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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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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34版)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3-040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问题,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规定了“①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②关于发行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③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其中,解释16号要求①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②、③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5号、解释16号及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变更审议的程序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为公司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本次变更无需董事会审议,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解释 15 号、解释 16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3-042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30日 15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虹莘路 3998 号广汇宝信大厦 9 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30日

至2023年5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8、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11、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

证及复印件及股东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或原件(授权委托书)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5、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1)登记时间:2023年5月26日9:00至17:00(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虹莘路 3998 号广汇宝信大厦 6 楼(邮编:201103)

2、电话:021-24032833

3、传真:021-24032811

4、邮箱:IR@chinagrandauto.com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3-028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鲍乡谊、李江红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且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需要,遵循市场化原则,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在关联交易过程中完全独立决策,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根据市场化原则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按类别对2023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孙广信

注册资本: 517,144.801万

成立日期: 1994年10月11日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长沙路2号(广汇美居物流园)

经营范围:房地产业、汽车组改装业、证券业、化工机械制造业、环保锅炉制造业、液化天然气业、煤化工项目、汽车贸易及服务的投资;高科技产品开发;会展服务;销售:机械、设备、车辆配件、建筑和装修材料、矿产品,有色金属、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针纺织品、化工产品、五金产品、石油及制品、食品、木材;商务信息咨询,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7,211,902.58万元,负债总额18,109,033.16 万元,净资产:9,102,869.42万元,营业收入:20,322,327.18万元,净利润:485,289.69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27,056,822.21万元,负债总额17,297,106.03万元,净资产9,759,716.18万元,营业收入14,569,915.28万元,净利润801,777.44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第四款,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稳定,根据其与公司以往的商业往来情况,关联方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具备履约能力。

(二)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韩士发

注册资本:656,575.5139万

成立日期:1999年04月10日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6号

经营范围:煤炭销售;天然气【富含甲烷的】、甲醇的批发、零售(无储存设施经营);液化天然气、石油及制品、天然气、煤炭、煤化工、清洁燃料汽车应用、加注站建设的项目投资与技术服务;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内商业购销;机械设备、建筑和装修材料、矿产品、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针纺织品、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消防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157,543.72万元,负债总额3,296,451.37万元,净资产2,886,901.79万元,营业收入5,940,872.55万元,净利润1,133,765.64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3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267,728.57万元,负债总额3,104,278.84万元,净资产3,191,104.51万元,营业收入1,986,153.17万元,净利润300,716.96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此其为公司关联法人。

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稳定,根据其与公司以往的商业往来情况,关联方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具备履约能力。

(三)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赵强

注册资本:125,482.0847万

成立日期:1988年08月27日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隆祥西一街88号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房地产开发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170,664.53万元,负债总额1,529,625.85万元,净资产566,934.46 万元,营业收入501,930.87 万元,净利润 54,154.55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3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180,600.61万元,负债总额1,521,125.67万元,净资产585,598.50万元,营业收入72,843.98万元,净利润18,379.39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此其为公司关联法人。

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稳定,根据其与公司以往的商业往来情况,关联方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具备履约能力。

(四)新疆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刘华

注册资本:256,86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4年10月07日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苏州路广汇美居物流园K座负一层

经营范围:开发、经营房地产及健身娱乐设施;餐饮,美容美发,住宿,洗浴服务,KTV,小商品零售;场所租赁,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185,500.83万元,净资产:1,391,743.88万元,营业收入:367,508.97万元,净利润:-12,496.35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3,146,267.01万元,负债总额1,793,758.10万元,净资产1,352,508.90万元,营业收入205,175.74万元,净利润-54,854.72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新疆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其为公司关联法人。

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稳定,根据其与公司以往的商业往来情况,关联方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具备履约能力。

(五)Brazos Highland Holding LLC

中文名:布拉索斯高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美国特拉华州

经营范围:农业、商业开发等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03,902,340美元,负债总额239,523,259美元,净资产164,379,081美元;营业收入2,149,612美元,净利润-7,419,008美元。(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424,688,860.90美元,负债总额266,719,112.96美元,净资产157,969,747.94美元;营业收入2,475,336美元,净利润-6,409,333美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Brazos Highland Holding LLC与公司同受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此其为公司关联法人。

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稳定,根据其与公司以往的商业往来情况,关联方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涉及乘用车销售、乘用车经营租赁及乘用车融资租赁等正常经营性业务往来,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与独立第三方成交的合同金额开展业务,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符合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且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关联交易风险较低并且可控性较高。

(二)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均参考与独立第三方的成交金额,定价原则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3年全年不超过4,386.19万元,占本公司2022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11%,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也不会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3-030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2023年度融资提供

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计反担保债权人名称:为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第三方,不属于公司的关联人。

● 预计反担保金额:预计担保额度为25亿元,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及在执行拟展期或续期的反担保,该额度可在授权期限内滚动循环使用。

● 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预计担保为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一)反担保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融资时,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要求由其认可的担保公司或其他第三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因此,作为担保公司或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前提条件,公司或下属公司为子公司向担保公司或其他第三方提供相应反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保证、质押及抵押等,反担保范围为担保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因承担担保责任而实际支付的全部款项以及为实现代位求偿权而支付的费用,具体以与反担保债权人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此类反担保额度为25亿元,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及在执行拟展期或续期的反担保,该额度可在授权期限内滚动循环使用,担保期限为根据每笔借款的实际发生日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确定。

(二)本担保事项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一)反担保债务人

均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新设立、收购等方式获取的直接或间接具有控股权的子公司。

(二)反担保债权人

为公司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担保公司或其他第三方。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反担保债务人:公司下属子公司。

