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4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65版)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2年度,全球经济发展环境面临的复杂性、严峻性和不确定性仍然存在,多领域呈现出显著的分化态势。全球芯片供应和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剧烈波动,导致消费电子和智能汽车等多个行业均出现了原材料价格上涨、供应短缺等问题。消费类电子产业承受需求不振的较大压力,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短期内对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公司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各项变革措施和战略投入仍在有序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8.27亿元,同比下降35.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82亿元,同比下降97.43%。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主要原因如下:

1、受国际贸易环境变化、下游终端市场消费需求放缓、国外特定客户终止采购、H客户智能手机业务受到芯片断供等不利因素叠加的影响,公司部分产品出货量及营业收入同比大幅下降,导致公司产能利用率不足、固定成本摊销增加以及产品单位成本上升,毛利率同比出现一定幅度下降,对公司营业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2、受上述情况影响,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期末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本期对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分别计提减值准备10.30亿元、7.00亿元和2.18亿元。同时,由于参股公司近几年持续亏损,本期确认投资损失3.74亿元并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2.00亿元。

3、面对上述不利局面,公司积极寻求发展。一方面公司大力实施区域化聚焦发展策略,对各地园区进行整合,资源整合产生的相关费用对本期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但从长期来看,可以大大提升公司的生产效率及运营效率,降低未来成本。另一方面,公司推动战略升级,大力发展智能汽车、VR/AR及IoT生态等新领域创新业务,新业务短期内带来了大额研发、营销等费用投入,对本期业绩也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但从长期来看,新业务的开拓有利于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

此外,报告期内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较大,导致公司本期汇兑损失大幅增加;部分子公司未来可抵扣期内是否产生足额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弥补历史年度亏损存在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考虑,本期冲回部分递延所得税费用,以上均对本期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3-040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光”或“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满足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事宜

1、为满足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或等值外币,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授信额度生效后,公司过往经批准但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自然失效。

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以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等。

2、公司将本着审慎原则灵活高效运用上述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等最终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授信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3、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办理本次授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和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授信品种等;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授信文件(包括授信、借款、特定融资等)。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3-041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的被担保对象中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光”或“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78.19%;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光电”)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83.49%;江西欧迈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欧迈斯”)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57.07%;江西欧菲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光学”)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63.45%;江西晶浩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晶浩”)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93.69%;合肥欧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光电”)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86.84%;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欧菲”)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84.72%。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对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生产经营、融资等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子公司及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总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1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过往经批准但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自然失效。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时止,具体的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总额度可循环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5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担保额度的调剂以不跨过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标准进行调剂。

前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用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履约担保、银行承兑汇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等。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次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公司的持股比例为本公司直接持股比例;

2、“苏州欧菲”指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兴舜”指深圳兴舜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光电”指天津欧菲光电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61824992;

3、法定代表人:蔡荣军;

4、成立日期:2001年3月12日;

5、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凤归路3号2栋一层至五层;

6、注册资本:325,781.749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开发、生产经营光电器件、光学零件及系统设备,光网络、光通讯零部件及系统设备,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并提供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以上项目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8、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二)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805443033XU;

3、法定代表人:赵伟;

4、成立日期:2012年10月11日;

5、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潭路以东、龙潭水渠以北;

6、注册资本:229,977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研发生产经营光电器件、光学零件及系统设备;光学玻璃、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10、股权结构:

11、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江西欧迈斯微电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江西欧迈斯微电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095880791L;

3、法定代表人:关赛新;

4、成立日期:2014年3月31日;

5、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北大道699号;

6、注册资本:251,275.68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生物识别技术及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江西欧迈斯微电子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江西欧迈斯微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10、股权结构:

11、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四)江西欧菲光学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江西欧菲光学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MA36YRW43T;

3、法定代表人:黄丽辉;

4、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2日;

5、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北大道699号;

6、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生产、研发、销售光学镜头及其配件;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江西欧菲光学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江西欧菲光学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股权结构:

11、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五)江西晶浩光学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江西晶浩光学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MA37RWAH6W;

3、法定代表人:赵伟;

4、成立日期:2018年3月29日;

5、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北大道1404号;

