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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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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24 证券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23-01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79,829,72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一)行业基本情况及发展阶段

1、行业基本情况

在工业照明领域中,按照使用环境来看,主要分为专业环境照明和普通环境照明,专业环境照明主要应用领域包括易燃易爆、强振动、强冲击、强腐蚀、高低温、高湿、高压力、电磁干扰、宽电压输入等环境。与其他领域照明环境相比,专业环境照明对灯具的各项参数均要求较高,同时根据具体应用的环境不同,需要有相关的专业安全认证,对照明系统的工作可靠性和功能性提出较正常环境更高的要求。

2、行业发展现状

(1)世界变局加快演变,国际形势中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世界经济形势复杂严峻的态势以及中国在2023年以及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要全面落实“双循环”战略,这些都将对中国整个工业企业发展提出了全新要求,技术升级、结构化改革、效率提升的要求对工矿企业节能、提效、生产安全等的要求更加迫切,使得专业照明领域将更加追求高技术、高品质的产品,给企业带来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2)随着LED光源在商业照明和民用照明领域的渗透,给工业照明行业有了比较好的推动,在双碳目标和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双重浪潮下,工业照明环境中高节能、高可靠性照明解决方案需求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发展。

(3)随着5G、IOT、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智能化成为照明行业的大势所趋。照明行业本身也正在经历着新技术、新材料的变革。照明系统也在逐步与一些现代化技术进行融合,对于有过成功经验和技术储备的企业来讲,未来会有更大的发展机遇。

(二)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深耕专业照明领域二十余年,在专业照明市场的新技术产品连续多年较大增长,服务产品引领着行业发展。公司通过持续改进经营模式、调整组织架构等体系建设工作,使得组织能力得到一定提升,在专业照明市场竞争中的优势日益突出。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业务从早期传统特殊环境照明设备的研发、销售、生产逐步向服务型企业转化。随着LED、激光等新光源、新技术的发展,客户现场及工作需求的不断升级变化,公司将工作环境照明产品与互联网相结合,发挥LED产品+控制器+服务平台的产品组合优势,为客户提供专业照明解决方案,推动客户照明系统朝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

(二)公司提供的主要产品和服务

经过多年发展,依托照明+数据传输技术、照明+智能控制等技术的储备,公司照明产品不断升级换代,从便携式产品、移动式产品、固定式产品逐步向照明设备、服务产品、注入IOT技术的照明设备和服务产品方向发展,为客户提供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照明服务解决方案。

(三)主要的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实施以“客户为中心”的贴近客户直销模式,通过靠近客户设点,与客户使用者、决策者进行现场沟通、精准的找出客户在照明+互联网等方面的需求,同时在客户的参与下结合外部技术发展,设计出注入IOT技术的照明设备和服务产品。

2、研发模式

公司始终坚持“简单可靠、节能环保”的设计理念,将制定1-3年的产品技术规划及开发职能划归到行业子公司/行业事业部中,通过行业子公司/行业事业部负责人全程参与并主导新产品开发,既有力的保证了在新产品开发上投入足够的人、财、物资源,也使从客户需求收集到售后服务的产品生命周期管理机制的有效运行。

集团负责制定3-5年的技术规划及产品开发,通过产品储备和技术预研联动的IPD机制,保障公司的先发优势,通过与高校等机构的合作来提升公司的技术能力和积累。

3、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供应商一体化的“互惠互利,发展共赢”的长期稳定采购保障体系,让供应商参与新产品早期设计开发,学习和充分发挥供应商专业技术及制造优势,推动客户需求信息共享;加强供应商管控,协助供应商解决实际经营困难,保证价格合理、适时、适量地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物料,满足共同客户的需求,增加供应商的粘性。

4、生产模式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建立了销售预测与计划一体化管理机制;实施销售机会管理、产品物料分类的动态管理。采用了单元化与流水线相结合的生产方式,保证平准化的生产顺利完成。在整个过程中严格落实过程质量管控,确保按时按质满足客户需要。