反担保债权人:为公司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担保公司或其他第三方。

担保人:公司或下属子公司。

担保方式:保证、质押及抵押等。

反担保范围:反担保债权人因承担上述担保责任而实际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等)、为实现代位求偿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执行费等),具体以与反担保债权人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担保额度:预计担保额度为25亿元,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及在执行拟展期或续期的反担保,该额度可在授权期限内滚动循环使用。

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为根据每笔借款的实际发生日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反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融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下属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预计反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融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下属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不会为公司增加不可控制的信用风险和经营风险,公司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反担保债务人是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融资事项向为其提供担保的担保公司或第三方提供反担保,承担担保责任,符合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有助于拓宽融资渠道,促进其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利益。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具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该公司的经营风险进行控制。

因此,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反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4,947,153.86万元(其中对外担保金额16,459.56万元,其余均为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下属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7.11%;上市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3-031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及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

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及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

(一)适用对象

在任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组织管理

薪酬及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监督考核。

(四)薪酬发放标准

1、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人民币100,000元,按月发放。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其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

薪酬=基本薪酬+年度绩效工资

(1)年度绩效工资:根据年度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按照公司设定的业绩KPI指标,采取百分制考核换算得分比例的形式,以年度绩效工资为基数进行考核发放。

(2)年度绩效工资兑现流程

根据公司年度目标责任书实施考核 依据考核结果确定整体兑现比例 依据个人年度考核结果 兑现个人年度绩效工资发放金额。

公司整体兑现比例:根据公司年度目标责任书,在考核结果确认后,根据目标责任书综合考核得分,按下表计算确定公司高管人员绩效年薪兑现比例:

(3)年度绩效工资的发放

根据《关于年度公司员工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办法,依据个人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兑现个人绩效工资具体发放金额。

个人年度绩效工资=绩效年薪标准×整体兑现比例

其中:个人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在称职及以上的予以全额发放,称职以下的不予发放。

3、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五)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2022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2年度,经核算,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税前报酬如下表:

注: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统计自其选举、聘任后至2022年底;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统计自2022年起至其离职止。

本议案关联董事马赴江、鲍乡谊、卢翱、许星、罗磊、郭蓓蓓、夏宽云回避表决,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3-034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为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财务资助对象: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营企业青海嘉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嘉运”)

● 财务资助方式:有息借款

● 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4,335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 财务资助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财务资助利率:利率为6.3075%

● 审议程序:本次财务资助已经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为满足青海嘉运的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其提供不超过4,335万元人民币的有息借款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利率为6.3075%,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财务资助协议将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签署。

(二)本次财务资助已经过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资助对象青海嘉运为公司合营企业,根据与出租方签署的承包经营合同及补充承包协议,青海嘉运由公司负责实际经营,并享有相关收益。青海嘉运作为汽车经销商,在汽车销售环节需占用大量的资金。为满足青海嘉运的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向其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公司利益。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四)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与偿债能力,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督促青海嘉运按时付息及偿还贷款本金,控制或者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青海嘉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33005799075406

(三)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四)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西宁市城中区兴川路6号

(五)法定代表人:吴晓青

(六)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七)营业期限:2011年9月28日至无固定期限

(八)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新车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二手车经销;汽车旧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二手车经纪;二手车鉴定评估;轮胎销售;洗车服务;日用百货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九)主要股东:青海恒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青海嘉运100%的股权

(十)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青海嘉运总资产为:67,969,709.26元,负债为:43,405,487.13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85,864,138.75元,净利润为:-5,500,296.28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为77,364,196.36元,负债为:54,063,338.68元,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5,029,034.64元,净利润为:-1,263,364.45元。截至目前,青海嘉运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一)青海嘉运信用等级良好,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十二)青海嘉运为公司合营企业。根据与出租方签署的承包经营合同及补充承包协议,青海嘉运由公司负责实际经营,并享有相关收益。

三、本次财务资助的内容

1、本次财务资助协议将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签署;

2、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合营企业,根据与出租方签署的承包经营合同及补充承包协议,该企业由公司负责实际经营,并享有相关收益。公司可以掌握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第三方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评估风险变化,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旨在支持青海嘉运经营业务正常开展,青海嘉运目前经营正常,具备按时清偿公司债务的能力,董事会已对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评估,认为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安全,风险可控。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预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是符合相关规定的,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正。不存在影响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为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4,3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1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4,3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11%。公司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也不存在违规提供财务资助和逾期未收回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3-039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变更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门店升级改造项目”所涉及门店的地区分布进行调整。

● 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为了适应市场变化,公司现根据实际的经营需要将部分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此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4号)核准,公司已公开发行3,3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期限为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337,000.00万元,不含税发行费用为3,714.40万元,因此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33,285.6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4日全部到位,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714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的审验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37,0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门店升级改造项目、信息化建设升级项目、二手车网点建设项目和偿还有息负债项目,具体如下:

三、公司已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对公司门店升级改造项目和二手车网点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地点进行调整。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2022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2022-021)。

四、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的披露,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门店升级改造项目所涉及门店的地区分布在全国222处网点,以及二手车网点建设项目涉及34处网点。

2021年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后,门店升级改造项目所涉及的门店分布在全国的288处网点,以及二手车网点建设项目涉及38处网点。2022年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后,门店升级改造项目所涉及的门店分布在全国的279处网点,以及二手车网点建设项目涉及39处网点。公司考虑到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情况,为进一步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增强综合竞争实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需要对本次募投项目之门店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地点进行调整,调整后有利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尽快实施,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如下:

本次变更前,公司门店升级改造项目所涉及门店的地区分布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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