6、注册资本:100,147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智能家庭网关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数字家庭产品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虚拟现实设备制造,软件开发,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工业设计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江西晶浩光学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江西晶浩光学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10、股权结构:

11、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六)合肥欧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合肥欧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81MA2UMQLC0T;

3、法定代表人:李火清;

4、成立日期:2020年4月13日;

5、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黄麓镇创业大道与烔中路交汇处;

6、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光电子器件销售;显示器件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显示器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仪器制造;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防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导航终端制造;导航终端销售;照相机及器材制造;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光学玻璃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合肥欧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合肥欧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股权结构:

11、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七)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2、企业编号:1347307;

3、法定代表人:蔡高校;

4、成立日期:2009年6月22日;

5、注册地址:WORKSHOP NO 1 20/F EW INTERNATIONAL TOWER NO 120 TEXACO ROAD TSUEN WAN NT, HONG KONG;

6、注册资本:5,000万元美元;

7、经营范围:主要从事贸易服务业务;

8、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股权结构:

11、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最终以公司、子公司与相关机构签署的授信协议、借款合同、担保协议以及与租赁公司签署的融资租赁协议、担保协议等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了保障各独立经营实体的资金需求,补充配套流动资金缺口;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各银行的优势融资产品,扩大贸易融资等低成本融资产品份额;有利于公司灵活组合资金方案,提高资金流转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上市公司本身,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偿债能力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了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根据目前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计划,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均有完善的还款计划,有能力偿还其借款,并解除相应担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上述判断,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1、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担保为零。

2、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所有担保仅限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担保情况列示如下(包括本次担保相应的金额):

其中,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3-043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

重大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损失的基本情况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8.27亿元,同比下降35.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82亿元,同比下降97.43%。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主要原因如下:

1、受国际贸易环境变化、下游终端市场消费需求放缓、国外特定客户终止采购、H客户智能手机业务受到芯片断供等不利因素叠加的影响,公司部分产品出货量及营业收入同比大幅下降,导致公司产能利用率不足、固定成本摊销增加以及产品单位成本上升,毛利率同比出现一定幅度下降,对公司营业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2、受上述情况影响,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期末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本期对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分别计提减值准备10.30亿元、7.00亿元和2.18亿元。同时,由于参股公司近几年持续亏损,本期确认投资损失3.74亿元并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2.00亿元。具体如下:

(1)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45,133.45万元,本次计提坏账准备金额4,081.12万元,外币折算差额增加坏账准备0.15万元,转回、核销等导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减少17.46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5,827.82万元,本季度计提坏账准备4,888.42万元,外币折算差额增加坏账准备0.99万元,核销坏账金额41.11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准则以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期末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执行减值测试。

公司期初存货跌价准备57,548.02万元,本期计提跌价准备103,000.57万元,因出售、核销等因素导致的影响减少跌价准备76,844.73万元,2022年12月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83,703.86万元。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准则以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期末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采用市场法或收益法重新估计相关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应当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应当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净额可以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

按照上述规定仍然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以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

期末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重新估计相关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因下游消费电子产品销量下滑,公司结合行业环境、生产经营情况等因素,对相关具有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综合国众联出具的评估报告,对于存在减值的固定资产,根据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孰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2022年度公司累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0,031.91万元。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准则及相关规定要求,对期末无形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重新估计相关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因下游消费电子产品销量下滑,公司结合行业环境、生产经营情况等因素,对相关具有减值迹象的无形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综合国众联出具的评估报告,对于存在减值的固定资产,根据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孰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2022年度公司累计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1,819.88万元。

(5)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准则及相关规定要求,对期末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重新估计相关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公司聘请国众联评估公司,对联营企业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股权价值评估,结合评估报告,对存在减值的长期股权投资,根据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孰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2022年度公司累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9,989.67万元。

3、面对上述不利局面,公司积极寻求发展。一方面公司大力实施区域化聚焦发展策略,对各地园区进行整合,资源整合产生的相关费用对本期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但从长期来看,可以大大提升公司的生产效率及运营效率,降低未来成本。另一方面,公司推动战略升级,大力发展智能汽车、VR/AR及IoT生态等新领域创新业务,新业务短期内带来了大额研发、营销等费用投入,对本期业绩也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但从长期来看,新业务的开拓有利于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

