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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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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3-033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4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东安动力8号工房3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笠宝先生主持,会议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王国强董事、张纯信独立董事、张春光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栾健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公司5名高管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议案5、议案8、议案10-议案11,关联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民情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德钧、刘景忠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