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39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发挥公司优势资源,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结合内外部环境变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审议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目前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中天精装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3-025
债券代码:127055 债券简称:精装转债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6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577,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705,221.23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1,294,778.77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2月2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266367_A01号)验证确认。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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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美的置业集团中部区域开封国宾府项目1-3#、5-15#楼室内装修及公区精装修工程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按项目成本估算为4,501.38万元,项目开工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预计完工交付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实际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项目投资成本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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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待支付募集资金”系为已发生但尚未支付的成本款项,主要未达到支付条件的进度款、质保金等,下同
上述项目投资金额系根据项目设计、施工方案以及实际项目需求进行测算;工程建设价格参照相关供应商报价信息或市场价格估算。测算同时综合考虑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及实施进度等基础上估算项目投资总额,数额明细安排及测算过程合理。
2、横琴万象世界项目二期精装修工程I标段工程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按项目成本估算为2,664.53万元,项目开工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预计完工交付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实际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项目投资成本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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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项目投资金额系根据项目设计、施工方案以及实际项目需求进行测算;工程建设价格参照相关供应商报价信息或市场价格估算。测算同时综合考虑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及实施进度等基础上估算项目投资总额,具体数额明细安排及测算过程合理。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根据业主方对相关项目的装修需求变化,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公司拟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美的置业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中部区域开封国宾府项目1-3#、5-15#楼室内装修及公区精装修工程”及“华润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中部区域邯郸翰林府海棠苑11-17#楼公区装修工程及华北区域邯郸翰林府海棠苑11-17#楼批量精装工程”变更为“华润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的新增子项目“郑州市.郑东万象城.一期二标段2#楼”以及新增项目“越秀地产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佛山越秀博爱湖地块项目1-6栋、13-16栋、22-24栋精装修工程”。
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募投项目仍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有利于公司保证优质项目的施工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充分发挥公司对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郑州市.郑东万象城.一期二标段2#楼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按项目成本估算为人民币2,651.79万元,项目开工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预计完工交付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实际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项目投资成本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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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项目投资金额系根据项目设计、施工方案以及实际项目需求进行测算;工程建设价格参照相关供应商报价信息或市场价格估算。测算同时综合考虑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及实施进度等基础上估算项目投资总额,具体数额明细安排及测算过程合理。
2、佛山越秀博爱湖地块项目1-6栋、13-16栋、22-24栋精装修工程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按项目成本估算为人民币2,247.55万元,项目开工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预计完工交付时间为2024年6月15日(实际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项目投资成本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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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项目投资金额系根据项目设计、施工方案以及实际项目需求进行测算;工程建设价格参照相关供应商报价信息或市场价格估算。测算同时综合考虑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及实施进度等基础上估算项目投资总额,具体数额明细安排及测算过程合理。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2022年11月,中国证监会官网发布《新闻发言人就资本市场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答记者问》,在股权融资方面进行调整优化,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公布《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推出16条金融举措,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亦指出,应当有效防范化解优质头部房企风险,改善资产负债状况、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发展,并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
公司新募投项目的业主方为国央企房地产开发商华润集团、越秀地产,客户具有较大的资产规模、较强的资金实力和较好的信用水平,可确保本次募投项目顺利完成。公司新募投项目与主营业务一致,公司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积累,深谙业务技术窍门,将为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专业技术保障。
(三)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经测算,公司新募投项目预计毛利率均在13%-15%,经济效益良好。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结合内外部环境变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审议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规划以及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业务开展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目前尚需提交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3-026
债券代码:127055 债券简称:精装转债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债券持有人会议届次: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上午10:00
5、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八路深业泰然大厦C座8楼大会议室。
6、会议的召开方式及投票表决方式:采用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债权登记日: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本期未偿还债券的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办法:
(1)自然人债券持有人登记: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本人的,需持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受自然人债券持有人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样式参见附件二)进行登记;
(2)机构债券持有人登记:债券持有人为机构投资者,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样式参见附件一)、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机构投资者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将上述资料通过传真、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送至公司证券事务部;
(5)异地债券持有人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债券持有人请填写《参会登记表》(样式详见附件三),并按本通知要求附相应证件,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八路深业泰然大厦C座8楼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采用信函、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5月18日17:00之前送达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或通讯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一)。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多选、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3、每一张未偿还的“精装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有一票表决权。
4、除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会议规则另有规定以外,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过半数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涉及需经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5、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6、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7、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 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2、会议会期半天,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 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爱军
电话:0755-83476663
传真:0755-83476663
电子邮箱:ir@ztzs.cn
六、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表决票样式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登记表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一: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
债券持有人姓名或名称:
债券持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签名):
持有面值100元债券张数: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注:1、请在“提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2、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无效票;3、本表决票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均有效;4、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本人(本公司)在该次会议上的全部权利(若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人(本公司)对如下全部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债券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参会登记表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登记表
■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上述信息(须与债券持有人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债券持有人登记表,应于登记截至之日之前送达、邮寄或传 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3-027
债券代码:127055 债券简称:精装转债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拟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发行数量发行的股票数量
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30%。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2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六)股票限售期
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原则上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九)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决议的有效期
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二、对董事会办理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回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2、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的期限,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三、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通过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宜,须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股东大会的授权期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3-028
债券代码:127055 债券简称:精装转债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30点开始(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15-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八路深业泰然大厦C座8楼大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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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3.特别说明
上述审议的议案13、1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9:00-11:30及14:00-16:00;
(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当天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ir@ztzs.cn);
(3)传真方式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当天16:00之前发送传真到公司传真号(0755-83476663)。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八路深业泰然大厦C座8楼。
4、登记手续: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持股凭证复印件;⑥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自然人股东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④持股凭证复印件。
(2)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股东可根据现场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所提供的登记材料需签署“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字样。
①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ir@ztzs.cn),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2022年度股东大会”;
②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详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爱军
电话:0755-83476663
传真:0755-83476663
电子邮箱:ir@ztzs.cn
6、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89
2、投票简称:中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22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本人(本公司)在该次会议上的全部权利(若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人(本公司)对如下全部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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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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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3-029
债券代码:127055 债券简称:精装转债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拟修订的内容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769号”文件批准,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公开发行了57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57,700.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2]268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57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3月24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精装转债”,债券代码“127055”。
“精装转债”自2022年8月29日起开始转股,截止2023年3月31日,“精装转债”累计转股16,635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8,169.6635万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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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中的条款序号相应顺延,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前述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转94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