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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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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53版)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废铝原料的采购和铝合金锭产品的销售业务。

被担保公司的经营状况:

(三)Ye Chiu Metal Smelting Sdn.Bhd

注册地址:Suite 1301,13th Floor,City Plaza,Jalan Tebrau,80300 Johor Bahru,Johor

实收资本:39,501.32万林吉特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铝合金锭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被担保公司的经营状况:

(四)Ye Chiu Non-Ferrous Metal(M)Sdn.Bhd.

注册地址:Suite1301,13th Floor, City Plaza, Jalan Tebrau,80300 Johor Bahru, Johor

实收资本:41,970.83万林吉特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铝合金锭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被担保公司的经营状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其子公司目前尚未确定具体担保协议内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未来将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金融机构实际确定的相关信息为准。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负责办理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批准2023年对外担保计划事项。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对外担保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的要求。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批准2023年对外担保计划事项。监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的对外担保考虑了其日常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意公司2022年对外担保计划事项。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493,337.34万元人民币,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23-008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均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崇胜、林胜枝、黄馨仪、黄意颖已回避表决。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在2022年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营业范围且交易价格公允,所有日常关联交易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计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以往年正常发生并具有连续性的交易事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内容较以往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黄崇胜、林胜枝、怡球(香港)有限公司、智富(太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2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YC Global, LLC

YC Global, LLC,于2012年8月3日在美国加州投资设立,注册资本100万美元,主要从事资产投资业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林胜枝女士持有其100%股权。

(二)Cheerise Sdn Bhd

Cheerise Sdn Bhd,于1995年10月14日在马来西亚投资设立,注册资本1,000.00万林吉特,主要从事不动产投资管理,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崇胜先生与林胜枝女士共同持有其100%股权。

(三)EVER PRECIOUS Sdn Bhd

EVER PRECIOUS Sdn Bhd,于2019年6月21日在马来西亚投资设立,注册资本50万林吉特,主要从事货柜运输服务,由黄泽智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林胜枝女士共同持有其100%的股权。

黄泽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崇胜、林胜枝之子。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为日常交易,交易双方将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等价有偿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交易双方同意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交易双方约定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继续执行,因价格调整或新增的关联交易的相关合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重新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在2022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营业范围且交易价格公允,所有日常关联交易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计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以往年度正常发生并具有连续性的交易事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内容较以往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23-009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有3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以上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此部分股票共计182,490.00股,另有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乙”不符合当期解锁条件,此部分股票共计4,500.00股,合计共186,990.00股。公司拟在2022年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对上述部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2、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0年8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4、2020年8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并对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5、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1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0年9月11日,公司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6、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14日,独立董事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7、2020年9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

8、2020年9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38人调整为237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同时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0年9月18日为授予日,向237名激励对象授予1,457.5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次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2020年9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确定以2020年9月18日为授予日,向237名激励对象授予1,457.5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8元/股。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10、2020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的议案》,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37人调整为235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次调整的独立意见。

11、2020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12、2020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35人调整为234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

13、2020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14、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15、2021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16、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17、2022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18、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在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等级为“乙”和“丙”档,则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因公司3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当期绩效考核不达标,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公司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调整说明

1、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事由及依据

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定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2,201,726,0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5元(含税)。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1年6月11日实施完毕,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5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定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2,201,514,3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元(含税)。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2年6月1日实施完毕,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定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2,201,441,9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5元(含税)。该权益分派方案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或增发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派息时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即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由1.28元/股调整为1.100元/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6,990.00股,回购价格为每股授予价格1.28扣除2020年度、 2021年度以及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每股派发的现金股利,资金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股份注销登记、减少注册资本等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2,201,254,956.00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3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1名激励对象当期绩效考核不达标不符合当期激励条件,故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回购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3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当期绩效考核不达标,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激励计 划 》的有关规定。 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并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23-010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3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此部分股票共计182,490.00股,另有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乙”不符合当期解锁条件,此部分股票共计4,500.0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上述3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6,99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186,990.00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186,990.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太仓市沪太新路3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自2023年4月28日起45天内。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高玉兰、施佳佳

