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4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70版)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 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5)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4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1人。

(7) 公证天业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2,825.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599.0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369.97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63家,审计收费总额6,350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朱佑敏

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1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华光环能(600475)、亚星锚链(601890)、航亚科技(688510)等年度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单旭汶

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华光环能(600475)、雅克科技(002409)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微

2004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2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华光环能(600475)、宇邦新材(301266)、华宏科技(002645)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聘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证天业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0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2021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0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未增加。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对其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公证天业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宏科技”)预计2023年度将与关联方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华宏集团”)发生代收代付电费及房屋租赁、与江阴市毗山湾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称“毗山湾”)发生酒店餐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934.91万元,预计2023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062.35万元。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胡士勇、胡品贤、胡品龙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税)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税)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华宏集团

2、毗山湾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华宏集团持有本公司34.52 %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人之规定。

2、毗山湾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胡士法具有重大影响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人之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华宏集团和毗山湾两家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由于江阴市供电局采取分地段按变压器所辖范围收费,而公司与华宏集团共用同一变压器,因此公司每月按照所用电量向华宏集团支付其代垫的电费,同时取得华宏集团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项关联交易价格按照江阴市供电局发布的价格,按月结清,期末不存在应付款项余额。

2、华宏集团(甲方)与华宏科技(乙方)拟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满足产能需求,进一步提升生产运营能力,公司参照市场价格向华宏集团租用厂房土地及附属设施,按合同约定支付年租金362.35万元(不含税)。

3、毗山湾对外开展酒店、餐饮业务,公司因日常业务开展需要,接受毗山湾提供的酒店、餐饮服务。接受该服务所支付的对价与毗山湾提供该服务给其他非关联方价格一致,无明显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该项交易于各年度内及时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会一直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合理,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活动均按照一般市场经济原则进行,是合法、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在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做出,经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关于此次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涉及定价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董监高等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费用: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业务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时可能导致的风险以及引发的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协助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发展。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资金需求,高效合理利用银行的信贷服务,构建公司运营资金保障体系,同时协调母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和子公司2023年度拟合计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短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票据贴现、保函等业务,授信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各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间等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担保义务等以银行与公司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公司融资效率,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有关融资业务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依据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有利于补充流动资金、促进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宏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流动资金需求,公司为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短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票据贴现、保函等综合信贷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

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的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实际担保金额确定以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活动为依据,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或该控股子公司自身提供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东海县华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华宏”)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22MA1MA0KE5N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胡品龙

(4)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3年10月18日

(6)住所:东海县桃林镇工业集中区钢铁路2号

(7)经营范围:再生物资回收与冶金炉料加工;废钢(剪切、打包、破碎)(冶炼除外)批发;废玻璃、废轮胎与废塑料回收与销售;金属材料、机电设备、橡胶塑料销售;汽车、摩托车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汽车零部件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公司持股比例:90%

2、吉安鑫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泰科技”)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005892240577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刘卫华

(4)注册资本:6,803.4092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2年02月09日

(6)住所: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吉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鸣大道6号

(7)经营范围:荧光粉废料、钕铁硼废料的综合回收利用;金属及其合金、金属材料的生产、销售、采购(以上项目涉及国家前置许可的除外);矿产品采购、销售;稀土材料、磁性材料、非晶态材料、晶硅材料、机电设备的研发、销售;新材料技术的推广服务;进出口业务;太阳能发电,电力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公司持股比例:100%

3、浙江中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杭”)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5612870567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徐嘉诚

(4)注册资本:1,8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0年9月27日

(6)住所:余姚市临山镇凤栖西路17号

(7)经营范围:稀土材料、磁性材料、非晶态材料、晶硅材料、电机的研发、批发、零售;钕铁硼的制造、加工;钕铁硼废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公司持股比例:100%

4、吉水金诚新材料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水金诚”)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25865812354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刘卫华

