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35版)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15号文”),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同时,15号文要求上述两项解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16号文”),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同时,16号文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9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系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前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 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的影响情况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为基础初步测算(未经审计),预计减少2023年度折旧金额约3458.63万元。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为了更加真实的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以谨慎性原则为前提,结合公司固定资产历史实际使用年限和设备状态,参考行业惯例,公司对相应类别的固定折旧年限进行了梳理。
公司现有部分测试仪器性能稳定,使用寿命明显超过原定的5年折旧年限,原来按5年计提折旧未能真实反映该资产实际带来的现金流入状况。因此为了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测试仪器对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部分测试仪器的折旧年限。
2、会计估计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规定,对会计估计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3、会计估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变更前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变更前的折旧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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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计估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部分测试仪器的折旧年限延长为10年,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折旧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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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
规定,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因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公司已
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
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
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0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经营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同时,为了更好地探索新的业务领域,逐步在抗体制药领域加大投入,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热景生物”)拟引入青岛同程舜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核心员工持股平台)(以下简称“同程舜景”)和林长松以现金(3元/股)价格对控股子公司北京舜景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景医药”)增资1,056万元,其中,同程舜景增资金额786万元,林长松增资金额270万元。舜景医药股东热景生物、林长青、孙志伟放弃本次对舜景医药增资的优先认购权。增资完成后,热景生物持有舜景医药51.38%股权,林长青持有持有舜景医药32.70%股权,孙志伟持有舜景医药9.34%股权,同程舜景持有舜景医药4.90%股权,林长松持有舜景医药1.68%股权。
● 因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林长青先生与公司董事孙志伟先生为舜景医药的股东且在同程舜景持有股份,因此同程舜景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林长松先生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林长青先生直系亲属,因此林长松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控股子公司此次增资扩股构成关联交易。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增资行为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增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经营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同时,为了更好地探索新的业务领域,逐步在抗体制药领域加大投入,热景生物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引入同程舜景和林长松以现金(3元/股)价格共同对舜景医药进行增资,增资总金额为1,056万元,其中,同程舜景增资金额786万元,林长松增资金额270万元。舜景医药股东热景生物、林长青、孙志伟放弃本次对舜景医药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热景生物持有舜景医药51.38%股权,林长青持有持有舜景医药32.70%股权,孙志伟持有舜景医药9.34%股权,同程舜景持有舜景医药4.90%股权,林长松持有舜景医药1.68%股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也未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介绍
关联法人:青岛同程舜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关联自然人:林长松
(二)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林长青先生与公司董事孙志伟先生为舜景医药的股东且在同程舜景持有股份,因此同程舜景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林长松先生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林长青先生直系亲属,因此林长松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本次舜景医药股东热景生物、林长青、孙志伟放弃对舜景医药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拟引入同程舜景和林长松共同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构成关联交易。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舜景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01GB005U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旺西路26号院10号楼二层209室
法定代表人:林长青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1日
营业期限:2018年12月21日至2068年12月20日
(二)增资前后股权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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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放弃增资优先认购权说明
标的公司的其他股东均同意放弃优先增资权。
(四)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不涉及妨碍权属转移的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
属转移的情况。
(五)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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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本次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经董事会讨论一致决定,本次交易的资产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最终由交易双方基于市场化交易原则公平谈判确定。
经各方平等协商,投资主体拟以3元/股价格对舜景医药进行增资,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在公司已有领域的延续,通过增资的方式增大控股子公司的资金规模及研发投入,有利于增强其业务板块团队信心,助推业务发展,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形成长期绑定机制,促进子公司核心骨干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长期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
六、增资暨关联交易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主要用于控股子公司舜景医药的研发投入,其研发领域具有投资周期长、研发投入大的特点,存在研发失败的风险。
七、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林长青先生、孙志伟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相关意见
1、监事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审议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调动公司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更好地开展相关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3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高端一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16日通过邮件、电话等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长青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董事会对本议案相关人员薪酬采取了逐项表决,相关董事回避了本人的表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 高级管理人员余韶华薪酬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 其他人员薪酬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中关于公司董事的薪酬确认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林长青先生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林长青先生、孙志伟先生回避表决。
1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1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监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二层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靖召集并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监事会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监事会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监事会对本议案相关人员薪酬采取了逐项表决,相关监事回避了本人的表决事项,监事会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监事会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监事会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6、《关于审议〈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监事会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7、《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监事会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监事会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9、《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监事会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10、《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监事会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11、《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监事会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12、于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监事会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监事会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5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 永旺西路26号院中关村高端医疗器械园10号楼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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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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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持股凭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电子邮件中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9:00-11:00,14:00-16:00)
登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永旺西路26号院中关村高端医疗器械园10号楼
(三)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永旺西路26号院中关村高端医疗器械园10号楼
邮编:102629
邮箱:huayu.duan@hotgen.com.cn