(4)联系电话:0512-53703986

(5)传真号码:0512-53703950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388 证券简称:怡球资源 公告编号:2023-012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29日(星期一) 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22日(星期一) 至05月2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jjshi@yechiu.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8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5月29日 下午 15:00-16:00举行2022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29日 下午 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总经理:LEW KAE MING(刘凯珉)

董事会秘书:高玉兰

财务总监: WONG KENG LEE(黄勤利)

独立董事:李明贵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5月29日 下午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22日(星期一) 至05月2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jjshi@yechiu.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 施佳佳

电话:0512-53703986

邮箱:jjshi@yechiu.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23-013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利润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1,407,102.22元,报告期期末未分配利润1,861,766,230.91 元。2022年母公司报表净利润111,290,022.79元,报告期期末未分配利润183,774,664.20元。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全部已发行股份2,201,441,946.00股为基准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5元(含税),共计77,050,468.11元(含税),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口径当期实现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2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81,407,102.2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83,774,664.20元,公司拟分配现金红利77,050,468.11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

公司属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主要从事铝合金锭的生产销售、汽车拆解以及废旧金属的回收销售业务。

再生铝作为一种可以循环利用的资源,较大幅度地减少了能源消耗及温室气体、固体废料、废渣、废液的排放,在资源节约、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方面具备重大的社会效益,因此再生铝行业在全球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背景下得到蓬勃发展,中国再生铝行业仍存在较大发展空间。

废旧金属资源的回收利用,可以节约大量能源和矿石。发展循环经济是解决全球矿产资源短缺的重要途径,不仅可以减少全球各国对原生资源的消耗,而且可以在较大程度上减少排放和环境污染,满足各国对基础金属的大量需求,是一项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社会效益的重大工程。

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将“碳中和和碳达峰”作为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攻目标,力争到2025年,再生铝产量达到1150万吨,绿色发展已成为国家长期战略发展方向,兼具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保效益的资源回收再利用产业将成为未来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式之一,再生铝行业作为该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将得到愈发广阔的发展,再生铝的使用范围将进一步扩大,替代部分原铝的市场。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专注于废铝再加工业务,是国内铝资源再生领域的龙头企业之一,坚持生产工艺的不断改良,拥有成熟的废铝采购、分类处理、熔炼等方面的生产体系和经验,技术水平在国际领先。同时公司通过收购Metalico公司向产业链上游延伸,实现了产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结合前述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总体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公司目前正处于整合上下游产业链及深耕报废汽车回收利用全产业链的关键发展阶段,公司将会通过建设马来西亚年产130万吨铝合金锭项目来消化、利用收购Metalico公司所带来的优质上游产业资源,同时公司计划在东南亚、欧洲、日本等地新建采购办事处,积极持续健全原料采购网络,从而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原料采购半径,整合上下游资源。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在全球经济下行、行业原料进口政策日渐严格以及海外流动性持续紧缩等内外部宏观因素影响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59,813,637.79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1,407,024.56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63,212,968.72元。

近年来随着产业支持政策的相继提出,再生铝行业获得了蓬勃发展的机遇,在此产业背景下,公司抢抓行业景气度机遇,积极布局建设马来西亚年产130万吨铝合金锭产能,同时为了确保公司现有业务持续稳定运营,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保障扩建项目的顺利实施,不断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及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根据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目前所处的行业状况以及发展阶段,公司提出此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既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兼顾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需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除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周转资金外,主要用于公司马来西亚扩产项目建设,满足国内外市场日益增长的需求。公司将持续优化生产销售布局,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更大的价值。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和长远发展的资金需要以及账面累计资本公积金余额等因素,兼顾了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合理回报,且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该预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故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388 证券简称:怡球资源 公告编号:2023-015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太仓市沪太新路38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13、14、15、16、17、18、19、20、2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11、13、14、15、16、17、18、19、20、2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怡球(香港)有限公司、智富(太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崇胜、林胜枝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5月11日(含该日)下午4: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00。

