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审核意见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审核意见》),具体意见如下:
一、审核意见
经充分讨论,会议认为: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落实问题
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子公司北京中版联印刷物资有限公司与江苏紫霄纸业有限公司关于纸张采购纠纷诉讼事项的具体缘由、最新进展以及对公司的影响,并对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则说明是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将与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按照《审核意见》的要求,针对相关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回复。上交所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并收到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949 证券简称:中国出版 公告编号:2023-015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审核意见通知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