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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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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董事长陆华裕先生、行长庄灵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维开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洪波女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注:1、营业收入包括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汇兑损益、其他业务收入和资产处置收益。

2、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注:1、客户贷款及垫款、客户存款数据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口径计算。

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统计口径的通知》(银发〔2015〕14号),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款项纳入“各项存款”统计口径,存款类金融机构拆放给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款项纳入“各项贷款”统计口径。按照人民银行新的统计口径,截至2023年3月31日,客户存款总额为18,052.97亿元,比年初增加2,600.00亿元,增长16.83%;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为11,169.17亿元,比年初增加384.22亿元,增长3.56%。

3、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的规定,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计入金融工具账面余额中,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尚未支付的利息在“其他资产”或“其他负债”列示。本报告提及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吸收存款”及其明细项目均为不含息金额,但资产负债表中提及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吸收存款”等项目均为含息金额。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1、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规定计算。

2、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四)补充财务指标

注:1、根据监管对全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第一组)的要求,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应分别不低于10.75%、8.75%和7.75%。

2、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的要求,流动性比例和流动性覆盖率应分别不低于25%和100%。

3、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利率-付息负债平均利率;净息差=利息净收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五)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情况

资本充足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根据监管要求,最低资本要求如下: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5%,一级资本充足率为6%,资本充足率为8%,储备资本要求为2.5%。

杠杆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六)贷款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七)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和核销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八)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一)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内,公司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持有公司优先股宁行优01、宁行优02的股东根据优先股股东名册合并列示。

2、“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公司全部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公司经营情况分析

2023年一季度,公司围绕董事会制定的发展战略,稳步实施“大银行做不好,小银行做不了”的经营策略,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借助“专业+科技”两翼体系,在服务实体中不断推动银行商业模式、展业模式、管理模式的换挡升级,深耕难而正确的事,持续积累差异化的比较优势,推动银行可持续发展。

(一)营收保持稳健增长,盈利能力不断提升。2023年一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98亿元,同比增长15.35%;实现营业收入165.53亿元,同比增长8.45%。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6.90%,较年初提升1.34个百分点;年化总资产收益率为1.08%,较年初提升0.03个百分点。

(二)资产规模稳步提升,各项业务协调发展。公司持续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推进各项业务规模实现稳健增长。截至2023年3月末,公司资产总额25,257.95亿元,比年初增长6.75%;各项贷款10,968.73亿元,比年初增长4.86%;各项存款15,857.82亿元,比年初增长22.26%。

(三)资产质量保持稳定,抵御风险能力较强。面对内外部经济形势变化,银行业资产质量仍面临一定挑战,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全面风险管理要求,扎实筑牢风险防控屏障,资产质量在同业中继续保持较好水平。截至2023年3月末,公司不良贷款率0.76%,较年初微升0.01个百分点;拨贷比3.79%,较年初持平;拨备覆盖率501.47%,较年初微降3.43个百分点。

四、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除已披露外,公司无其他重大事项。

五、季度财务报表

详见后附财务报表。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行长:庄灵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维开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洪波

合并及银行利润表

编制单位: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行长:庄灵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维开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洪波

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行长:庄灵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维开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洪波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3-025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4月27日进行了表决。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3-026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4月27日进行了表决。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遣漏。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3-027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