(三)登记地点: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太仓市沪太新路388号

邮编:215434

(四)联系电话:0512-53703986

传真:0512-53703950

邮箱:jjshi@yechiu.com.cn

(五)联系人:高玉兰、施佳佳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相关证件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公司地址:江苏省太仓市沪太新路388号:

(四)邮政编码:215434

(五)联系电话:0512-53703986传真:0512-53703950

(六)联系人:高玉兰、施佳佳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23-019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球资源”或“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于2022年4月25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5月17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衔接配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正式发布实施,怡球资源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或备案(如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现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影响分析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有所上升。短期内,在募集资金的效用尚不能完全得到发挥的情况下,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但从中长期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带来的资本金规模的增长将带动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并进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净利润水平。公司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净资产和资本金的使用效率,以获得良好的净资产收益率。

(一)主要假设

1、假设公司于2023年8月末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最终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发行数量为600,000,000股,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150,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01,441,946股增至2,801,441,946股;

3、以下测算未考虑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外的其他因素对股本的影响;

4、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5、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8,140.7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6,321.30万元,以此为基础,假设公司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与2022年持平;(2)比2022年增长20%;(3)比2022年降低20%;

6、以下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8、根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2,201,441,9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705.05万元(含税),该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未实施,假设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于2023年6月末完成。

9、上述假设分析中关于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根据上述假设测算,与本次发行前相比,本次发行后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二、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均有一定幅度的增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马来西亚年产130万吨铝合金锭扩建项目,对于公司有着良好的预期效益和战略意义,但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增加的情况下,公司盈利水平可能短期内未能产生相应幅度增长,公司即期回报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

同时,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具体影响时,对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亦不等同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特此提醒投资者注意。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项目必要性

1、“双控”、“双碳”政策为再生铝行业带来发展机遇,公司顺应政策导向扩大产能,以增强盈利能力、提升市场地位,实现跨越式发展

中国自“十一五”规划开始连续4个五年规划设定能源强度目标,以能源消耗强度(单位GDP能耗)和能源消费总量(能源消费上限)为组合的能源“双控”目标已成为中国能源转型和低碳发展的重要指标。在此背景下,包括原铝产业等高耗能产业在经济效益与政策压力下受到直接冲击。自2017年以来,国内原铝总产能天花板已确定在4,500万吨/年,新产能需要通过置换原有产能指标来实现增产。

在国内原铝产能受限的背景下,随着建筑、电力、消费品、机械等原铝传统需求逐步恢复,光伏及汽车轻量化领域发展的带动的新增需求,再生铝市场需求将快速增长。同时,国家的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将“碳中和、碳达峰”作为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攻目标。再生铝行业顺应社会发展趋势,将获得蓬勃发展的机会。在此行业背景下,再生铝及关联行业企业均积极布局,扩张产能。2021年以来,已有南山铝业(600219.SH)、顺博合金(002996.SZ)、福蓉科技(603327.SH)、鑫铂股份(003038.SZ)、宏创控股(002379.SZ)等多家上市公司公告拟投资新建或扩建再生铝产能。

公司顺应“双碳”减排政策导向,为满足日益增长的下游需求,积极推进本次募投年产130万吨再生铝合金锭的扩建项目,将有助于公司更好地把握行业发展机遇,进一步扩大公司产能、提升业务规模、增强盈利能力,从而巩固核心竞争优势,提升市场份额及市场地位,实现跨越式发展。

2、贸易摩擦及废料进口管控引发国内再生铝原材料紧缺,公司发挥国际化布局优势应对供应链问题,扩张海外产能,缓解生产压力,增强抗风险能力

2018年以来,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国际贸易形势复杂,美国政府从2018年3月23日起对铝产品征收10%的全球性进口关税。为平衡因美国对进口铝产品加征关税给中方利益造成的损失,中国决定对自美国进口回收铝加征25%关税,导致国内以进口美国废铝原料来进行生产的企业采购价格大幅上升。同时自2019年下半年开始,废铝进口实施批文制,对废铝进口总额实施直接管控;2020年11月1日起,符合《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GB/T 38472-2019)标准的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不符合《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GB/T 38472-2019)国家标准规定的禁止进口。

