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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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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29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1781.67万元,净资产9248.43万元,收入10.43万元,净利润-751.22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杭州通策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法人浙江通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吕建明先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杭州一牙数字口腔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杭州海骏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吕建明先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浙江通策眼科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吕建明先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诸暨通策口腔医疗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吕建明先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杭州明眸皓齿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吕建明先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浙江通策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吕建明先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宁波耳鼻喉医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吕建明先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杭州通策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杭州一牙数字口腔有限公司、浙江通策眼科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诸暨通策口腔医疗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明眸皓齿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通策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耳鼻喉医院有限公司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履约能力,与本公司以前年度的关联交易中资信表现良好,本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形成坏账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支付刷卡及手续费、咨询服务、购买设备、接受服务等。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交易,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并遵循如下定价政策:

1、公平、公允的原则;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原则;

3、接受服务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准,随市场价格的变化作适当调整。

4、如交易的商品或劳务在没有确切的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时,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协议价格不高于或不低于向其他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的价格。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正常业务行为,交易上限金额所占公司业务份额较小且不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与上述关联方维持的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本次预计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以购销活动为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的高度市场化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通策医疗 证券代码:600763 编号:临2023-023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决定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进一步促进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根据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对《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及相应条目编号顺延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改后的 《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通策医疗 证券代码:600763 编号:临2023-018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溪北路21号合生国贸中心5号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建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公司监事以及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和《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和《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通过《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通过《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该议案,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吕建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包括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审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会议地点、日期、议程及登记方式等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审议通过《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外,公司董事会还听取了《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履职报告》和《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特此公告!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通策医疗 证券代码:600763 编号:临2023-019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以书面通知、电话确认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张晓露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和《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2022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通过对公司2022年度报告编制及编制过程的审核,认为《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监事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通过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及编制过程的审核,认为《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它形式的分配,主要考虑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了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能充分保障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同意将该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约定的内容,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包括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审计,相关费用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通策医疗 证券代码:600763 编号:临2023-020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3]5002号),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48,269,040.78元。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376,426,986.47元,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按10%提取盈余公积后,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916,099,497.77元。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未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余额留存至下一年度。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资金需求

公司系借壳上市之医疗服务公众公司且未进行其他资本运作,伴随医疗大健康产业的不断发展,公司历经17年的积累进入了快速成长阶段,面临良好的投资机会,新建项目较多,公司的快速发展需要资金支持。

结合客观因素影响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项目建设需求,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发展质量,给投资者带来长期的回报,公司需要留存充足资金满足发展需求,且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为正值;

2)公司该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且该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不高于50%;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或者归还欠款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计划及用途

考虑公司收购和仁科技、杭州口腔医院城西总部及公司总部投资建设项目、浙中总院项目、省内蒲公英投资项目、滨江、紫金港医院的建设,浙江大学校友企业总部经济园购买物业事项投入的需要。2023年拟对外投资的累计支出将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

1、收购和仁科技19%股权,2023年预计支付4亿元;

2、杭州口腔医院城西总部及公司总部项目建设,2023年预计需投入项目建设资金约1亿元;

3、浙中总院的建设。作为浙中口腔总院建设,建成后的浙中口腔医院新总院将进一步覆盖义乌、金华和衢州等地,提升医院经营能力,增加的经营场所也利于口腔医疗经营及业务的稳定发展。2023年预计医院装修、采购设备和支付房租需要投入约0.5亿元;

4、蒲公英计划的建设及老院区的改扩建项目。安吉、黄岩、丽水、永康、钱江等蒲公英医院将在2023年逐步进入建设阶段,月湖院区、富阳项目、越城院区、北仑院区等院区将会进行改扩建,预计投资约1亿元;

5、滨江、紫金港医院的建设。2023年公司计划重点建设紫金港院区与滨江院区。紫金港院区建成后计划将为公司在杭州新增牙椅(病床)超500张。公司计划以未来口腔医院为蓝图建设滨江医院建成后将在杭州新增牙椅43台,并成为未来各个医院升级的看板。2023年预计需投入项目建设资金约2亿元;

6、浙江大学校友企业总部经济园购买物业建设杭口未来科技城总院项目。2023年预计支付物业尾款及建设费用约2.5亿元。

综上,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收购和仁科技、浙中总院项目、杭州口腔医院城西总部及公司总部项目、省内蒲公英项目、滨江、紫金港特色医院的建设、浙江大学校友企业总部经济园购买物业事项,共对外投资达到11亿元。为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保证上述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更好地回报投资者,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和未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董事会提议2022年不对公司股东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并兼顾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能充分保障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董事会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满足新建项目投入需要相适应。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通策医疗 证券代码:600763 编号:临2023-022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91人;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24人;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36人;

最近一年(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2,896万元;

最近一年(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4,453万元;

最近一年(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2,115万元;

上年度(2021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6家;

上年度(2021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1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1,061万元;

上年度(2021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广,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12月开始执业。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上市公司5家:沪宁股份(300669)、华光新材(688379)、秀强股份(300160)、迦南科技(300412)、跃岭股份(002725)。

挂牌公司5家:储秀网络(870532)、科曼信息(870775)、东软股份(832968)、杭州华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挂牌公司3家。

拟签字会计师信息:沈金意,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年7月开始执业。

近三年负责过3家上市公司:康隆达(603665)、盛洋科技(603703)及跃岭股份(002725)的审计工作并签署跃岭股份(002725)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其超,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7月开始执业。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上市公司3家:星帅尔(002860)、立昂微(605358)、立方制药(003020)。

挂牌公司5家:雷诺尔(833586)、高山农业(835947)、恒源洁具(871008)、杭州筑龙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上市公司10家;复核挂牌公司29家。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其他兼职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

(三)审计收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参考行业收费标准,根据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因素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历年在对公司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在担任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工作需求,一致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