(四)公司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充分利用市场一线贴近客户的优势,挖掘和把握客户需求,同时运用成熟的研发、采购和生产管理体系,在持续深入推进TQM基础上,促进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得以可持续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周明杰于2022 年 11 月 16 日逝世,其名下65.02%公司股份由周实、徐素依法取得。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非交易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上述过户手续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周实、徐素,两人合计持有公司67.65%股份。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2年,伴随着智能化、数字化的深入推进,专业照明行业迎来了历史发展的好时期。但行业同时面临着国际形势动荡、国内经济下行、市场竞争加剧、专业照明需求延后等复杂的外部环境。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根据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部署,紧密围绕目标开展各项工作,全体员工上下同心,朝着目标顽强拼搏。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3,418.76万元,同比下降17.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07.22万元,同比下降64.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52.24万元,同比下降89.11%。

(一)组织架构升级,组织活力释放

为了顺应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公司在2021年开始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将原电网、铁路、石油、船舶场馆、军品事业部升级为行业子公司,进一步扩大了了自主经营的组织优势,更快、更好地响应了客户需求;同时,公司全面推广的子事业部制,为市场人员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进一步强化了市场的精耕细作。

通过对更为细分和专业的行业子公司、子事业部的进一步放权,缩短了市场的决策链条,对市场的响应变得更加灵活快速,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组织活力得到释放。不仅带来公司2021年国内业务板块收入的快速增长和经营质量稳步提升,而且行业子公司/子事业部的运作取得的良好效果,为其他行业事业部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2022年,公司继续将公安消防、冶金、石化三个事业部升级成为行业子公司,进一步释放了组织活力,强化了组织能力。

(二)研发模式助力产品升级

1、“照明+”产品继续为公司添砖加瓦。

公司将照明产品与定位、跟踪、监控、识别、管理技术相结合,研发具有实时数据传输、在线诊断、影像留存、图像识别、安全监测、专网通讯等多种功能的“照明+”产品,分为防爆与非防爆两种系列,可以满足不同行业、不同应用场景的特殊需求,实现了定制化的照明+全行业场景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照明+”产品在多个行业广泛销售,成为公司发展的重要增长支柱。

2、智能工作照明系统为客户实现智能化管理。

公司以工作照明灯具为联接管控对象,利用可靠的通信技术及各类先进的探测设备,为客户提高工业领域物联网管理能力,实现简单便捷、节能环保的智能工作照明系统。结合智能控制技术、无线传输技术研发的智能控制系列产品,实现对作业环境中专业照明灯具的照度调节、能效监测、故障告警、寿命预测、信息追溯、能源管控、灯具信息管理、地图可视化管理、操作可视化控制、视频监控联动、告警工单派发、灯具保护等科学和系统的管理,降低企业能耗和维护成本,从而创建更加安全节能、高效舒适的工作环境,为客户的作业现场配备一副“数字肌肤”。

(三)深化自主经营,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面对外部激烈的竞争环境,公司持续推进TQM(全面质量管理),实践量入为出的自主经营理念,加强对新产品不断智能化的要求进行过程革新,提高生产工艺水平,在管理机制上进行改变和创新。同时,以目标为牵引,提高产品的设计、采购、生产能力,以核心、成长和新兴市场来进行人均目标的规划、激励,让管理工作更加清晰,更加精准,稳妥有力的实现产品按时交付,端到端的品质保证和质量运营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对营销队伍持续赋能,创新销售渠道,销售订单质量持续提升。通过围绕提升照明+、服务产品、海外收入增长点,积极寻求突破。

(四)明之辉夯实主业,稳步推动业务转型

2022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明之辉在夯实城市照明、文旅照明主业的同时,通过资源整合,突出工程实施管理优势,在智慧城市建设板块取得较为优异的成绩,为明之辉从单一的照明工程逐步向智慧城市、智慧科技企业转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股票代码: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23-029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22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商誉等资产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审慎判断各项资产可变现净值及款项可收回性等,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经测试,2022 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6,470.71万元。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通过应收款项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公司基于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得出各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2022年度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87,485.59万元,计提坏账准备 3,871.79万元,核销坏账准备136.21万元;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3,815.77万元,计提坏账准备176.53万元;

