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37版)
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4:《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议案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6:《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
议案7:《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8:《关于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议案9:《关于公司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议案10:《关于收购控股股东下属公司物业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11:《关于收购控股股东下属公司所持合伙企业相关权益及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12:《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2023-025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于2023年5月25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5日(星期四)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特别提示:因本次会议所审议部分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汪林朋、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慧鑫达建材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对该等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该等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与控股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关于收购控股股东下属公司物业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收购控股股东下属公司所持合伙企业相关权益及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方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杭州瀚云新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阿里巴巴(成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对《关于公司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回避表决。该等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居然大厦21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
(二)披露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会上作2022年度述职报告。上述审议议案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刊载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
1、上述第7项、第8项、第10项、第11项审议事项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方汪林朋、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慧鑫达建材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上述第9项审议事项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方关联方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杭州瀚云新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阿里巴巴(成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3、上述第5项、第6项、第7项、第8项、第9项、第10项、第11项、第12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23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4:00一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居然大厦21层
联系人:高娅绮、刘蓉、郝媛媛
联系电话:010-84098738,027-87362507
电子邮箱:ir@juran.com.cn
传真号码:027-87307723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居然大厦21层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文件、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文件。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85”,投票简称为“居然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参加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2023-013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加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成员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议案及其相关附件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2022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净利润差异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2022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净利润差异情况说明》。)
五、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置入标的资产业绩承诺补偿期满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置入标的资产业绩承诺补偿期满减值测试报告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
1、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2、贯彻落实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公司持续开展了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与评价工作,2022年进一步推动优化整改进程,接受监管检查,促进操作规范。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3、2022年公司未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公司2022年度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门店改造升级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的利率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商业惯例。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控股”)对本公司的财务资助有利于补充本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股东下属公司物业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收购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商业惯例,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本次收购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次收购中公司委托的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独立性。本次评估中,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所选用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备相关性,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收购。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控股股东下属公司物业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股东下属公司所持合伙企业相关权益及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收购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商业惯例,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本次收购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次收购中公司委托的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独立性。本次评估中,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所选用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备相关性,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收购。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控股股东下属公司所持合伙企业相关权益及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2023-014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9,677.01万元,扣除按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967.70万元及实际分派的2021年度分红金额104,811.21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4,959.6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4,857.76万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6,510,839,253股为基数(已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18,197,646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0,216.79万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后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如遇股权激励、业绩承诺补偿回购注销股本变化,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即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的原则对派发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一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且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自身持续发展和投资者回报需求,预案提出的分红方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现金分红比例与公司可分配利润、资金充裕程度等状况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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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202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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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概述
因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2023年预计发生采购及销售商品、接受及提供劳务、租赁房屋、委托关联方代建等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3,140.99万元。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汪林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居然控股、汪林朋、霍尔果斯慧鑫达建材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3年度,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①委托关联方代建包含黄冈、长春及新疆项目等。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①广州、天津、长春项目因外部特定因素未竣工验收,工程管理费暂缓支付;
②2022年公司子公司扩大关联方房屋租赁面积,导致实际发生的房屋租赁费用超出2022年初预算金额,公司已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程序。
③委托关联方代建事项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相差较大,主要原因如下:黄冈代建工程项目已如期支付代建关联方;长春代建工程项目受外部特定因素影响,导致2022年度的款项结算延至2023年1月初完成;受外部特定因素影响,新疆代建工程项目工程进展不及预期。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林朋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四环东路65号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及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承办家庭装饰市场;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家具、建筑材料、五金交电;货运代理;仓储服务;出租商业用房。(“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居然控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7,705,860.8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58,693.90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386,175.0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127.19万元(前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居然控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7,242,338.2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84,013.86万元,2022年1月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992,747.2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779.99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居然控股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333,383.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06%,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规定,居然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居然控股经营运转正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五、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交易内容包括采购及销售商品、接受及提供劳务、租赁房屋、委托关联方代建等,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因此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产生关联方依赖情况。
七、独立董事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行为,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此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先提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后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行为,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2023-016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
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概述
