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3-05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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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属于通信设备制造行业,是一家从事军队电子信息化、音视频指挥系统、网络通信等业务领域并提供专业解决方案的重点高新技术企业。2013年公司开始从事国防信息化事业,分别在北京和沈阳设立研发中心。
公司始终坚持以国家战略为牵引,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力,坚持国产自主可控的发展方向,聚焦军用电子信息技术,打造国防科工产业知名品牌,为客户提供军工信息化产品及系统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音视频系统、国产自主可控设备、单兵信息化装备、专网移动宽带设备等;涉及的解决方案主要包括音视频指挥系统、无线宽带系统、智慧营区、战场信息网络训练导调系统等,重点应用于国防军队。
公司依靠多年来在移动通信及行业信息化领域积累的大量先进技术和经验,深入拓展音视频、无线宽带系统等军队信息化建设领域。公司以"科技强军、产业报国"为己任,以形成全链条、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科技深度融合的企业战略发展格局为目标,先后承担了5G移动通信、宽带集群、救援电台、军用国产交换机和安全平板等多个预研和型研项目,以及军委科技委国防科技研究项目,构建了完备的军事宽带移动通信体系,实现了国产核心交换设备的安全自主可控,攻克了新一代单兵装备小型化、轻量化技术难题。
公司在产品及服务方面主要能够提供军队专用视频指挥和会议系统、音视频融合设备;提供有线通信、终端等国产自主可控设备;提供多模综合平板终端、全骨传导和智能通讯战术耳机等单兵信息化装备;提供宽带移动便携式中心站、军用LTE多用户接入、无线宽带自组网等专网移动通信设备以及提供音视频指挥、无线宽带系统、智慧营区、战场信息网络训练导调系统等全方位解决方案。
其中音视频指挥系统包含电视会议、视频指挥、IP话音调度、视频监控等分系统,可实现各种模拟视频、计算机、网络、音频、视频等模拟和数字等各种信号的无缝接入,实现远程音视频信息交互、各分会场之间的远程会议应用及图像信息综合汇聚;无线宽带通信系统主要利用无线专网技术的多媒体音视频调度,数据采集等,实现系统检测、信息监控、音视频调度、数据实时采集等功能,该系统可以直观地为指挥调度提供决策支持,满足对人员、设备和各种信息资源的集中、统一调度管理。
经过多年努力,公司基于自主知识产权的无线通信等技术,逐步建立了满足军队学院训练基地野外演练的战场信息网络训练导调系统、满足军队营区提高战备组织与训练管理能力,提高战场后勤支援保障和装备保障能力的智慧营区系统,从而更好的实现了辅助军队进行高效信息化管理与指挥决策。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军工业务客户多采用招投标形式,公司经过几年的市场深耕,秉承“诚信、规范、合作、创新”的理念,快速、高效的解决客户提出的各项需求,并为客户提供全方位解决方案。
目前公司的采购计划主要根据客户需求而定。公司主要采用询价、比价、议价等方式在合格供应商中进行非招标采购。公司有比较完善的采购管理及控制体系,除成本控制、交期控制、质量控制外,还需配合招投标环节、安装施工环节、调试验收环节及现场保障环节,并需符合严格的军检要求。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根据客户订单情况,合理安排生产,进行订制化生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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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1、公司于2022年09月19日与哈尔滨哈船导航技术有限公司相关股东签署了《股权收购及增资意向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哈尔滨众志创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哈尔滨聚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汪天润持有的哈船导航82.50%股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09月20日、2022年09月21日、2022年10月20日、2022年11月19日、2022年12月16日以及2023年0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意向协议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2、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与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政府、上海熵熠签署了《高效异质结(HJT)太阳能电池及组件项目投资框架协议》,共同投资建设5GW 高效异质结(HJT)太阳能电池及组件项目。
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各方仍在积极推进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01月03日、2023年02月02日、2023年03月03日、2023年04月0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投资框架协议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2023-017)、《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2023-02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2023-046)。
(二)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同日召开的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产生了职工代表监事及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审内控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三)增加经营范围
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3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2年6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已于2022年6月17日办理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关于完成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四)控股股东破产清算及控制权变更
公司控股股东瑞丽湾因债务纠纷被债权人万向信托股份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事项,已由云南省瑞丽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云南省瑞丽市法院已指定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管理人”)担任瑞丽湾管理人并进入司法拍卖程序,瑞丽湾股份依法被拍卖。
2022年12月20日,瑞丽湾被拍卖13,874,000股股份,该股份于2023年2月6日办理完过户手续,瑞丽湾持股比例由23.42%降到19.42%;杜方先生持有公司20%股份,被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破产清算被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2023年2月8日披露的《关于原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截至本报告期披露日,瑞丽湾持有公司31,216,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00%。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3-054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
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为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维通信”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瑞丽市瑞丽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丽湾”)持有公司的15,608,2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50%,将在淘宝网-阿里司法拍卖破产频道公开拍卖。
2、本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拍卖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根据瑞丽湾破产清算一案,瑞丽湾管理人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变价方案》,管理人将在淘宝网-阿里司法拍卖破产频道公开拍卖瑞丽湾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
公司于近日收到瑞丽湾管理人发来的《告知函》:瑞丽湾管理人拟将瑞丽湾持有公司的31,216,500股股份进行第三次拍卖。拍卖相关事宜请关注管理人通过全国破产企业重整信息网(pccz.court.gov.cn)、淘宝网(sf.taobao.com)、管理人微信公众号(rlwlyglr)发布的拍卖公告。其中已有15,608,250股股份将于2023年05月16日15时至2023年05月17日15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司法拍卖破产频道(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详见公司于2023年0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一、本次拍卖基本情况
根据公开信息获悉,瑞丽湾持有公司的15,608,250股股份,将于2023年05月17日15时至2023年05月18日15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司法拍卖破产频道(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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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分项之和与合计数有尾差是由于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瑞丽湾累计被拍卖股份(包含本次拟被拍卖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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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2020 年 07 月 05 日瑞丽湾被拍卖的 18,500,000 股股份已完成过户。
2、2022 年 12 月 20 日瑞丽湾被拍卖的 13,874,000 股股份已完成过户。
3、2023 年 03 月 18 日瑞丽湾被拍卖的 15,608,250 股股份已完成过户。
4、2023 年 03 月 31 日瑞丽湾被拍卖的 10,405,500 股股份已完成过户。
5、2023 年 03 月 31 日瑞丽湾被拍卖的 5,202,750 股股份已完成过户。
6、2023 年 04 月 04 日瑞丽湾被拍卖的 4,918,000 股股份已完成过户。
7、上述内容中“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瑞丽湾累计被拍卖股份数量占其最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瑞丽湾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瑞丽湾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被质押、司法再冻结。
