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54版)
㈠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日常业务开展需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63,863万元人民币。其中,与关联方开展的与日常经营办公相关的房屋租赁、物业费、信息系统维护、集装箱修理、购买商业保险、网络分摊费用等关联交易金额约1,253万元;与飞机租赁业务相关的预计金额约536,520万元;与集装箱租赁业务相关的预计金额约10万元;以往年度已发生并存续至本年度的融资租赁业务的预计金额约26,080万元。2022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69,555.60万元人民币,2023年1-3月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55,79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4人,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金川先生、张灿先生、马伟华先生、李铁民先生、王景然先生回避表决);及《关于公司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本议案中无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刘超先生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天津燕山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天津通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贝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通顺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关于公司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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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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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期间为自本议案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㈢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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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2年度,公司与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发生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关联交易金额共计30万元人民币,交易金额未超过300万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在公司经理(首席执行官)审批权限内,按照累计计算原则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小滨;
注册资本:1,142,530.9602万人民币;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1#主楼42层;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及房地产项目策划及咨询;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房地产项目营销;房地产销售及信息咨询服务,房屋拆迁服务;房地产项目中介咨询服务;机场项目投资;机场改造;机场运营管理与国内外航空运输有关的地面服务;机场管理咨询服务;仓储业(非危险品);国内外航空运输业务的技术合作及咨询服务;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约561.2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约224.15亿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约47.0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8.56亿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关联关系:该公司受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施加重大影响。
履约能力分析:公司2023年度与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其租赁房屋并接受其物业服务及以往年度已发生并存续至本年度的融资租赁业务。
2.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权;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7号新海航大厦25楼;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融资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破产清算服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是依据《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于2021年11月10日成立的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60,649,707.12万元、总负债60,649,707.1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分析:公司2023年度与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购买商业保险;接受与日常经营办公相关的房屋租赁、工程建设及网络服务、集装箱修理等服务;集装箱租赁等。
3.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英博;
注册资本:1,300,000万人民币;
住所:天津自贸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1号企业服务中心三层308房间;
经营范围:普通型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分红型保险;万能型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约500.82亿元,净资产约87.59亿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约118.85亿元,净利润约-0.50亿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公司2023年度与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其购买商业保险。
4.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锐;
注册资本:231,500万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吉祥工业区5-1号;
经营范围:国内(含港澳台)、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公务机出租飞行、医疗救护飞行(不含诊疗活动)、航空器代管和直升机引航作业业务;保险兼业代理;销售食品;销售工艺美术品、机械设备、化妆品、日用品、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利用飞机模拟机提供训练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首都航空总资产264.68亿元,营业收入为118.51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一致行动人。
履约能力分析:公司2023年度与首都航空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以往年度已发生并存续至2023年度的关联飞机租赁交易。
5.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拥政;
注册资本:4,321,563.25万人民币;
住所:中国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7号海航大厦;
经营范围:国际、国内(含港澳)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与航空运输相关的服务业务;航空旅游;机上供应品,航空器材,航空地面设备及零配件的生产;候机楼服务和经营;保险兼业代理服务(限人身意外险)。(以上凡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须凭许可证经营);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海航控股总资产1,381.1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64亿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228.6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47亿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关联关系: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一致行动人。
履约能力分析:公司2023年度与海航控股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以往年度已发生并存续至2023年度的关联飞机租赁交易。
6.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军;
注册资本:819,260万人民币;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滨海国际机场机场路1196号;
经营范围:国内(含港澳台)、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传统人寿保险;自有航空器租赁与航空器维修、航空专业培训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广告经营;货物联运服务;航空器材、日用百货、电子产品、工艺品、化妆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礼券的销售;旅游观光咨询服务;航空地面服务;烟草、食品零售;酒店管理服务及相关咨询服务;电子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9月30日,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200.17亿元,净资产-229.79亿元;2022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27.36亿元,净利润11.63亿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关联关系: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一致行动人。
履约能力分析:公司2023年度与天津航空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以往年度已发生并存续至2023年度的关联飞机租赁交易。
7.福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世军;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10号海鑫大厦10楼;
经营范围:国际、国内(含港澳台)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与航空运输相关的服务业务;航空器维修;候机楼服务和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销售:电子产品、工艺品、化妆品;设计、制作、发布广告;旅客票务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旅游管理服务;旅游信息咨询;境内旅游和入境旅游;出境旅游(不含赴台旅游);其他旅行社相关服务;汽车租赁;酒店管理(不含餐饮、住宿经营);票务服务;食品、饮料零售(仅限国境口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6月30日,福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25.71亿元,净资产-8.89亿元。2022年半年度营业收入3.95亿元,净利润-3.54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福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一致行动人。
履约能力分析:公司2023年度与福州航空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以往年度已发生并存续至2023年度的关联飞机租赁交易。
8.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皓明;
注册资本:约349,582.71万人民币;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西山万达广场8幢7层;
经营范围:国内(含港澳台)、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货物进出口;保险兼业代理;礼品销售;景点及演出门票代售;酒店代订;汽车租赁;广告经营;食品经营;预包装食品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6月30日,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54.00亿元,净资产18.90亿元。2022年半年度营业收入13.18亿元,净利润-13.53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一致行动人。
履约能力分析:公司2023年度与祥鹏航空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以往年度已发生并存续至2023年度的关联飞机租赁交易。
9.长江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栋;
注册资本:1,079,000万人民币;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与东二道交口东北侧瑞航广场13,15,17号楼-17-3-416;
