售;喷气织物、经编织物生产;化纤丝加弹加工、销售;纺织物、纺织原料、墙布、PVC材料销售;纺织品研发;墙纸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一般项目:纺纱加工。
(2)公司财务情况
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80,451万元,净资产46,462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932万元,净利润662万元。
(3)公司与本行关系
公司为吴江市盛泽化纺绸厂有限公司的关联体。
2、吴江市双盈化纺实业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吴江市双盈化纺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12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黄家溪村,法人代表杨丽英。注册资本为16,000万元,其中杨丽英出资15,000万元(占比93.75%)、陈建明出资1,000万元(占比6.25%)。公司主要经营范围:针纺织品、服装生产、加工;化纤纺丝、加弹;针纺织品、化学纤维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公司财务情况
2022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80,383万元,净资产61,261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0,876万元,净利润1,733万元。
(3)公司与本行关系
公司为吴江市盛泽化纺绸厂有限公司的关联体。
(五)吴江市新吴纺织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
1、吴江市新吴纺织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吴江市新吴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21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圣塘村(园区路1666号),法人代表吴留生。注册资本12,000万元,其中吴留生出资9,600万元(占比80%)、吴梦超出资2,400万元(占比20%)。公司主要营业范围:喷气织物织造;化纤丝加弹;软件开发;纺织丝绸、化学纤维、服装、机电产品、皮件、箱包、纺机纺配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公司财务情况
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49,402万元,净资产25,198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439万元,净利润1,787万元。
(3)公司与本行关系
因本行监事吴菊英女士担任公司的财务主管,公司被认定为本行主要股东。
2、吴江佳力高纤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吴江佳力高纤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11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圣塘村33组,法人代表吴梦超。注册资本20,000万元,由吴梦超全额出资(占比100%)。公司主要营业范围:高性能差别化聚酯纤维生产;软件开发;高性能纤维、化学纤维、服装、皮革制品、箱包、纺机配件、针纺织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公司财务情况
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52,479万元,净资产28,666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7,944万元,净利润440万元。
(3)公司与本行关系
公司为吴江市新吴纺织有限公司的关联体。
(六)苏州市好旺商务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
1、苏州市好旺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苏州市好旺商务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2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永康路商业街2号楼4F65号,法人代表王小东。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苏州沃得博格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出资990万元(占比99%)、苏州市民建智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出资10万元(占比1%)。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商场的策划管理;商务咨询;软件开发;房屋租赁;出租服务代理;亲子游乐服务;物业管理;建材、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及配件、水暖器材、金属材料、包装材料、日用百货、文具用品、办公用品、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及其周边设备、家具的批发、零售。
(2)公司财务情况
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16,166万元,净资产7,496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622万元,净利润1,243万元。
(3)公司与本行关系
公司为本行原主要股东吴江市恒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苏州沃得博格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控股的公司。吴江市恒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自2022年5月23日起不再为本行主要股东。基于审慎原则,本行在自2022年5月23日起的12个月内仍将苏州市好旺商务管理有限公司列为关联方。
2、苏州顺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苏州顺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7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阳澄湖中路29号百汇商业广场1幢370室,法人代表朱响辉。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苏州盛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990万元(占比99%)、苏州市昌顺兴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出资10万元(占比1%)。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商业企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商务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会议会展及相关服务;信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房地产中介;保洁服务;停车场服务;室内装修;绿化维护;酒店管理;餐饮管理。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
(2)公司财务情况
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8,142万元,净资产3,043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552万元,净利润617万元。
(3)公司与本行关系
公司为苏州市好旺商务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体。
(七)苏州汉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
苏州汉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向本行派驻监事王渝涵,被认定为本行主要股东,该关联集团部分成员情况如下:
1、苏州市投资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苏州市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7月,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娄葑北摆宴街华成大厦1幢114室,法人代表人王渝涵,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占比20%)、王渝涵出资人民币9,900万元(占比19.8%)、苏州汉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9,730万元(占比19.46%)、苏州板青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8,338.5万元(占比16.68%)、苏州晨星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6,584万元(占比13.17%)、张家港保税区千德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416万元(占比6.83%)、葛敏出资人民币972.4万元(占比1.94%)、苏州都盛商贸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854万元(占比1.71%)、陆平出资人民币160.1万元(占比0.32%)、许叶静出资人民币20万元(占比0.04%)、蔡宏出资人民币15万元(占比0.03%)、沈瑞霞出资人民币5万元(占比0.01%)、张曦出资人民币5万元(占比0.01%)。经营范围:开展地方配套项目 、本市重点生产性建设项目及横向经济联合、三来一补等项目的投资业务,销售公司投资所分享的产品、提供经济技术咨询服务、实业投资、有价证券投资。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纺织品、通讯器材、计算机、日用百货;财务咨询、企业投资信息咨询;贵金属设计及产品销售;珠宝首饰制造;装帧流通人民币等。
(2)公司财务情况
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129,169万元,净资产99,983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7,686万元,净利润6,811万元。
(3)公司与本行关系
公司为苏州汉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关联体。
2、苏州苏投贵金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苏州苏投贵金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28日,注册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东大街83号1幢101室,法定代表人顾建花,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由苏州市投资有限公司全额出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文艺创作;咨询策划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装帧流通人民币;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钟表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
(2)公司财务情况
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50,338万元,净资产15,188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5,058万元,净利润1,403万元。
(3)公司与本行关系
公司为苏州汉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关联体。
3、苏州欧周金饰珠宝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苏州欧周金饰珠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13日,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港浪路1号1幢1楼,法定代表人常昊,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东吴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40万元(占比52%)、欧阳竹军出资人民币960万元(占比48%)。经营范围:设计、加工生产、销售黄金饰品;设计、销售工艺品;设计、加工生产模具。一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
(2)公司财务情况
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28,384万元,净资产9,625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7,603万元,净利润145万元。
(3)公司与本行关系
公司为苏州汉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关联体。
4、东吴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东吴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7日,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港浪路1号1幢1楼,法定代表人王渝涵,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由苏州市投资有限公司全额出资。经营范围: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贵金属纪念币(不含流通)、邮票的销售;金银制品、珠宝、玉石、翡翠、文化礼品的设计、检测及相关咨询、生产加工、销售及进出口业务;贵金属精炼及回收业务;办公用品的设计与销售;贵金属制造行业工业设备及零部件、料件的租赁及提供技术、维修等配套服务;电子商务技术开发;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一般项目:经营流通人民币;装帧流通人民币。
