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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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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投资建设提质升级综合技改项目一期年产45万吨文化纸项目,将公司造纸基地打造为绿色节能、智能制造的循环产业基地。报告期内前期工作有序推进,完成了纸机主体设备采购签约,举行了项目奠基仪式,开始进行地勘施工。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秋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高松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秋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高松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秋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高松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23-011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的时间、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三)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董事长叶蒙主持。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计划》。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23-012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雄华主持。

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该报告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计划》。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3月1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新(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与阿曼Investment Authority SPC签署股份买卖协定,以总代价约1.931亿美元收购Oman Cement Company SAOG 59.58%股权。2023年4月5日,该部分股权完成交割,Oman Cement Company SAOG的财务业绩并入本公司的财务账目内。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叶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骞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昕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李叶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骞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昕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叶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骞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昕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01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 公告编号:2023-014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426号华新大厦B座2楼贵宾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2日

至2023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工作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议案2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它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于2023年3月29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详情还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受委托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帐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外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的传真件由公司进行登记;

4、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部于2022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5、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的股东、股东代理人,请在会议登记时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代表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法: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426号华新大厦B座

联系人:汪晓琼女士、诸子涵女士

联系电话:027-87773898

传真:027-87773992

邮编:430073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01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 公告编号:2023-013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在武汉。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永模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如下重要决议: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公司网站www.huaxincem.com。

2、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阅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23-014公告《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01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