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02版)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8。
2.投票简称:英飞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委托人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三: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致: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5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英飞拓(股票代码:002528)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3-028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在公司六楼8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曙凌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华元柳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英飞拓:2022年年度报告》详见2023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英飞拓: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9)详见2023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英飞拓: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837,289,398.33元,同比下降37.41%;实现利润总额-1,068,957,109.24元,同比减亏25.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9,798,435.59元,同比减亏23.38%。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478,739,623.73元,同比下降26.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251,054,804.33元,同比下降46.2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的,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真实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均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的规定执行,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英飞拓: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详见2023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英飞拓: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23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2年度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英飞拓: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详见2023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也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预计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英飞拓: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详见2023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英飞拓: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详见2023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英飞拓: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详见2023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详见2023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详见2023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运作需要,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英飞拓: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详见2023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英飞拓: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详见2023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公告编号:2023-034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376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2,347,984,422.24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2,347,984,422.24元,实收股本为1,198,675,082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478,739,623.73元,其中货币资金498,371,929.1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251,054,804.33元。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原因如下:
1.受全球化竞争、教育“双减”、游戏及地产行业监管趋严等因素影响,公司近两年经营规模下滑,业绩亏损。
2.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和监管政策规定,对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1年度和2022年度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
三、公司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紧抓国家“数字经济”和“新基建”以及深圳“双区”建设带来的战略机遇,以“提质增效”为主题,持续推动战略转型,聚焦国内市场,优化业务布局,推动技术、模式和业务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等挑战,公司管理层正努力加强经营管理,强化风险控制,积极开拓市场,推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3-033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特别提示: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立信能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74名。立信2022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注:最近三年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项目合伙人韩子荣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4份,为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审计报告,本公司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复核的上市公司报告6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程英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4份,为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审计报告,本公司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章顺文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7份,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立信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费用为23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20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8万元。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认可立信的独立性、诚信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立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拥有良好的执业团队。立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独立董事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立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立信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