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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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联系人:刘玥
4、联系电话:0512-87171278
5、邮箱:security@bafang-e.com
6、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3)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概述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500万股(含)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用于“电动两轮车驱动系统(苏州)制造项目”、“电动车驱动系统(天津)制造项目”、“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
综合考虑监管要求和市场情况,经审慎分析及与相关方的沟通,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涉及发行对象等内容进行了部分调整。公司于2022年2月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2年5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75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上述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原因
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复文件后,会同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各项事宜。目前,鉴于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文件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且当前市场环境已发生诸多变化,继续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不符合公司的实际需求。经审慎考量,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三、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动两轮车驱动系统(苏州)制造项目”、“电动车驱动系统(天津)制造项目”相关基建工程已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投入实施。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董事王清华先生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根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终止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和持续发展。董事会就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鉴于当前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等因素发生了诸多变化,公司拟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我们认为该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内外部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该事项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本次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741号《关于核准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43.4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下同)130,320.00万元,扣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费、承销费不含税金额合计4,823.40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125,496.6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123,758.02万元,其他发行费用1,738.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5日到位,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793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和使用情况良好。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2023-008)。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本次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投资产品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四)决议有效期
该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五)具体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可能由于政策变化、市场波动、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将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有保障的机构所发行的产品,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动向,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相关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2022年度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3、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将通过资产负债 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核算,通过利润表 “投资收益”科目对利息收益进行核算。
五、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3,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取得一定投资收益,为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现金管理实施单位及投资额度
现金管理实施单位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投资产品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三)决议有效期
该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资金来源及具体实施方式
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可能由于政策变化、市场波动、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动向,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相关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2022年度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3、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将通过资产负债 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核算,通过利润表 “投资收益”科目对利息收益进行核算。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2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并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金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议案的审议程序、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调整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下统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公告》(2023-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重要事项。在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过程中,监事会未发现相关参与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行为。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当前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等因素发生了诸多变化,公司拟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我们认为该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内外部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该事项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2023-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取得一定投资收益,为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2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