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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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梅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2022年监事会的运行情况和监事准时参加每次会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对于公司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起到重要作用。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监事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监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一致同意直接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编制基础,能够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使用,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在充分考虑公司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的情况下,同意不分配利润、资本公积不转增。该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综合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研发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次议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利润,不派发现金红利,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2022年度不分配利润,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研发规划、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
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120.5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7,037.66万元。充分考虑到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以及实际发展需求,为扩大经营规模,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分配利润,不派发现金红利,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2年度不分配利润,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研发规划、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处于集成电路设计行业,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属于技术和人才密集型行业,具有技术迭代快、研发周期长及研发投入高等特点。面对产业链下游应用领域和场景的不断变化以及市场竞争加剧,公司的存储芯片、MCU 芯片及 AI 芯片均需要不断进行技术升级和产品迭代来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因此需要充足的资金以保证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此外,随着公司市场不断开拓,公司资金需求不断增加,为充分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和深入落实公司战略规划,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的经营模式为 Fabless 模式,专注于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主营业务产品为NOR Flash芯片和MCU芯片,同时还在致力于开发基于 NOR 闪存技术的存算一体终端推理 AI 芯片。NOR Flash芯片和MCU芯片属于通用型芯片,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物联网、通信、工业控制等领域,伴随着下游应用领域的不断发展,对芯片产品的性能和功能要求也越来越高,公司需要保持产品和技术的创新,及时满足应用领域的新需求。
公司为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丰富现有产品线,拓展更高附加值的终端产品应用领域,扩大客户群,公司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加大研发,扩充团队及市场开拓等。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 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20.56万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583.17万元。公司现阶段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为了持续保持公司的技术优势,公司研发人员数量、研发设备及流片费用等也快速增长,为能够不断增强研发核心竞争力,及时把握市场机遇、抵御市场风险,保证公司未来发展的稳定性及持续性,公司的资金需求主要来源下以下几个方面:
1、持续加大研发,进一步提高研发水平。近年来,集成电路行业发展迅速,为了能够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掌握行业最新技术,公司需要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以保持和增强市场竞争优势。公司在对现有产品不断升级迭代的同时,加快新产品的研发,不断丰富产品线,同时加大对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力度,拓展更多工业控制、智能电表、汽车电子等终端应用领域,为公司的业绩发展提供支撑。
2、行业技术迭代升级速度快,导入先进工艺需要资金支撑。公司基于丰富的研发经验及广泛的客户认可度,持续跟进市场先进工艺,保持技术水平的市场领先地位,在现有产品中有序地导入更为先进的制程工艺。公司正在稳步推进NOR Flash中大容量产品全线切入55nm、50nm的先进工艺制程。在工艺制程优化之后,公司前期研发投入、光罩费用、流片费用以及晶圆测试成本将明显增加;同时,先进工艺下的设计复杂度将大幅提升,意味着公司需要在设计、验证等各个环节投入更多资源。成本和设计难度的增加要求公司应该具备更强的资金实力作为有力支撑。
3、抢抓市场机遇,加快产品线拓展。随着中国半导体进口替代趋势的增强,以及公司下游市场如消费电子、物联网及通信等领域的蓬勃发展,公司需持续关注市场需求变化,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公司计划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依托研发丰富产品结构,不断延伸产业链,例如开发 NAND Flash 业务。
4、吸引高素质专业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公司现阶段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为了满足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公司需要针对性补充行业内技术、销售和市场等高素质专业人才,进一步充实现有人才团队。同时由于芯片设计行业内人才平均薪资水平较高,公司需要不断完善优化薪酬管理体系,促使员工与公司实现共同发展。
考虑到上述原因,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了公司能够持续、稳步发展,为全体股东带来更好的投资回报,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以保障上述目标的实现。
(四)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基于行业周期和整体经济环境的波动,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和战略规划,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需要充足的资金保障发展,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2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研发投入等。公司将继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政策事宜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发展、经营需要、现金流等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重视和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尊重并维护股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情况下提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资金所需等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充分考虑公司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的情况下,同意不分配利润、资本公积不转增。该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时可能引致的风险以及引发的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一、方案概述:
1、投保人: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可每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个人主体;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授权有效期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且不影响已签约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鉴于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并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时可能引致的风险以及引发的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66.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1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45,172,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5,532,200.0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9,640,400.00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8月2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 [2022]230Z022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本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8月2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9,745.5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出具了《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 310Z0090号)。
2022年9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已于2022年9月置换先期投入9,745.50万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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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9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7,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存968,477,348.02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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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9月16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并经2022年10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36,700,000.00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9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有资金金额为1,171.93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30Z1411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恒烁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恒烁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恒烁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表: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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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烁股份”、“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66.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1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45,172,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5,532,200.0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9,640,400.00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8月2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 [2022]230Z022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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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研发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该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综合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研发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次议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恒烁股份本次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本保荐机构对恒烁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5号和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为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二)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2)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执行新会计基本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70,153.33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3,656,270.93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2022年度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370,153.33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13,656,270.93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4,026,424.26元,将导致公司2022年合并报表税前利润总额减少14,026,424.26元。上述金额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庐阳区天水路与太和路交口西北庐阳中科大校友企业创新园11号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东XIANGDONG LU、吕轶南、合肥恒联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需要对议案4回避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2023年5月17日17:00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公司邮箱(Zbitsemi@zbitsemi.com)进行预约登记,并在邮件中注明“恒烁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需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三)注意事项
1、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2、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成参会登记手续,公司将于2023年5月19日13:00至14:00为参会人员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天水路与太和路交口西北庐阳中科大校友企业创新园11号楼
联系电话:0551-65673252
传真:0551-65673252
Email:Zbitsemi@zbitsemi.com
联系人:周晓芳、肖倩倩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及2023年
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15:00-16: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5日12:00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3Gr5EuEuWs或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恒烁股份(688416)2022年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2年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XIANGDONG LU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晓芳女士
董事、财务总监: 唐文红女士
独立董事:文冬梅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会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3Gr5EuEuWs或使用微信扫一扫以下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12:00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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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51-65673252
邮箱:Zbitsemi@zbitsem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3年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267,660.61 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8,515,915.50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2023年第一季度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267,660.61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 8,515,915.50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8,783,576.11元,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税前利润总额减少8,783,576.11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