因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2023年预计发生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租赁房屋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9,180.00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瀚云新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阿里巴巴(成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89,361.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9%,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将持股5%以上股东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阿里巴巴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亦认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徐重、李发光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杭州瀚云新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阿里巴巴(成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3年度,公司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①:由于阿里云项目完工,相关支出减少,导致2022年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实际发生额低于预期。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于1999年6月28日于开曼群岛设立,注册地址为The offices of Trident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 Fourth Floor, One Capital Place, P.O. Box 847,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Cayman Islands,其美国存托股份(每股代表八股普通股)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BABA),其普通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主板上市(股份代号:9988)。阿里巴巴目前是全球最大的零售商业体之一、运营中国最大的移动商务平台。阿里巴巴的主要业务包括核心商业、云计算、数字媒体及娱乐以及创新业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瀚云新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阿里巴巴(成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89,361.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9%,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将持股5%以上股东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阿里巴巴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亦认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阿里巴巴经营运转正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交易内容包括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租赁房屋等,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因此公司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公司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产生关联方依赖情况。
七、独立董事对公司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关联方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行为,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此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先提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后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行为,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公司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2023-017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普华永道中天持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对公司进行审计,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贯性,本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8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39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64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1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68.2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3.7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81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8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58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公司同行业(批发和零售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6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建荣,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5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0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复核合伙人:陈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200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5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建荣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陈静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洋先生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建荣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陈静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洋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普华永道中天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普华永道中天对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以及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在担任本公司的审计机构期间,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具备实施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须的执业能力和资格证书,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做好各次沟通,确保财务报告独立、客观、准确。经审核,普华永道中天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普华永道中天及其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未有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建议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普华永道中天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认为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与连贯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贯性,我们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12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决议》;
2、《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2023-018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和补充流动资金,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控股”)拟向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共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财务资助(以下简称“本次财务资助”),期限12个月,年利率不高于居然控股签署的贷款合同利率(具体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且本次财务资助公司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因居然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财务资助亦构成关联交易。
2、会议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汪林朋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居然控股、汪林朋、霍尔果斯慧鑫达建材有限公司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林朋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四环东路65号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及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承办家庭装饰市场;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家具、建筑材料、五金交电;货运代理;仓储服务;出租商业用房。(“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居然控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7,705,860.8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58,693.90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386,175.0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127.19万元(前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居然控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7,242,338.2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84,013.86万元,2022年1月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992,747.2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779.99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居然控股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333,383.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06%,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三)款规定,居然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3、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居然控股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居然控股拟向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共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12个月,年利率不高于居然控股签署的贷款合同利率(具体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财务资助的年利率不高于居然控股签署的贷款合同利率(具体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定价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商业惯例。
五、拟签署的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居然控股本次拟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12个月,年利率不高于居然控股签署的贷款合同利率(具体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本次财务资助本公司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与居然控股签署本次财务资助的借款合同。
六、历史财务资助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审议通过《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居然控股拟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12个月,年利率不高于居然控股签署的贷款合同利率(具体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居然控股对本公司的财务资助有利于补充本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八、居然控股与本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自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本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约1.73亿元。
九、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心,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此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心,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商业惯例,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提供财务资助,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监事会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的利率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商业惯例。居然控股对本公司的财务资助有利于补充本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十一、备查文件
1、《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2023-020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
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6日,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终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门店改造升级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主营业务经营和发展所需的资金压力。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8号)核准,公司向23名投资者发行509,206,798股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7.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594,999,993.88元,扣除发行费用26,431,603.74元(不含增值税,包括保荐及承销费23,365,566.00元,律师费1,415,094.34元,申报会计师费1,650,943.4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568,568,390.1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9日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96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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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情况,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
二、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及募集资金剩余情况
(一)拟终止募投项目的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门店改造升级项目”。该项目拟对公司已有门店和新建门店进行装修改造升级,于2020年5月取得武汉市武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该项目具体实施主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居连锁”),由其根据各门店实际装修改造需求进行资金统筹安排。具体投资计划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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