长期以来,进口废铝是我国再生铝企业获得原材料的主要途径。受到上述回收铝进口关税提升以及废铝进口政策趋严的双重影响,我国废铝进口量持续大幅下滑。且由于国内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尚未完善,国内废铝回收供应不足,导致国内再生铝企业面临原材料供给不足的难题。在此背景下,我国再生铝行业的产业格局逐步发生变化,由主要进口废铝资源向进口再生铝锭及国内采购废铝结合转变。2018年至2022年,我国进口铝合金锭数量由7.45万吨增长至127.81万吨,年化增长率高达103.54%。上述政策性因素导致的原材料供应问题短期内仍难以解决,对于产能主要分布在境内的再生铝厂商而言,中短期内仍将持续面临较大的供应链风险;而同时具备国际化生产基地、进口采购渠道的再生铝企业将面临巨大的发展机遇,有望加速抢占市场份额,再生铝行业将迎来新一轮的洗牌整合期,行业集中度有望得到进一步提升。

公司废铝的采购分三个来源,首先主要来自于在美国子公司AME公司和Metalico公司,其采购对象主要为美洲,其中来自美国的采购量占比最高,其他部分来自加拿大、南美洲和欧洲等地区。另外,太仓采购部负责国内原物料的采购。在国内废铝资源短缺的行业背景下,公司发挥国际化布局优势,充分利用境外马来西亚生产基地产能,充分利用境外原材料供应,以应对境内太仓生产基地的原材料问题。2020年以来,公司马来西亚生产基地基本处于满负荷生产状态。

为了进一步把握业务发展机会,同时降低供应链风险,公司着力进一步扩张海外产能,在马来西亚实施本次募投年产130万吨再生铝合金锭的扩建项目,以缓解公司马来西亚生产基地的生产压力,并进一步发挥海外生产的成本优势,优化全球布局,充分利用国际、国内市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3、公司布局报废汽车回收利用全产业链战略规划的需要

公司始终坚持推进布局“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源再生-汽车供应链”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全产业链的战略规划,对国内外政策进行深入研究,规划与有潜力的相关企业进行战略性合作。公司在行业中积累了多年的知名度和信誉,已成为多家世界知名汽车生产商,如本田、日产、丰田、三菱、飞利浦、东风汽车等企业的供应商。由于汽车产业对铸件产品要求比较严格,同一牌号的铝合金成分或者其物理性能的细微差异都有可能导致客户产品的合格率存在差异,故汽车产业对铝合金锭供应商的粘性较高。目前公司铝合金锭下游客户中汽车行业的销售收入占比最高,牢固的客户基础为公司向产业链上游扩张奠定坚实基础。

2016年和2020年,公司陆续完成对上游废旧金属回收行业美国Metalico公司的全部股权以及美国Liberty Iron & Metal公司俄亥俄州工厂全部资产的收购,有力的推动了公司对上游产业的开拓和优化,实现了公司在报废汽车回收利用领域的全产业链布局。公司子公司Metalico公司目前拥有先进的废旧金属处理设备以及汽车拆解技术。

公司目前正处于整合上下游产业链及深耕报废汽车回收利用全产业链的关键发展阶段,公司将会通过建设马来西亚年产130万吨铝合金锭产能来消化、利用收购Metalico公司所带来的优质上游产业资源,从而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原材料采购半径,整合上下游资源。

(二)项目可行性

1、项目符合“一带一路”国家战略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9月和10月先后提出了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这也意味着我国对外开放实现战略转变。2015年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的文件,从国家战略的高度打造中国与有关国家的经济合作伙伴关系。

马来西亚地处东南亚中心位置,扼守马六甲海峡,连接海上东盟和陆上东盟,区位优势明显。中马两国经贸战略依存度高,经贸合作规模大、基础深厚。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及国际产能合作过程中,马来西亚率先响应,积极参与,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节点国家。