应收票据账面价值为9,768.40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514.13万元,转回坏账准备660.33万元。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为44,544.2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2,517.79万元;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52,317.69万元,计提减值准备50.8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6,470.71万元,导致公司 2022 年度报表利润总额减少6,470.71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估计要求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计提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23-030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调整持股人员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控股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调整持股人员情况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洋王”)为继续深化自主经营管理,深入加强市场专业化运作,进一步激发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动力和创造力,构建激励与约束机制,提升行业子公司市场份额。根据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中对海洋王所持部分有限合伙企业股权后期授予公司其他核心人员的相关事宜,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整,拟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电网照明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网照明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石油照明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油照明公司”)、深圳市海洋王铁路照明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路照明公司”)、深圳市海洋王船舶场馆照明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舶场馆照明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绿色照明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照明公司”)、深圳市海洋王公消照明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消照明公司”)、深圳市海洋王冶金照明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冶金照明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石化照明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照明公司” )员工持股平台持股人员进行调整。

深圳市光之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之科技” )、深圳市光之一号照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之一号” )、深圳市光之二号照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之二号” )、深圳市光之三号照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之三号” )、深圳市光之四号照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之四号” )、深圳市光之五号照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之五号” )、深圳市光之六号照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之六号” )、深圳市光之七号照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之七号” )、深圳市光之八号照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之八号”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电网照明公司、石油照明公司、铁路照明公司、船舶场馆照明公司、绿色照明公司、公消照明公司、冶金照明公司、石化照明公司下设的员工持股平台,员工持股平台拟做调整如下:

光之科技、光之一号、光之二号、光之三号、光之四号、光之五号、光之六号、光之七号、光之八号根据公司内部员工激励管理的相关规定调整有限合伙人。

由于光之科技、光之一号、光之四号、光之五号、光之六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暨普通合伙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限合伙人亦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员工持股平台股权调整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股权影响情况如下:

1、深圳市海洋王电网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2、深圳市海洋王石油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石油照明公司股东任丹丹拟转让其所持石油照明公司10%股权份额,公司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交易完成后,石油照明公司员工李昌洛持有石油照明公司10%股权份额。

3、深圳市海洋王铁路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4、深圳市海洋王船舶场馆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船舶场馆照明公司股东邱良杰拟转让其所持船舶场馆照明公司10%股权份额,公司放弃上述股权优先购买权。交易完成后,船舶场馆照明公司员工鲍文娟持有船舶场馆照明公司10%股权份额。

5、深圳市海洋王绿色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6、深圳市海洋王公消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7、深圳市海洋王冶金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8、深圳市海洋王石化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公司对电网照明公司的持股比例将由75.3340%变更为74.5646%、公司对石油照明公司的持股比例将由75.4872%变更为75.8250%、公司对铁路照明公司的持股比例将由75.4342%变更为76.1028%、公司对船舶场馆照明公司的持股比例将由76.0854%变更为74.5052%、公司对绿色照明公司的持股比例将由77.5466%变更为78.3106%、公司对公消照明公司的持股比例将由77.9998%变更为79.3138%、公司对冶金照明公司的持股比例将由79.9998%变更为80.0820%、公司对石化照明公司的持股比例将由79.9998%变更为80.4380%。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对本次员工持股平台持股参与人员名单及对应可认购份额进行审核确认,参与人员资格应符合公司内部员工激励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相关的其他事宜均依照公司内部员工激励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持股计划调整情况

(一)审议程序

根据控股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合伙协议,对控股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拟调整持股人员。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调整持股人员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杨志杰先生、陈艳女士、王春先生、成林先生、林红宇先生、邱良杰先生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控股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调整持股人员暨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持股平台基本情况

1、深圳市光之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下转8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