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37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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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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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本报告期末公司的负债情况等相关指标详见本节“八、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可转债资信评级状况: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对公司2022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精装转债”进行了跟踪评级,并于2022年6月2日公司收到东方金城出具的《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精装转债2022年度跟踪评级报告》,本次评级结果为:东方金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精装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精装转债2022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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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1.“精装转债”上市交易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2]268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57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3月24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精装转债”,债券代码 “127055”。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2.2021年权益分派的实施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51,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0,840,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不送红股,转增30,280,000股,本次转增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81,680,000股。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3.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登记的公告》。
4.“精装转债”调整转股价
2022年6月20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精装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23.52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9.1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1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5.“精装转债”回售事宜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精装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公司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本次回售申报数量为20张。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精装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
6.“精装转债”进入转股期
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公开发行了57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57,700.00万元。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精装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为: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2月28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2022年8月29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2月21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精装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7.选举新一届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新一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3-012
债券代码:127055 债券简称:精装转债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15日以微信、电子邮件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规定编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90,132,264.54元。根据2022年度公司盈利状况,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基础上,为回报股东,公司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议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等事项而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实际分配总额。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权益分配的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了公司总经理张安先生所作的《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全体董事认为2022年度公司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全文》之“第十节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2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期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损失事项依据充分,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期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计提2022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存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归还前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暨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控审计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款项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未发生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和其他对外担保的事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投资产品,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拟申请人民币40亿元金融机构授信综合额度,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
1)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额度为人民币25亿元;
2)公司向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机构申请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包括反向保理)的保理融资额度为人民币15亿元。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融资金额、期限、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合同约定为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理人士签署、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对外出售资产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出售公司持有的房屋等相关资产,出售资产性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公寓、车位等,拟出售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上述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出售资产金额,实际出售金额应在出售总额度内,以公司实际成交的出售金额为准,具体出售金额将根据各资产所在地理位置的市场行情公允价格来合理确定。提前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出售资产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谈判、签署相应协议、办理转让手续等)。上述额度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对外出售资产的提示性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规定编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债券持有人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同意于2023年5月22日上午10:00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本次董事会、监事会通过但尚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而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前述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3年5月22日下午14:30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监事会通过但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3-013
债券代码:127055 债券简称:精装转债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15日以微信、电子邮件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议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规定编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90,132,264.54元。根据2022年度公司盈利状况,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基础上,为回报股东,公司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议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等事项而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实际分配总额。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全文》之“第十节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2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2年12 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计提2022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归还前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暨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款项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未发生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和其他对外担保的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投资产品,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申请人民币40亿元金融机构授信综合额度,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
1)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额度为人民币25亿元;
2)公司向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机构申请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包括反向保理)的保理融资额度为人民币15亿元。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融资金额、期限、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合同约定为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理人士签署、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对外出售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盘活低效资产、有效回笼资金、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同时促进公司聚焦主营业务,加快公司高质量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对外出售资产的提示性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规定编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债券持有人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本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而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3-015
债券代码:127055 债券简称:精装转债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预案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61266367_A01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90,132,264.54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2022年度经营和盈利状况,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议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等事项而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实际分配总额。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权益分配的相关事宜。
公司业务稳健、财务状况良好,本方案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与合理回报投 资者的原则,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本分红方案不会造成 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要求。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对公司2022年度未分配利润进行分红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3-016
债券代码:127055 债券简称:精装转债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2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2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以及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
本期计提减值损失计入的报告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7,047.15万元,明细如下:
■
注: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及合同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公司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除存货、合同资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三、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度对上述各事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计为人民币7,047.15万元,计入公司2022年度损益,导致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减少人民币7,047.15万元。
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计提2022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公司本次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
五、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说明
公司本期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损失事项依据充分,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期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减值损失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
七、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2年12 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八、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3-017
债券代码:127055 债券简称:精装转债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4月24日下发的证监许可[2020]793号文《关于核准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公开发行A股37,85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8,082,000.00元,发行上市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46,276,225.98元(不含增值税),其中应承担的资本化发行上市费用为人民币139,095,000.03元(不含增值税),扣除发行上市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1,805,774.02元。截至2020年6月5日止,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已将扣减承销费人民币130,0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的资金总额人民币798,082,000.00元汇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开设的人民币账户755903864210518的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266367_A01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3,119.80万元,其中,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256.25万元,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09.9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6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577,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705,221.23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1,294,778.77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2月2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266367_A01号)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176.07万元,其中2022年度使用人民币41,176.07万元(包含先期投入及置换金额19,463.99万元),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2.6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20年6月制订了《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上述3家银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共计3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2022年,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行使相应的权利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情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银行深圳福田支行、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光大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上述5家银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共计5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2022年,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行使相应的权利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情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況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报告附件。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及延期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总部建设项目及研究院建设项目由购置及租赁办公场所变更为购置土地自建办公楼,公司的使用面积会比原始计划有一定幅度的增加但项目投资总额未发生变化;同时,由于公司总部建设项目及研究院建设项目办公场所建设方式由购置及租赁办公楼变更为购置土地自建办公楼,项目建设期间预期将有所延长,同意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将上述两个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前述变更已经2021年10月13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或者延期相关募投项目的情况。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年5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龙湖地产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北京龙湖石家庄九里晴川项目室内及公区精装修工程合同”及“美的置业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中部区域邯郸翰林府海棠苑11-17#楼公区装修工程及华北区域邯郸翰林府海棠苑11-17#楼批量精装工程”变更为“中海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中海云鼎湖居项目公区及户内精装工程一标段”及“中海云鼎湖居项目公区及户内精装工程三标段”。前述变更已分别经2022年5月3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6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1266367_A06号),截至2020年5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82,051,119.45元。2020年6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2,051,119.45元置换预先投资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前述资金置换已于2020年度完成。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266367_A01号),截至2022年 2月28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建筑装饰工程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投入金额共计人民币194,639,933.42元;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009,941.98元(不含增值税)。2022年3月10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94,639,933.42元及已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009,941.98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资金置换。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人民币0.00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人民币0.00元。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人民币35,269.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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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可转债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存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理财的金额为人民币15,980.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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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2年度,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详见本报告。
“附件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附件4: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报告期后审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如下变更:
(1)区域中心建设项目:将“区域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调整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构成,减少购置写字楼、并增加租赁的实施方式,并合理控制项目管理性开支成本;将“区域中心建设项目”中的人民币3,000.00万元募集资金金额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人民币5,040.89万元募集资金金额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究院建设项目”;根据公司对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方式的变更,公司相应调整了在各区域的租赁、购置写字楼计划。
(2)信息化建设项目: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增加投资人民币3,000.00万元。
(3)研究院建设项目:将“研究院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增加投资人民币5,040.89万元。
(4)总部建设项目:将“总部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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