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指定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本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释义适用于本报告摘要。
1.2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审议通过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会议应到董事17人,实到董事17人,有效表决票17票。各位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1.3 本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国内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1.4 公司董事会建议以本公司2022年末普通股总股本15,914,928,468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3.83元(含税)。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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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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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有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非经常性损益(2008)》《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2022年3月,本公司向优先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9.36亿元。2022年6月,本公司向永续债持有人支付利息人民币19.40亿元。2022年10月,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8亿股,增加净资产79.95亿元。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本公司考虑了发放优先股股息、支付永续债利息以及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的影响。
2、资产利润率为净利润除以期初和期末资产总额平均数。
3、资本利润率为净利润除以期初和期末股东权益合计平均数。
4、净利差,又名净利息差,为平均生息资产收益率减平均计息负债付息率。
5、净息差,又名净利息收益率,为利息净收入除以平均生息资产。
6、根据原银监会《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18〕7号),对各股份制银行实行差异化动态调整的拨备监管政策。报告期末,本集团拨备覆盖率、贷款拨备率符合监管要求。
2.3 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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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其他主要监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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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比例为监管计算并表口径。
2、存贷款比例、流动性比例、杠杆率、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为监管计算非并表口径。
3、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总资本净额×100%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总额/总资本净额×100%
2.5 普通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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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公司与普通股第一大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股权关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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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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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业绩概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围绕战略规划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稳增长和防风险,经营平稳向好,质效稳步提升,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规模平稳增长。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规模达39,001.6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238.80亿元,增长6.09%;贷款总额22,729.7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94.44亿元,增长2.69%;存款总额20,638.7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95.11亿元,增长8.38%。
经营质效稳步提升。一是盈利结构持续优化。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0.35亿元,比上年增加15.00亿元,增长6.37%;实现非利息净收入195.15亿元,比上年增加32.50亿元,增长19.98%;非利息净收入占比比上年提升3.83个百分点。二是资本实力不断提升。成功发行300亿元二级资本债,非公开发行80亿元股票,风险抵御能力进一步提高。三是区域差异化管理逐步深化。持续健全差异化管理机制,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三大区域贡献度稳步提升。
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持续提升。一是坚持以服务首都为己任。全力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深度融入“五子”联动,持续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二是积极支持制造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和货币政策传导要求,以服务制造业发展作为重中之重,细化信贷政策、优化资源配置等,制造业和战略新兴产业贷款占比提升。三是推动普惠金融业务提质扩面。优化小微企业金融保障机制,做好小微企业减息工作,加强产品创新和智能化风控平台建设,“两增”贷款监管目标超额完成,持续擦亮“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商”品牌。四是打造绿色金融业务竞争优势。积极开展业务创新与国际合作,成为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系统主要结算银行之一,发布独立环境气候信息披露报告,绿色贷款规模快速增长,圆满完成绿色信贷 “两个不低于”目标,绿色贷款占比持续提升。五是精准纾困展现国企担当。强化金融助企力度,开展续贷、延期还本付息、便利还贷等;助力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帮扶工作,多次在市国资系统扶贫攻坚成效考核中获得好评。
