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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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3-054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议案尚需提交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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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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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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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依据有关中介机构收费标准的规定,参照实际工作量和工作复杂程度决定其报酬。2022年度公司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为360.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68.00万元。因公司业务体量大幅增长,年报审计工作量增加,2022年度审计费用较2021年度审计费用略有上涨。
二、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所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人员未在公司任职,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依据有关中介机构收费标准的规定,参照实际工作量和工作复杂程度决定其报酬。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3-052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审查及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定价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审查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议案所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我们认为议案所述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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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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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浦华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浦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要忠
注册资本:19476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高新西三路1060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时间:2018年05月1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陈要忠担任浦华公司董事长。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浦华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乐友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乐友新能源材料(无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要忠
注册资本:28536万美元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锡梅路167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成立时间:2018年06月29日
经营范围:三元电池正极材料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陈要忠担任乐友公司董事长。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乐友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华友控股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雪华
注册资本:7009.20399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288号6幢103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成立时间:2006年12月1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友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华友控股和陈雪华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3.16%的股份。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华友控股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四)友山新材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友山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雪华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广华路86号1幢303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8年6月2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华友控股持有友山新材100%的股权。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友山新材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五)圣钒科技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圣钒科技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国祥
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山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9年4月9日
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华友控股持有友山新材100%的股权,友山新材持有圣钒科技 100%的股权。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圣钒科技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六)华景新材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华景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国祥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江苏产业园西片区(苏布尔嘎镇)经九路西、纬九路南、经十三路东、纬十一路北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2年3月25日
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华友控股持有友山新材100%的股权,友山新材持有华景新材100%的股权。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华景新材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七)湖北友兴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友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胜
注册资本:34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兴山县昭君镇昭君村二组38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2年1月2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华友控股持有友山新材100%的股权,友山新材持有湖北友兴51%的股权。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湖北友兴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八)云南友天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友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晓军
注册资本:9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草铺街道铺金路8号草铺街道办事处2楼201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2年3月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储能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能量回收系统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华友控股持有友山新材100%的股权,友山新材持有云南友天 100%的股权。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云南友天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九)广西华友建设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华友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海涛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西玉林市玉州区人民东路 267 号 6 楼 601 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0年04月17日
经营范围:园区基础、公共设施建设与运营;园区产业服务、招商代理服务;热源厂的建设与运营;市政管理;物业管理;污水处理;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企业管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华友控股持有广西华友建设100%的股权。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广西华友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广西时代新能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时代新能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群
注册资本:78144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西玉林市玉州区人民东路267号6楼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10月2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锂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磷酸铁及磷酸铁锂的研发、产生及销售;锂电池行业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业务;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华友控股持有广西新创锂电新能源材料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88.43%的财产份额,广西新创锂电新能源材料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广西新创锂电新材料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1.93%的财产份额,广西新创锂电新材料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广西时代新能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99.87%的股权。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广西时代新能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一)广西时代创能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时代创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殷勇
注册资本:25151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博白县双旺镇华新路8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0年10月23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业务;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铜、电解铜箔、电解铜箔专用设备、覆铜板、线路板研发、生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雪华先生为安徽华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安徽华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广西华创100%股权,广西华创持有广西时代创能100%的股权。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广西时代创能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二)江西华创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华创新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盛夫
注册资本:9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港兴路668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2年2月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雪华先生为安徽华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安徽华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江西华创100%的股权。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江西华创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三)广西华创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华创新材铜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盛夫
注册资本:4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博白县双旺镇华新路8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0年11月2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工程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雪华先生为安徽华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安徽华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广西华创100%的股权。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广西华创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四)友山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友山镍业印尼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0,000,000美元
注册地址:Sopo Del office tower A, 21st floor, Jl. Mega Kuningan Barat III Lot.10 1-6 Kawasan Mega Kuningan, Jakarta Selatan 12950, Indonesia。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1、高镍锍及镍铁的工业生产,包括精炼、融合、集成和铸造有色金属基本形态;2、焦炭及半焦炭、硫磺、石膏、石灰、石灰石、矿石和其他任何产品的进口贸易;3、矿石产品以及高镍锍、镍铁、矿石和其他任何矿物产品的出口贸易;4、港口集装箱、大宗散货和件杂货的装卸生产,以及与港口生产有关的引航、船舶拖带、理货、驳运、仓储、船货代理和集卡运输等港口服务以及港口物流业务;5、电厂及辅助设施营运以生产电能;6、贸易。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华友控股间接持有友山公司29.25%的股权,友山公司为华友控股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友山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五)倍林德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倍林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晓琳