经营范围:国内外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信设备、医疗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等机械设备及其附带技术的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不同形式的本外币融资性租赁业务;自有公共设施、房屋、桥梁、隧道等不动产及基础设施租赁;根据承租人的选择,从国内外购买租赁业务所需的货物及附带技术;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业务;投资管理;财务顾问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对交通、能源、新技术、新材料及游艇码头设施进行投资;酒店管理;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6月30日,长江租赁总资产297.02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08.83亿元人民币;2020年半年度营业收入3.99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52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长江租赁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一致行动人。
履约能力分析:公司2023年度与长江租赁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以往年度已发生并存续至2023年度的飞机转租赁交易。
10.天津航空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丹璐;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澳洲路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202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535号);
经营范围:航空资产管理服务;航空资产交易经纪服务;航空资产残值处置服务;航空业务咨询及管理服务;航空资产价值评估服务;航空租赁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国家专项、专营的,按相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约7.6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约0.47亿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约14.9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0.08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公司2023年度与天津航空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以往年度已发生并存续至2023年度的飞机转租赁交易。
11.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军;
注册资本:约2,705,263.16万人民币;
住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7号海航大厦21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共航空运输;通用航空服务;民用航空器维修;民用机场运营;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培训;从事两国政府间航空运输协定或者有关协议规定的经营性业务活动;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民用航空油料储运及加注(含抽取)服务;民用航空油料检测服务;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民用航空维修人员培训;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旅游业务;餐饮服务;保税物流中心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航空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航空运营支持服务;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航标器材及相关装置制造;航空运输设备销售;航空商务服务;民用航空材料销售;旅客票务代理;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采购代理服务;融资咨询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酒店管理;物业管理;营利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通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538.3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314.11亿元;2019年营业收入332.3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5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一致行动人。
履约能力分析:公司2023年度与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以往年度已发生并存续至2023年度的关联飞机租赁交易。
12.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浩;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住所:天津市东丽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与东二道交口海航YOHO湾1号楼九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8.6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58亿元;2022年年度总收入4,255.9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4.7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该公司受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控股股东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公司2023年度与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以往年度已发生的融资租赁业务。
13.天津空港商贸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贾维忠;
注册资本:40,000万人民币;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与东二道交口东北侧瑞航广场6-20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住房租赁;房地产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评估;停车场服务;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品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餐饮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平面设计;广告设计、代理;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0.6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02亿元;2022年年度总收入3,970.8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0.7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该公司受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控股股东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公司2023年度与天津空港商贸中心开发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以往年度已发生的融资租赁业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关联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其中,与关联方开展的与日常经营办公相关的房屋租赁、物业费、信息系统维护、购买商业保险、网络分摊费用等关联交易金额约1,253万元;与飞机租赁业务相关的预计金额约536,520万元;与集装箱租赁业务相关的预计金额约10万元;以往年度已发生并存续至本年度的融资租赁业务的预计金额约26,080万元。公司将以成本及市场价格为参考,遵循公平、有偿、自愿、诚实守信的商业原则,根据每次交易时的具体情况与关联方协商定价,确保定价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根据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及2023年度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权利并履行义务,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刘超先生在审议上述事项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与本次会议有关的资料,我们认真查阅和审议了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刘超先生在审议上述事项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与关联方存续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及2023年度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存在交易的必要性。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商业惯例,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信息披露充分,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3-020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购买飞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构建全球领先的年轻化、现代化、节能化机队,优化飞机订单结构,提升公司在全球飞机租赁市场的竞争力,结合飞机租赁市场需求复苏情况,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Avolon")之全资子公司Avolon Aerospace Leasing Limited(以下简称"AALL")拟向波音公司(The Boeing Company)购买40架B737 MAX 系列飞机,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2.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拟采购的飞机预计将于2027年至2030年间陆续交付,合同履行期限至全部飞机交付完毕之日止;
3.本次飞机采购合同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波音公司(The Boeing Company);
2.流通股:598.24百万股;
3.基本情况:波音公司是全球最大的航空航天业公司,也是世界领先的民用飞机和防务、空间与安全系统制造商,以及售后支持服务提供商。2022年,波音公司共收获了774架民用飞机净订单,包括561架737系列飞机订单和213架双通道飞机订单。2022年共交付480架民用飞机。截至2022年底,波音民用飞机的待交付订单数为4,578架;
4.注册地址:929 Long Bridge Drive, Arlington, VA 22202, USA;
5.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否;
6.履约能力分析:波音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信用,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2023年4月26日(都柏林时间),Avolon与波音公司在都柏林签署了《Supplemental Agreement to Purchase Agreement》及相关协议,Avolon拟向波音公司新增采购40架B737 MAX 系列飞机,具体情况如下:
1.交易标的:40架B737 MAX 系列飞机;
2.交易价格:根据波音公司公布的目录价格计算,本次采购飞机对应的总价值约为49亿美元(飞机目录价格包括机身价格、选装设备价格及发动机价格等),公司实际购买价格在上述目录价格基础上存在一定幅度优惠;
3.定价依据:本次交易价格系经双方参考飞机目录价格及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4.结算方式:根据每架飞机交付进度分阶段支付飞机预付款,每架飞机交付时支付对应剩余飞机价款;
5.协议签署时间:2023年4月26日(都柏林时间);
6.履行期限:本次拟采购飞机预计将于2027年至2030年间陆续交付,合同履行期限至全部飞机交付完毕之日。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Avolon与波音公司开展飞机采购交易系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并结合飞机租赁市场实际需求开展,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飞机订单储备、进一步提升公司议价能力、降低公司购机成本,提升公司在全球飞机租赁市场的竞争力,有利于巩固市场占有率及品牌认可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
本次飞机采购合同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上述合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波音公司形成依赖。
五、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向波音公司购买飞机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Supplemental Agreement to Purchase Agreement》。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