经营转型步伐不断加快。一是数字化转型全面提速。转型工作全面铺开,创新工作加快落地,数据治理及应用取得成果;科技支撑力稳步提升,重点项目顺利投产,重点工程加快攻关;产业数字金融业务创新业务模式取得突破,创新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大运营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数字化、集约化、一体化运营进程加快。二是公司金融转型向纵深推进。“3-3-1-1”客户数量与业务规模稳步增长,总行级战略客户和重点央企客户的金融服务持续深化;投行业务较快发展,创新业务贡献度不断提升。三是零售金融转型效能持续提升。个人存款余额不断增长,个人贷款占比提高,个人金融资产总量结构持续优化;全面推进财富管理银行建设,打造全市场、全品类产品货架,不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信用卡消费场景丰富,动户和生息资产经营取得成效。四是金融市场业务转型加快推进。金融市场业务坚持交易转型,非息收入高速增长,投资与交易能力提升。资产托管业务结构不断优化,公募REITs业务、跨境托管业务取得突破,公募基金托管业务收入实现两年翻番。
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得到加强。一是风险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初步搭建风险偏好量化传导体系,数字化风控转型与风险文化建设全面推进;审批工作成效稳步提升,积极推进立体、多层级的授信策略体系建设,授信授权不断完善。二是资产质量持续改善。强化不良资产集中统筹和分类管理,加强组织推动和过程管控,风险处置有效性和专业性明显提升。三是合规管理和审计监督成效不断提升。深入开展“合规护航 行稳致远”活动,内控合规进一步强化;深入开展各类审计监督,大力推进数字化审计体系建设,深化审计督改工作机制,审计监督评价作用有效发挥。
3.2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净利润 254.90亿元,比上年增加15.87亿元,增长6.64%。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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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资产负债表分析
3.3.1 资产情况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39,001.6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238.80亿元,增长6.09%,主要是发放贷款及垫款、金融投资增加。下表列示出本集团主要资产项目的占比情况。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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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包括衍生金融资产、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资产等。
3.3.2 负债情况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35,768.4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012.60亿元,增长5.96%,主要是吸收存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及拆入资金以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增加。下表列示出本集团主要负债项目的占比情况。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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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租赁负债、预计负债、其他负债等。
3.3.3 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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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益变动原因:
1、“股本”增加是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2、“资本公积”增加是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3、“其他综合收益”减少主要是报告期内其他债权投资以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等所致。
4、根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提取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息、向永续债持有者支付利息,“盈余公积”和“一般风险准备”的增加以及“未分配利润”本期减少均是上述原因所致。
5、“未分配利润”增加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净利润。
6、“少数股东权益”增加是由于报告期内本集团非全资子公司实现净利润。
3.4 资本管理情况
3.4.1 资本构成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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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2年第1号)及相关监管规定,资本充足率最低资本要求为8.00%,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为2.50%。本公司入选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的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适用0.25%的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本公司满足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
3.4.2 杠杆率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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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均为非并表口径,依据《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银监会令﹝2015﹞1号)计算。本公司入选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的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适用0.125%的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杠杆率要求,本公司满足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杠杆率要求。
3.4.3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2年第1号)、《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银监会令﹝2015﹞1号)及相关监管规定,有关本集团资本充足率、杠杆率等信息披露,详见本公司官方网站(www.hxb.com.cn)投资者关系专栏。
3.5 公司发展战略执行情况
本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五年发展规划目标任务,统筹推动经营转型、结构调整、改革创新和风险防范,大力提升执行力、协同力、创新力,战略规划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数字化转型全面提速。数字化转型工作全面铺开,建立重点工程质效管理机制,打造以创新工厂为敏捷柔性组织前沿阵地,建设数字化人才体系。产业数字金融先行突破,创设数字产品,搭建大宗商品生态圈,构建创新容错机制。数字化业务经营深入开展,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支付渠道,推进速赢项目及数字化客户经营体系建设,构建企业级流程管理体系,全面推广机器人流程自动化(RPA)。智能风控体系逐步完善,全面推广“龙盾”企业大数据风险识别预警系统,构建产业数字金融智能风控体系,建设自监管沙盒体系。数据基础能力显著增强,强化源头数据质量管控,夯实数据管理能力建设,完善数据质量管控流程。金融科技实力稳步提升,投产数据信息中台、企业级区块链平台和隐私计算平台,建成国产全栈云平台、云指挥中心,建设并推广企业级低代码平台,推动企业级架构建设。报告期内,本集团科技投入38.63亿元,同比增长16.39%;产业数字金融数字融资类业务新增客户1,666户,新增投放521.78亿元。
