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041版)
B.胶膜整体性能要求提升,高功能性需求成为常规要求
近年来,光伏发电成本不断降低、光伏装机市场逐渐扩大,倒逼组件生产成本不断下降,同时为提升电站收益、延长电站使用寿命,光伏胶膜的抗 PID、抗蜗牛纹、抗闪电纹、防老化、阻水等高功能性需求已成为标准性能要求,带动了高阻水性POE胶膜的需求增长,同时增效白膜业已成为组件下层胶膜的常规配置,下游组件企业对胶膜的技术和质量要求不断提升。
C.下游组件技术持续创新并差异化增强,配套胶膜品类增加并质量要求精细化
为进一步提高组件竞争力,下游组件企业更加重视技术创新,组件生产差异化增强。尤其2022年TOPCON新技术的引入,组件企业对配套胶膜的需求更加精细化,配套胶膜方案更加多样化,对胶膜行业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和研发创新能力。
2)新产业、新技术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在非光伏领域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探索以胶膜技术为核心的新型高分子膜材料。经过几年努力,公司在新能源汽车智能座舱所涵盖的智能玻璃和绿色环保表面材料两个新产业,以积淀的光伏封装胶膜技术为基础,叠加电子、液晶、染料、合成、发泡等多领域的高分子膜的应用技术和生产设备和工艺的探索,研发成功了汽车领域用调光膜、高强度PVE玻璃胶膜、环保表面材料等新产品,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未来这些新产品将逐步推向市场并有望帮助新能源汽车实现智能座舱的多种新功能和新场景。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增加220,156.57万元,增长70.90%,胶膜产品销售数量大幅增长,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得以巩固与提升。本期末总资产达到647,782.7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6.35%,公司各项资产增加,生产能力及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09.34万元,较去年减少20,208.50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7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3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会前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书斌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合规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利益以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实际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合理的,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同意该项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状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状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9)。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
上述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10,090.64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10,090.64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续保方案的议案》
因该事项与公司监事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监事在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续保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公告》。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6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会前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晓昱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10元(含税)。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4,020,20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82,424.84元(含税)。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093,419.20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69,633,792.35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0,082,424.84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状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9)。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74,690.64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90.64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3.51%。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李晓昱、李民、齐明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年度奖金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续保方案的议案》
因该事项与公司董事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在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续保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8)。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9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信用及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2年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12,554,784.19元,具体如下:
■
单位: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该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下:
■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参照上述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起算点追溯至对应的应收款项账龄起始日。
对于除应收账款和应收商业承兑汇票以外其他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的减值损失计量,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经测试,2022年度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1,270,044.57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同应收款项坏账损失
的计提政策。
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91,284,739.62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112,554,784.19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为112,554,784.19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过审计机构的审计。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规范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8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 10点00 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3号楼base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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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3、议案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议案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民、李晓昱、上海海优威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海优威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齐明、全杨、黄书斌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
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2年5月15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6:00)
登记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A楼302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1、通信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A楼302室。2、电话:(021)-58964211
3、电子邮箱:hiuv@hiuv.net
4、联系人:姚红霞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6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拟注销全资子公司保定海优威应用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保定海优威应用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5年5月20日
3、注册地址:保定市惠阳街369号保定中关村创新基地研发中心15层1504室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齐明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53361800413
7、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节能技术推广服务;能源科学技术、通讯设备的研发;太阳能光伏电池封装材料、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电气设备、电线、电缆、金属材料、通讯终端设备的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9、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元
■
二、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原因
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业务发展规划,为优化资源配置及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管理效率。
三、拟注销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拟注销上述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但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5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规定了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于2022年1月1日执行准则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准则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准则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准则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1年1月1日因适用准则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准则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追溯调整了2022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328,720.69元,相关调整了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328,720.69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328,720.69元。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未对本公司母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同时,本公司对2021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的会计信息。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2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公司与参股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2,000.00万元,关联董事李民、李晓昱、齐明回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方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邢台晶龙光伏材料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邢台晶龙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南园区兴达大街
3、主要生产经营地: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南园区兴达大街
4、法定代表人:赵杰
5、注册资本:2,571.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6年3月7日
7、主营业务:太阳能光伏材料、EVA新材料、光伏背板、太阳能光伏EVA、背板技术领域内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太阳能光伏材料(除危险品)的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品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持股64.99%,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5.01%
9、主要财务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而合伙)审计):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5,837.86万元,净资产:9,634.39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63,256.21万元,净利润:2,481.39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邢台晶龙光伏材料有限公司(简称“邢台晶龙”)为公司的参股企业,邢台晶龙由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持股64.99%,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5.01%;公司的总经理、董事李民先生以及公司董事齐明先生担任邢台晶龙的董事。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至今为止未发生公司对其的应收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未来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方销售原材料等,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所有交易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的相关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上述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基于经营管理需要所开展的正常业务往来,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定价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7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董监高继续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续保方案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继续购买责任险。方案基本情况如下:
一、本次投保方案
(一)投保人: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六)保险范围:责任保险保单基本能涵盖所有因非恶意的不当行为(在履行其职务时任何事实上或被指控违反信托、错误、不作为、错误陈述、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诽谤或侵犯名誉权、违反已获充分授权的保证、过失、违反职责或任何其他向其要求赔偿的事项)所引起的法律赔偿责任。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上述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下转104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