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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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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45版)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规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该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能够完整、客观地反映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生产和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087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9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5月19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要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06A)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议案8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此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上述所有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22日9:30一16:30

3、登记地点: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5、联系办法: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06A

联系人:伍娜

电话:0755-23818518

传真:0755-23818501

邮箱:zhengquanbu@sunyes.cn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88”,投票简称为“新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6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会议表决权。(注:没有明确投票指引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①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②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071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书面及通讯的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并于2023年4月26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伟华女士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等情况,同时基于从容应对当前较为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及经营环境风险,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及股东利益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拟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类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类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谨慎性原则,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该事项有利于更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084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拟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总金额

经公司对2022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22年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4,630,157.36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9.70%。对符合财务转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后,确认实际形成损失的资产予以转销,拟转销应收账款28,594,468.44元,拟转销存货74,706.1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其中本期应收账款核销的主要原因为: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应收安徽盛运重工机械有限公司29,323,847.51元,累计已计提减值准备23,459,078.01元;公司于2022年9月通过法院追回安徽盛运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清算后股票合计价值746,178.16元。公司将收到股票价值与应收账款余额的差额28,577,669.35元予以核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安徽盛运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余额为0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4,630,157.36元,对2022年度净利润影响金额为13,890,955.13元。公司2022年度转销资产合计28,669,174.56元,其中,安徽盛运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按80%计提坏账准备,对报告期内损益影响4,300,376.18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应收利息的信用风险特征,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确定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拟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存货计提坏账准备合计14,630,157.36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9.70%。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四、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合理性进行了说明,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谨慎性原则,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083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1、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主动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对3名主动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34,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0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将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综上,在公司股份总数不发生其他变动的前提下,公司完成此次回购注销后,注册资本将由507,725,100元减少至505,482,600元,股份总数从507,725,100股减少至505,482,600股。

二、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情况

公司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电子工具、仪器仪表设备、电子元器件、化工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普通货运;净化产品的开发及销售;净化工程的设计与安装、机器设备租赁;五金零配件的销售;房屋租赁及管理。金属防腐蚀的研发、生产、销售。

变更后: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批发;防腐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做出修订如下:

因部分条款序号修改后,其他条款序号以及条文中所引用的序号也相应作了修改,除此之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以上变更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它内容保持不变。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最终经核准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082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与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达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武汉欧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欧众”)、东莞市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杉杉”)及其下属公司控制的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3年度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800万元。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2022年度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均在2022年度预计金额范围内,未发生超出预计范围的关联交易。

(三)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根据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预测2023年关联交易情况,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主要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425531U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琦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03A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汽车销售(不含小轿车);物业管理;制冷产品、机械设备的研发与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力达集团资产总额为324,316万元,净资产为176,227万元,营业收入为260,637万元,归母净利润为1760万元。

经查询,新力达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武汉欧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2581827419J

注册资本: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卢曦

住所:武汉市江岸区汉黄路888号岱家山科技创业城7号楼1单元4楼

经营范围:防止金属腐蚀的产品的开发、制造和销售;集成电路的设计、开发及产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汉欧众资产总额为578.55万元,净资产为545.93万元,营业收入为376.07万元,净利润为-34.60万元。

经查询,武汉欧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东莞市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71876852W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杨

住所:东莞市南城区亨美水濂澎峒工业区二期厂区5厂房

经营范围:研发、加工、产销: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批发(不设储存)碳酸(二)甲酯、乙酸乙酯、碳酸(二)乙酯(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危险货物运输(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2023年4月26日公司聘任张金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张金涛先生曾任(过去12个月)宁波杉杉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东莞杉杉为宁波杉杉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公司认定与东莞杉杉存在关联关系。

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莞杉杉资产总额为33,799.40万元,净资产为22,321.38万元,营业收入为29,375.36万元,净利润为2,121.22万元。

经查询,东莞杉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及自然人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以上关联交易属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并经双方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合理原则。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与上述公司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产品销售、采购、劳务、租赁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前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预计情况的相关资料,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符合《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六、监事会审议意见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审核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081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关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亚太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首席合伙人:周含军

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10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0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1人。

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8.6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7.2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37亿元。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5家(主要行业包含制造业26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家,批发和零售业5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家,其余行业9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 6,975 万元,其中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由于亚太事务所就2022年度业务数据统计尚未完成,截止2021年末,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57家(主要分布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商业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2021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7,308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亚太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金2,477.31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4,564.56万元以上。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2020年12月28日,亚太事务所因其审计的某客户债券违约被其投资人起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案,一审法院判决赔付本金1,571万元及其利息,亚太事务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12月30日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2022年8月5日与投资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3、诚信记录

亚太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3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人员0人次、受到行政处罚人员12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人员50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人员8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季民:199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亚太事务所执业,具有丰富的证券审计及咨询服务经验,主要从事上市公司、新三板、债券发行等证券业务审计工作,担任创源股份(300703)、*ST高升(000971)、*ST宜生(600978)、唐德影视(300426)、广聚能源(000096)、共进股份(603118)、新亚制程(002388)等企业年报审计签字会计师;为华闻集团(000793)及卓翼科技(002369)、拓日新能(002218)等公司复核了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启生: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事务所从业十年以上,负责过上市公司、新三板 IPO、国有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定向增发专项审核和验资等业务,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担任格林美(002340)、海联讯(300277)、梦网科技(002123)赢时胜(300377)、新亚制程(002388)等企业年报审计签字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洪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8年首次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6年开始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8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合伙人王季民、拟签字会计师陈启生和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洪峰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民事诉讼。2021年,项目成员王季民和陈启生分别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亚太事务所及拟签字合伙人王季民、拟签字会计师陈启生和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洪峰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审计工作量等情况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亚太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亚太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可亚太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经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续聘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080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亚制程”)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涉及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公司子公司亚美斯通电子在向客户销售某款软件商品时,由于客户指定了供应商,亚美斯通电子未实际拥有对软件的控制权,亚美斯通电子为交易的代理人,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判断该业务收入应按净额法确认。但在2021年9月确认相关收入时,财务人员误将此笔收入按总额法进行了处理,由此导致新亚制程2021年年报披露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同时多计1886.8万元。公司对该笔业务进行追溯调整,调减2021年营业收入18,867,924.53元,调减2021年营业成本18,867,924.53元。除上述事项外,未发现其他采用追溯重述法的前期差错。

二、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及其影响

(一)对2021年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部分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数据,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董事会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有助于更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079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08,0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87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2023年2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涉及534,5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3.前次及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07,725,100股变更至505,482,600股。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董事会同意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70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

1、2021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

2、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

3、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1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1年4月16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1年5月11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669.75万股限制性股票。

6、2021年6月1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为55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69.75万股。本次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03,766,600股变更为510,464,100股。

7、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取消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未完成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39,000股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期限已届满,且在授予期限内没有满足授予条件的潜在激励对象,公司决定取消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155.00万股限制性股票。

8、2022年7月2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9、2023年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上述限制性股票共计534,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0、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未满足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0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以及回购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原因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以来,受宏观经济形式影响,全球电子信息产业主要产品变化幅度明显,面板、手机、计算机大幅下滑,汽车和半导体增速放缓。在此背景影响下,公司经营业绩下降,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50.64万元,公司2022年净利润相对于2018年-2020年平均值的增长率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故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

本次合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08,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364%,涉及的标的股份为本公司A股普通股。

(三)本次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下转104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