3、本次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股东情况将发生变化。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督促、配合相关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履行相关报告和公告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3-055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上午九点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4月16日以专人传递的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杜方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182,006.08元,合并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52,241,633.25元;母公司实现利润-55,924,245.55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6,280,560.48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以及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工作经营情况提交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黄晓波女士、房华先生、王凤仁先生、王宇航先生、朱香冰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预计2023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2,241,633.25元,实收股本346,850,017.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3年5月19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十、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函;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3-056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上午十点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4月16日以专人传递的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芳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了涵盖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和财务报告、资产情况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实际发展需求,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推动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2022年,公司未发生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2,241,633.25元,实收股本346,850,017.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3-059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容诚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预计2023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 王逸飞,2004年10月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多年来从事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年报业务。近三年签署过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玉宝,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多年来从事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年报业务。近三年签署过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无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复核人:吴宇,中国资深注册会计师、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神工股份 (688233.SH)、芯源微(SH.688037)、中触媒(SH.688267)、锌业股份(SZ.000751)、亚世光电(SZ.002952)。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预计2023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与上年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专业判断,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均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4.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函;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3-060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现定于2023年05月19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一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
(七)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3年4月28日将其具体内容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二)登记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在信函、电子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须在2023年5月15日15:30前送达至公司证券部)。
(四)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出席手续。
(五)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会议联系人:白利海、于波
电话:024-83782200
传真:024-83782200
电子邮箱:bailihai@allwintelecom.com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110179
(六)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0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231
2、投票简称:奥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
说明:
1.对于议案只可有一种表决方式,或同意,或反对,或弃权。请在相应的表决栏目上划√,不可以兼划,否则无效。
2.本表决票表决人必须签字,否则无效。
委托人名称(姓名): 受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注: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3-061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业绩网上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2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杜方先生;财务总监戴明女士;独立董事房华先生及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白利海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扫码自动匹配移动端)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3-062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2,241,633.25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52,241,633.25元,实收股本346,850,017.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主要原因
因 2018 年至2022 年期间,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和实际经营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对利润造成较大影响,导致截至2022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2,241,633.25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52,241,633.25元,实收股本346,850,017.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三、公司应对措施
公司在维系现有业务稳定的同时,积极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以改善公司经 营情况、实现公司持续发展。为改善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1)聚焦主营业务,加强产品研发及市场开拓,提高盈利规模;
(2)拓展新业务,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
(3)构建科学管理体系,保障高效执行力通过制定科学的指标分解与考核机制,解决目标与资源的匹配问题,充分调动团队积极性;通过完善组织管理、健全管理制度、梳理业务流程,不断提高企业运作效率;通过加强团队建设,倡导简单、务实、高效、创新工作文化,增强团队凝聚力、战斗力及创造力;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7日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
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对公司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均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04月16日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函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在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该等事项的报告后,我们认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房华、王宇航、朱香冰
2023年4月16日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较为完整、合理及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较好地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确保公司所属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及披露信息。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了涵盖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和财务报告、资产情况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实际发展需求,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推动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2022年,公司未发生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