(4)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1年12月15日

(6)住所: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城西工业园区

(7)经营范围:磁材废料、废旧金属、钕铁硼废料、氧化物、金属、熔盐渣、莹光粉废料、收购、加工、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8)公司间接持股比例:100%(吉水金诚是鑫泰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5、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万弘”)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80564450170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夏禹谟

(4)注册资本:14,285.71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2年11月23日

(6)住所: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工业园二期

(7)经营范围:综合回收利用废旧磁性材料;矿产品(除混合氧化稀土、钨、锡、锑、金、银、盐及放射性矿产品)、稀土废料及回收后的矿产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公司持股比例:100%

6、赣州华卓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华卓”)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7MA39U44197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刘卫华

(4)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1年2月2日

(6)住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公司持股比例:45%

三、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1、被担保人截止2022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实际担保金额确定以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活动为依据,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具体协议为准。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各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单位签署的合同来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该担保行为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子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的审议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97,7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4.44%。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议案》。因对外销售产品的需要,公司拟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信贷额度,为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公司客户因购买公司产品而向银行发生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项业务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授权管理层在不超过5,000万元的额度内具体实施。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符合条件的公司客户,包括最终使用者(非自然人)、经销商。

二、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对购买公司产品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金额累计不超过5000万元。符合条件的信誉良好的公司客户(借款人)可以在上述买方信贷额度内向银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利率等具体内容以银行与借款人签署的具体借款合同为准。银行在上述买方信贷额度内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由公司提供担保。

具体业务发生时,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不超过5000万元的额度内具体实施。

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上述5000万元人民币买方信贷额度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1、该信贷额度仅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公司经营层的授权额度,具体合作银行及业务操作流程尚未确定,公司相关部门将根据此授权额度与相关金融机构进行接洽合作。

2、公司在实际为客户因购买公司产品而向银行发生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时,将根据公司相关内控管理制度规定,要求客户提供反担保等保证性措施,以降低此项业务风险。

本次公司申请的买方信贷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信贷额度,为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公司客户因购买公司产品而向银行发生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管理层在不超过5,000万元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买方信贷额度事宜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提高款项的回收效率。同时,公司本次申请买方信贷额度事宜已经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申请的买方信贷额度,是为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公司客户因购买公司产品而向银行发生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事项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余额合计为0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3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实际投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品种为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现金管理理财产品。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不得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4、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决策程序

根据《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10亿元,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二、前十二个月内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现已到期。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以保障资金安全,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现金管理,并将加强对相关产品标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标的投向,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项授权投资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谨慎决策,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管理层已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并且做好了相关的资金安排,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

2、通过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充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成本费用,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因此,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节省财务成本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4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3年3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2023年3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存货,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3,958.07万元,本期未发生资产减值准备转回的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为2023年一季度。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2023年1月至2月,稀土产品整体市场价格走势保持稳定,较2022年末略有上涨。进入3月,由于下游新能源等应用领域整体需求较弱,稀土产品价格整体下行较快。

基于上述原因,导致公司报告期末稀土资源综合利用业务板块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续在产品实际销售时会转销存货跌价准备并相应冲减营业成本。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公司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可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当期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2023年一季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958.07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13,958.07万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一季度利润总额13,958.07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该解释“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该解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和《准则解释第16号》的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执行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五)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21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1,5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100.00元,发行数量为515.00万张。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15,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8,688,679.28元(不含税)及持续督导费用56,603.77元(不含税)后,余额506,254,716.95元于2022年12月8日汇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到位资金扣除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登记费用及发行手续费用合计2,292,169.80元(不含税),加上持续督导费用56,603.77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4,019,150.92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2]B14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8,265,361.88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48,265,361.88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人民币55,807,775.12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应有余额55,807,775.12元与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在银行专户存放募集资金余额356,365,306.80元,差异300,557,531.68元,其中:299,001,446.77元系公司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金额298,265,361.88和先期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736,084.89元,公司12月末因故未进行募投项目置换划转,后于2023年1月4日完成置换;其余1,556,084.91元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2年12月22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异常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下转77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