注册资本:25000万美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经济开发区展大道288号3幢211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成立时间:2020年6月27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股权投资;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金属矿石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不含砂石料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调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华友控股持有倍林德25%股权,倍林德董事长陈晓琳为公司实控人陈雪华近亲属。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倍林德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发挥公司与关联人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交易是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以市场化为原则,并根 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若交易的产品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销售方面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在新能源锂电产业链中的竞争力。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上述关联方签订正常的业务往来合同。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3-051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钴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忠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审查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发挥公司与关联人的协同效应。该等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进行,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给公司拆借资金是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进行,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公司未提供相应反担保,资金拆借利率不高于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销售方面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在锂电新能源产业链中的竞争力。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关联方进行正常的业务往来,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止2023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1,599,464,98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9,892,996.40元(含税)。
如在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依据有关中介机构收费标准的规定,参照实际工作量和工作复杂程度决定其报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20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0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0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为自身融资提供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为50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以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上述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与质押等担保形式。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在上述预计总额度及上述授权有效期内的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具体担保另行审议,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担保有关的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
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主要是为了保障公司和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子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监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境外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惯例,同意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可帮助完善公司治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职尽责。本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接受关联方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控股”)及其子公司、TMA INTERNATIONAL PTE LTD.(以下简称“TMA公司”)、浙江倍林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林德”)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最高总借款额度人民币80亿元整的财务资助,其中:华友控股及其子公司资助总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TMA公司资助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倍林德资助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最高借款额度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三年,在此期限内,在不超过最高借款额度的情况下可多次循环使用,每次使用的方式、金额、期限等由公司及子公司和华友控股及其子公司、TMA公司及倍林德商定,但各种方式使用余额之和不得超过最高总借款额度金额。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公司对该项借款无需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2023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在合计30亿美元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货币互换掉期、外汇期权及利率掉期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的相关交易,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另行审议,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有关的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意公司编制的《华友钴业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2023年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2023年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和转移现货市场的价格波动风险,提升公司生产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同意公司利用金融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对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镍、钴、铜、锂及大宗商品贸易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内容为:
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以及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衍生品交易授信,开展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套期保值的保证金占用上限为8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开展大宗商品贸易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占用上限为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权、期货、远期等衍生品合约。交易场所为LME、CME、SGX 等境外合规交易所和相关经纪行、做市商、银行等;及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境内合规公开交易场所。授权业务期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意公司编制的《华友钴业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2023年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一名。公司控股股东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席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席红女士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席红 女士
席红,女,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乌鲁木齐第二钢铁厂预算员、新疆建工集团五建机关预算处预算员。2008年7月加入公司,曾任审计部高级审计师、副部长、部长、稽查监管部部长、审计监察部部长、现任审计监察中心总经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3-056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发行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同意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债、定向工具(PPN)、境外债券、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等在内的本外币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定向发行。发行期限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相关期间内,在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额度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以一次或分次形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董事会将该等授权转授予发行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包括:
1、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发行主体需求,制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具体的债务融资类型、发行时间(期限)、发行对象、发行金额、发行利率、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承销方式等发行条款及条件;
2、签署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合同、协议及相关的法律文件;
3、聘请中介机构,办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申报事宜;
4、制作并签署所有必要的申报注册文件、发行文件等材料;
5、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在已注册的债务融资工具到期后,在上述发行期限和发行额度内办理续发债务融资工具事宜;
7、办理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所有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3-058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2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分别于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1月3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的变更。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的变更,而非自主变更,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原因和日期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解释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问题,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属于自主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
三、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
(二)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
(三)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3-059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4月26日,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末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存货减值准备
公司对存货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由于2022年钴、镍产品价格的波动,而公司从原料采购到产成品出货需要一定的周期,价格的下跌导致了原材料和未售产品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减值。2022年计提存货减值准备12.90亿元。
(二)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金融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方法计提减值准备,结合12月末上述应收款项的风险特征、客户性质、账龄分布等信息,对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进行综合评估后,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2.10亿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存货减值准备12.90亿元,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2.10亿元,合计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15.00亿元。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
四、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99 证券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3-063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 13:30
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梧振东路79号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大楼一楼一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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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3年4 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指定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1、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12、16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6、1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雪华、陈要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下转10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