此外,报告期内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较大,导致公司本期汇兑损失大幅增加;部分子公司未来可抵扣期内是否产生足额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弥补历史年度亏损存在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考虑,本期冲回部分递延所得税费用,以上均对本期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二、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2022年度的业绩亏损估计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情况或偿债能力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23,811.57万元,将影响公司本期利润总额-223,811.57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及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

后续拟采取的措施:

1、引领创新升级,增强客户粘性

公司将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紧盯行业发展新技术趋势,集中力量进行技术创新突破,强化前瞻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导入,保持技术领先地位。

2、优化商业模式,加强资源整合

公司将在现有业务基础上,规划未来发展路径和产业布局,持续优化商业模式,“轻资产重研发”,实施精细化管理,提升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众多新应用领域。

3、加强人才储备,激发组织活力

坚持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的人才管理方法,提供更加明晰的上升途径和更加灵活的岗位调度机制,倡导员工关怀,培养和吸引优秀人才。公司积极推动高端技术及管理人才引进,扩大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合作,加强管理培训机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建立起多层次多样性的人才队伍;同时,公司将为核心人才提供多元化的激励方案。

4、加强经营目标管理,提高经营质量

公司以经营利润为导向,审慎、客观地强化以财务指标为核心的经营管理理念,加强对市场和客户需求分析,合理配置资源,强化经营计划管理,加强存货、期间费用管理及资金保障,持续改善资产负债率、经营性现金流等核心财务指标,提升运营管理效率,负债结构和成本持续优化,降低期间费用。

5、坚持合规合法,防范经营风险

公司始终坚持“合规第一、行稳致远”的经营原则,积极倡导依法经营,严格遵守国内及国际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规避经营过程中的风险隐患。加强廉政建设,牢固树立依法经营的意识,营造健康发展、合规经营的良好氛围。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3-032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审议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5,182,397,971.7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2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0元。

鉴于公司近年来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及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遵循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公司2022年度每股收益为-1.5902元,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公司拟定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将一如既往的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2、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按照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3-033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审议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大华在担任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2年度报告审计费为340万元,内控报告审计费90万元,合计43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具体确定2023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梁春;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27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3、业务信息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449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8。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1次。8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秦睿,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2006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5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坤,注册会计师,2020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4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9家次。2014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8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张燕,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5家次。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秦睿、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坤、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张燕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具体确定2023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符合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

5、生效日期: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3-034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审议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和《准则解释第16号》。除上述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必要性。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3-035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5人,审议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蔡荣军先生、黄丽辉先生、蔡雪朋女士、刘晓臣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6人,审议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赵伟先生、黄丽辉先生、关赛新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核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3、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上述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142)。

4、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6人,审议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赵伟先生、黄丽辉先生、关赛新先生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5、2022年1月7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2年1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1)。

6、2022年2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6人,审议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赵伟先生、黄丽辉先生、关赛新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2年2月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2022年2月21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527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23,972.9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8.36元/股。

8、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审议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9、2022年10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2022年10月18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8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1,088.4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27元/股。

10、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李赟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而失去激励资格,70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7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7,238.30万份予以注销;同时,因公司2022年业绩水平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其余1,82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8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5,346.90万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共计12,585.2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原因及数量

(一)本次注销的原因

1、激励对象离职

鉴于70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7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7,158.30万份予以注销。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相应调整。

2、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变化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因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李赟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80万份予以注销。

3、公司2022年业绩考核未达标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本激励计划在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层面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各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之一。授权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均指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注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26日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48.27亿元,较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35.09%,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因此公司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条件均未达成,公司对所有在职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5,064.78万份、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282.12万份进行注销,涉及所有在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5,346.90万份。

(二)本次注销的数量

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合计12,585.20万份,其中包括因公司层面2022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而注销的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合计5,346.90万份,72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158.30万份,因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变化导致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80万份。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820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调整为11,817.82万份;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81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总数调整为658.28万份。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变化及公司2022年业绩考核未达行权条件而注销12,585.20万份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下转76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