(2)公司财务情况
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130,002万元,净资产43,122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06,615万元,净利润5,609万元。
(3)公司与本行关系
公司为苏州汉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关联体。
5、苏州东吴黄金进出口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苏州东吴黄金进出口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4日,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娄葑北区创投工业坊59幢,法定代表人常昊,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由东吴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全额出资。经营范围:金银制品、珠宝、玉石、工艺礼品的设计、加工、销售及进出口业务。
(2)公司财务情况
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10,778万元,净资产7,129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449万元,净利润137万元。
(3)公司与本行关系
公司为苏州汉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关联体。
(八)金融机构类关联方
1、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27日,办公地址在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号,法人代表季颖。公司为深交所中小板A股上市公司,注册资本21.70亿元,大股东为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18%)。
(2)公司财务情况
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1,875.33亿元,股东权益157.26亿元,吸收存款1,395.84亿元,发放贷款及垫款1,150.28亿元;至2022年末实现营业收入48.2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82亿元。
(3)公司与本行关系
本行监事杨相宁先生担任该公司的独立董事。
(九)其他关联法人
1、吴江市飞洋化纤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吴江市飞洋化纤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16日,办公地址在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梅堰双浜村,法人代表徐雪英。注册资本800万元,由徐菲出资720万元(占比90%)、徐雪英出资80万元(占比10%)。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涤纶化纤、涤纶化纤粒子生产、销售;纺织品、化纤原料销售;道路货运经营(危险货物除外);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2)公司财务情况
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13,545万元,净资产9,426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011万元,净利润982万元。
(3)公司与本行关系
公司为原本行职工监事徐雪良的主要社会关系徐雪英担任执行董事的公司。
(十)其他自然人
本行对关联方自然人的授信包括个人经营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表内外授信业务品种。本着风险可控和操作高效的原则,在交易条件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的前提下,2023年拟对关联自然人单户授信金额在1,000万元以内,且总授信金额在10,000万元以内的授信业务预计额度,主要用于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等业务。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即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是公司正常银行业务,对公司无不良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苏农银行 公告编号:2023-013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2年末拥有合伙人22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2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818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安永华明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4.9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2.82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2.7亿元)。 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16家,收费总额人民币7.63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一次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露女士。
陈露女士,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媛媛女士。
王媛媛女士,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杭翔先生。
郭杭翔先生,于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5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曾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3年度审计工作费用预计为人民币134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收费22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基本持平。
二、拟聘请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基本情况、执业资格、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安永华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议案。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安永华明具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的服务能力以及严密的质量控制体系,能够在未来执业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继续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对安永华明的服务意识、执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的判断,对于公司本次聘请安永华明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我们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拟聘请安永华明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选聘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安永华明具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的服务能力,根据对安永华明的服务意识、执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的判断,同意聘请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苏农银行 公告编号:2023-014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股息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综合考虑了当前国内外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金融行业更趋严格的资本监管要求,公司正处于转型发展的阶段,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作为内源资本和业务发展资金,推动战略发展规划实施,支持业务发展及结构优化,提高抗风险能力,维护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9,230万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4,038万元,期末累计实际可供分配利润193,268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按本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4,923万元;
(二)按本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提取一般准备38,654万元;
(三)按本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5%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48,317万元;
(四)派发股利的方案:由于“苏农转债”已进入转股期,公司将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若以202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803,073,107股为基数,预计将派发现金红利30,652万元。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149,230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8,345万元,若以202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803,073,107股为基数,预计将派发现金红利30,652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41%,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属行业为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在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持续深化的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更加趋严的监管政策要求的背景下,整体银行业经营将更加追求服务实体经济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平衡。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处于深化结构调整、加快战略转型的发展阶段,坚持“服务三农、服务中小、服务城乡”的市场定位,深化转型创新,着力服务地方经济,不断做大做强做优,整体呈现出“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本需求
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3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2亿元。2023年,公司将继续坚守定位,落实企业社会责任担当,为实体经济、“三农”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助力,积极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必要的支持,因此公司2023年经营发展需要有力的资金及资本支持。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综合考虑了2023年以来国内外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金融行业更趋严格的资本监管要求,公司正处于转型发展的阶段,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作为内源资本和业务发展资金,推动战略发展规划实施,支持业务发展及结构优化,提高抗风险能力,维护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全部用于充实公司资本水平。相关预计收益水平取决于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其中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盈利水平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银行、证券监管机构指导意见;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合理,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促进本行的长远发展。同意该项议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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