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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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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任正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月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魏文萍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115,235.74 万元,下降45.08%,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建筑施工业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倍特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期货”)支付期货交易保证金增加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14,554.27万元,增长42.83%,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倍特期货投资基金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 30,700.68 万元,下降29.56%,主要系本报告期建筑施工业收回工程款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25,809.06 万元,增长29.05%,主要系本报告期应收期货交易保证金增加所致。

(5)存货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 2,428.83万元,增长36.17%,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未科技”)维持了快速发展良好势头,IGBT产品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31.75%,相应产能和存货增加。

(6)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7,681.91万元,增长31.53%,主要系本报告期待抵扣增值税进项增加。

(7)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6,931.82万元,增长37.80%,主要系本报告期成都倍特启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一期投资款完成实缴,以及围绕功率半导体产业链新增投资所致。

(8)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8,602.63万元,增长35.09%,主要系本报告期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9)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14,475.31万元,下降35.88%,主要系本报告期建筑施工业支付到期票据所致。

(10)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 128,888.48万元,下降20.82%,主要系本报告期建筑施工业支付供应商款项所致。

(11)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 2,378.66万元,下降39.81%,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上年度职工薪酬所致。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 42,885.75 万元,增长63.83%,主要系本报告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3)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 16,198.37 万元,增长25.50%,主要系本报告期增加应付供应链ABS款项。

2、利润表项目

(1)税金及附加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 204.12万元,增长60.70%,主要系本报告期上缴税费增加计提税金及附加增加所致。

(2)管理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47.82 万元,增长32.73%,主要系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新增摊销森未科技无形资产以及公司规模扩大管理成本增加所致。

(3)投资收益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 310.72 万元,下降719.62% ,主要系本报告期对联营企业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 623.42万元,增长181.18%,主要系本报告期倍特期货及其子公司投资基金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5)信用减值损失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 428.44万元,增长57.79%,主要系本报告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88,463.91万元,下降190.51%,主要系本报告期期货交易保证金净流出增加以及建筑施工业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7,871.20万元,下降40.04%,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髙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高端功率半导体器件和组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8,922.31万元,增长70.00%,主要系本报告期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成都高新西区高端功率半导体器件和组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公布并实施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截至披露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受理,尚在审核中,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且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相关公告详见2022年8月16日、2022年9月6日、2022年12月14日、2023年1月20日、2023年2月7日、2023年2月10日、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3日、2023年4月11日和2023年4月15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任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月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文萍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任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月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文萍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3-37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任正、冯东、贺照峰、胡强、申书龙、杨砚琪、龚敏、张腾文、马桦董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由任正董事长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认为,该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该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39)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3-4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通知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3-38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谢志勇监事会主席,郑辉、晏庆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谢志勇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核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认为,该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该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39)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3-42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建筑业务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建安)从事建筑施工业务。根据相关行业信息披露指引规定,现将倍特建安2023年一季度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营概况

(一)新签订单数量及金额

2023年一季度,倍特建安新签订单39个,金额约91.88亿元。

(二)已签约未完工订单数量及金额

截止2023年3月31日,倍特建安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单124个,金额约346.47亿元。

(三)已中标未签约订单数量及金额

截止2023年3月31日,倍特建安累计已中标未签约订单5个,中标金额为2,679.81万元。

二、重大项目基本情况

上述有关经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且未经审计,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最终以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3-41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董事会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37)。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8日下午1: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至2023年5月18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0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以上审议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大会审议事项之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4月8日、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8.00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事项做出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9.00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此外,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已于2023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传真登记、信函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请注明“高新发展2022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字样并致电028-85184100予以确认)。

股东办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未注明复印件的均须提供原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及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票帐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和5月16日9:30至16:30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85130316 (028)85184100

传真:(028)85184099

联系人:张涵洁、叶超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28。

2、投票简称:“高新投票”。

3、填表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2023年5月1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对于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盖法人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为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为止。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3-40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56,196.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2.09%,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49,242.75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未半导体)的实际担保余额为4,6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四川倍智数能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2,353.91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累计担保审批额度不超过17.39亿元(含公司截至本公告日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和已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控股子公司芯未半导体的担保额度5.39亿元)。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建安)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2亿元。该担保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如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为倍特建安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该授权将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中对董事会的原授权予以终止(具体详见2022年6月9日、2022年7月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二、倍特建安基本情况

(一)注册资本:83,100万元人民币

(二)注册地点: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

(三)成立日期:2001年4月9日

(四)法定代表人:祝庆

(五)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建筑防水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制冷工程及暖通空调设备、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安装工程、工程勘察设计、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以上经营项目凭资证书经营);销售钢材、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非标准设备的制作、加工、销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不含气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六)倍特建安股权结构图:

(七)倍特建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八)倍特建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九)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人:公司

(二)被担保人:倍特建安

(三)担保金额:不超过12亿元

(四)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四、提供反担保情况

如公司为倍特建安提供前述担保,则倍特建安将在公司为其提供前述担保所形成的担保责任范围内,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倍特建安提供上述担保额度,将有利保障倍特建安正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基于倍特建安具有偿债能力和保障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倍特建安的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56,196.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2.09%,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的实际担保余额为49,242.75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芯未半导体的实际担保余额为4,6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四川倍智数能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2,353.91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累计担保审批额度不超过17.39亿元(含公司截至本公告日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和已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控股子公司芯未半导体的担保额度5.39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3-39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