联系人:段华禹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参会登记表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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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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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5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15号),同意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热景生物”)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55.00万股,发行价格为29.46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58,103,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59,032,143.0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9,070,856.9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9月24日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9月25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9]740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2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19年9月24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531.40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31.40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8,383.41万元,2022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0,077.75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9,829.33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684.79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手续费为0.14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3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8,213.9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年9月26日,本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008856100030820093)。本公司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热景(廊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和中德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5672019091988)。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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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0,077.7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提前进行募投项目的建设,截至2019年9月2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31.4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会专字[2019]8138号《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2019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531.4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0年4月20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6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0年9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1年度,上述资金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热景(廊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40亿元人民币)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热景(廊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热景(廊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2022年度,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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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66%,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规定。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用于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场地的议案》,计划使用不超过1,000万元的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用于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场地。
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场景免疫诊断仪器、试剂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的议案》,计划使用剩余超募资金6,824.90万元投入项目。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至2022年10月,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至2023年6月,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热景生物公司2022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热景生物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德证券认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德证券对热景生物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表1: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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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本表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7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4,736,633.48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728,180,599.39元。结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2023年公司发展资金需求的情况,在兼顾公司发展、未来投资计划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处于生物医药制造行业,包括体外诊断和生物药两个子行业,均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体外诊断是诊疗的前提,是现代检验医学的重要载体,提供了大部分临床诊断的决策信息,日益成为人类疾病预防、诊断和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人们保健意识的提高、医保政策的完善以及人口老龄化、保险覆盖率及支出不断增加、收入增长等因素的驱动,以及现代检验医学的发展及生物技术、光化学技术等相关技术的不断突破,体外诊断产业已成为我国最活跃、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目前我国体外诊断行业处于高速发展期,中国市场的巨大需求奠定了我国体外诊断行业的发展空间。
生物药相比化学药的研发更加复杂,其中涉及药物化学、分子和细胞生物学、免疫学、微生物学,晶体物理学、统计学、临床医学等多个领域,需要整合来自多个学科的专业知识技能,以执行研发战略并实现研发目标。由于专利、数据、排他权保护和生物药的复杂开发过程,简单地复制已经获得成功的生物药的商业壁垒很高。在生物药领域,创新药的研发是一项漫长、复杂和高额投入的过程。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战略布局
公司是一家聚焦于生物创新技术,布局并打造从疾病的早期筛查、诊断到治疗的生物高科技企业,是国内IVD领域首家科创板上市企业。公司始终坚持以“发展生物科技,造福人类健康”为使命,以创新为理念,以市场为导向,做强体外诊断主业,并基于生物技术发展趋势,积极拓展新的领域和战略布局。一方面,继续巩固及深耕体外诊断业务基础,扩大现有业务规模,不断探索自主创新诊断技术平台,在疾病诊断新领域积极研发拓展液体活检(糖链外泌体、DNA甲基化)的癌症早筛技术;另一方面,不断拓展公司战略业务,积极布局抗体药物、活菌药物、外泌体药物等生物制药领域前沿创新技术,并取得积极进展。
(三)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基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及战略布局,公司一方面积极推动体外诊断及生物药方面的研发项目布局,另一方面也在积极推进廊坊和北京两处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基于公司研发、新建项目投建安排及对外投资对资金需求,公司需要足够的资金储备来满足公司项目投资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为确保公司各经营项目的平稳推进,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历来重视以利润分配方式对投资者进行投资回报,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了公司投资发展规划后得出的审慎结果,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研发项目投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扩建及对外合作投资等,以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我们认真考虑了公司的发展规划和资金安排,存在明确使用规划,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未来更加有利于公司发展和回报投资者,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结合了公司的未来发展以及资金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从未来更加有利于公司发展和回报投资者的角度出发,此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要求。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本支出需求、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股东长远利益,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结合了公司的未来发展以及资金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1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向关联人销售商品类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较小,公司主营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况,日常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500万元,与上一年度持平,无增减变化。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林长青先生已回避表决。
针对《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 监事会已发表如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议,本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系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日常商业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固定资产采购和产品的销售,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固定资产采购和产品的销售,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约3,50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销售商品类预计交易金额1,500万,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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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与关联人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仅为初步统计数据,上年实际发生金额经审计的数据将在2022年度报告中披露;
2、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占同类业务的比例=该关联交易发生额/2022年度未经审计营业成本;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占同类业务的比例=该关联交易发生额/2022年度未经审计营业收入。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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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仅为初步统计数据,全年实际发生金额经审计的数据将在2022年度报告中披露。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北京森普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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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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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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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经营,在过往的交易过程中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3年度关联交易与关联人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向关联人销售诊断试剂、向关联人采购设备(生产、研发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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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定价原则,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宗旨签署交易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履约。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 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向关联人销售商品类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 比例较小,公司主营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日常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2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林长青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解中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石永沾先生不再担任财务总监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解中超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解中超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解中超先生简历
解中超,男,1980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CPA),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准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深圳南方民和北京分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经理;普华和顺(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北京鑫诺美迪基因检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嘉宝仁和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