本项目选址马来西亚,是响应国家号召,以实际行动支持“一带一路”国家战略落地生根之举,有利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利用国际、国内市场优化国际产能布局,控制供应链风险,推动我国再生铝产业提质升级。同时,“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顺利实施过程中的基础建设投资,亦将增加国内和全球市场再生铝的需求。

2、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发展方向

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学报》的《原铝与再生铝生产的能耗和温室气体排放对比》,生产1吨再生铝的能耗仅为等量电解铝能耗的3%~5%,可以减少约0.8吨二氧化碳排放,并且节约大量水资源,减少固体废料、废液和渣的排放处理。

再生铝行业是典型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行业,其对我国铝工业的资源保障、可持续发展及节能环保、推动铝工业按期完成“碳达峰、碳中和”的整体目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近年来,我国政府相继出台《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等产业政策,明确提出加快再生铝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提高再生铝有色金属产量,2025年再生铝产量要达到1,150万吨,据此目标,预计2020-2025年间国内再生铝产量年均复合增速将达到9.22%。

因此,公司所属的再生铝行业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行业,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鼓励类行业,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在马来西亚,但发行人建立了国际化经营体系能有效协调国内、国外的资源优势,本项目能有效支持和促进国内的再生铝行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

3、公司具备良好的国际化营销体系,能够消化新增产能

本项目产品主要销售目标市场为公司现有国内外客户并进一步拓展。公司已建立了国际化的产品销售体系,其中:国内太仓本部主要承接国内市场订单,销售区域主要为华北、华东、华南地区。马来西亚经营主体YCPG、YCTL的主要销售区域为东南亚、日本、韩国、台湾、印度和国内其他地区。

公司产品主要供应给汽车、电动工具、电子通讯、五金电器等领域的客户,公司在行业中积累了多年的知名度和信誉,已成为多家世界知名汽车生厂商、电器和电子生产企业及其在中国的合资或独资企业的供应商,如本田、日产、丰田、三菱、尼桑、飞利浦、东风汽车、盖茨传动、德尔福、博世、松下电器等。

本项目建成后,公司优化了全球市场布局,马来西亚生产基地增加产能,能充分利用来自国际市场的原材料,降低成本,满足国内及全球客户日益增加的再生铝产品需求,缓解市场紧缺、国内原料供应不足局面。同时进一步开拓其他国际市场,进一步优化公司国际化经营架构。

4、公司具备海外生产基地的建设与运行经验

公司马来西亚生产基地始建于1984年,已扎根当地近四十年,在马来西亚再生铝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建设及运行经验。本次募投地点位于马来西亚柔佛州丹绒浪塞工业区,与原有生产基地临近,可实现资源优势互补,快速形成有效产能,形成强有力的协同效应。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为再生铝合金锭,是公司现有成熟产品,产品生产技术稳定、技术储备充足。项目经过了严谨论证和财务分析,项目资金投入合理,经济效益显著。

5、马来西亚具备人力、能源等成本优势以及交通运输便捷优势

本项目实施地马来西亚拥有充满活力的商业环境,政治环境较为稳定,法律体系健全,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劳动力呈现年轻化的特点,本项目可充分利用马来西亚当地在人力、能源等方面的成本优势,有效节约生产成本。同时马来西亚地理位置相当特殊,处于马六甲海峡的咽喉位置,自古以来是交通战略要道,对于辐射整个东南亚乃至全球市场都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本项目可充分利用马来西亚的交通运输便捷优势,能够有效节约物流时间及成本。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马来西亚年产130万吨铝合金锭扩建项目,系公司主要产品再生铝合金锭产能的扩充,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以满足市场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与长期盈利能力。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才储备

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技术人才队伍,在生产、研发等主要环节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公司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人才聘用及管理、激励制度,最大限度的提升员工的积极性,目前已具有较好的人才基础,核心技术和管理人员稳定。

在募投项目中,公司拥有高水平的人才库,项目人员经验丰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有效推进项目实施。(下转95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