零售金融转型效能提升。深化客户经营,加快推进数字化客户服务体系建设;持续优化个人客户积分权益体系,个人客户活动不断上新,财富管理与私人银行客户增值服务权益体系持续升级;推出个人养老金业务,打造“华夏颐养”养老金融服务品牌。体系化推进财富管理与私人银行业务发展,健全产品服务体系,强化投研投顾支撑,打通大财富管理价值链条,搭建专业团队。持续擦亮“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商”特色品牌,积极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完善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信用卡业务平稳发展,丰富产品体系,强化消费场景建设,优化自助渠道功能,升级风险策略体系。报告期末,本公司个人贷款(不含信用卡)余额5,203.1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0.46%;个人存款余额4,744.25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2.75%;个人客户金融资产总量达9,552.66亿元;“两增”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609.0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6.56%;信用卡累计发卡3,514.34万张,比上年末增长12.04%。
公司金融转型纵深推进。推进行业专业化经营,围绕18个新动能领域开展“行业+客户”营销,加大对碳减排、科技创新、设备更新改造、基础设施等领域贷款投放,大力支持制造业企业发展。调整对公客户结构,强化分层分类营销,深化推进“商行+投行”综合金融服务模式;加大“3-3-1-1” 客户开发力度,开展白名单动态管理,完善“分层管理、分类营销、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投资银行实现较快发展,承销规模市场排名提升,创新业务快速发展,投行机制建设加强。贸易金融业务深入推进平台化、场景化、线上化、数字化转型发展。打造绿色金融特色优势,积极推进绿色信贷、绿色投资、绿色租赁、绿色消费业务发展,建立企业级绿色金融数据管理机制,加强环境社会风险管理。报告期末,本公司对公客户62.78万户,比上年末增长2.87%;投资银行业务规模6,944.91亿元,同比增长31.44%;贸易金融表内外资产余额7,430.61亿元,同比增长15.19%。
金融市场业务转型效果明显。推进金融市场业务轻资本转型,资金业务投研能力持续提升,同业客群合作地图建立,票据业务发展提速,形成资金、同业、票据三大业务纵深发展格局。资产托管业务结构显著优化,公募基金托管持续正增长,跨境托管实现突破;托管业务数字化转型加快,建设升级智慧客服和智慧运营平台。华夏理财着力打造“优质理财工厂”,加强资产创设与产品发行,升级全渠道销售体系;探索适合银行理财资金配置策略,持续强化ESG领先优势。报告期内,本公司本外币资金交易业务累计交易量(全口径)636,265.30亿元,比上年增长3.42%;实现理财中间业务收入33.66亿元,比上年增长18.86%。
区域差异化发展战略持续深化。积极推进“京津冀金融服务主办行”建设,聚焦融入当地主流、推动经营转型,加大对京津冀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协同发展项目的金融支持。积极推进长三角区域分行高质量发展,完善区域一体化机制,创新长三角科创金融服务新模式,加快构建长三角零售金融转型新格局,全面打造离岸业务桥头堡,加快实现产业数字金融落地,推动长三角绿色金融发展。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分行提速发展,持续打造零售金融、贸易金融、金融市场、金融科技四大特色,强化金融服务基础设施、绿色金融两大产业,深化“境内+境外”联动协同,跨境金融实现突破发展。报告期内,本公司京津冀地区贷款余额5,608.97亿元,比上年末下降1.51%;长三角地区贷款余额6,618.70亿元,比上年末增长7.25%;粤港澳大湾区贷款余额2,421.2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0.54%。
持续融入新时代首都发展大局。加大北京地区信贷投放力度,积极支持在京企业发展,主动参与首都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北京地区信贷占比、信贷增速“双提升”。支持中关村新一轮先行先试改革,服务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与北京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加大对首都“专精特新”企业支持力度,优化升级首都科创金融服务特色产品。助力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积极参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数字人民币全场景应用,创新发展产业数字金融、消费数字金融。支持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全国文化中心,参与“北京消费季”活动,助力冬奥重点商圈、重点景区、重点场景支付环境建设,支持首都重点文旅企业和项目。积极参与“两区”“三平台”建设,完善“两区”机构布局,大力开展跨境金融服务,积极参与2022服贸会、金融街论坛,赞助支持“2022中关村论坛”。
风险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健全全面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和实施偏好量化与传导方案,加强信贷与投融资政策动态管理,数字化风控转型与风险文化建设全面推进,妥善应对内外部形势变化,各类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优化授信审批管理,深化行业研究和运行态势预判,完善授信授权差异化和动态管理,建立常态化授信预审机制,细化投贷后管理。加强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稳步推进特殊资产经营试点,强化多元处置,风险处置的有效性和专业性明显提升。内控合规体系不断完善,健全“网格化”监督检查体系,关注监管规则与技术变化,及时有效识别和控制合规风险,完善反洗钱风险机制建设,强化案件风险防控,加强科技手段应用,打造先进的合规支持工具,合规经营的系统性管理不断增强。
市场化机制加快建立健全。优化激励约束机制,深化以价值创造为核心的考核分配体系。健全战略管理机制,研究制定总行组织机构调整工作方案,探索设立战略执行协调裁决委员会,推进全行研究体系与战略管理体系建设。强化综合化经营布局和子企业管理,启动开放银行体系建设;加强子企业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推进子企业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
4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的变更。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需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
4.4 对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未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董事长:李民吉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A股代码:600015 A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3一19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夏银行”或“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材料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7人,实到董事17人,有效表决票17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各位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李民吉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2022年经营情况和2023年工作安排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下转89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