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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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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023 公司简称:浙能电力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拟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2023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以下简称《报告》),2022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8.6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截至2022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5.6亿千瓦,同比增长7.8%,火电装机容量为13.3亿千瓦时,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12.7亿千瓦,同比增长13.8%,占总装机比重上升至49.6%,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其中煤电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43.8%,煤电发电量占全口径总发电量的比重接近六成。煤电仍是当前我国电力供应的最主要电源,充分发挥了煤电兜底保供作用。

国家能源局《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蓝皮书》)提出,当前至2030年是新型电力系统加速转型期。煤电作为电力安全保障的“压舱石”,继续发挥主体电源的基础保障作用。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资源禀赋决定了较长时间内煤炭在能源供给结构中仍将占较高比例,煤电作为煤炭清洁高效的利用途径之一,仍是电力系统中的基础保障型电源。2030年前煤电装机和发电量仍将适度增长,并重点围绕送端大型新能源基地、主要负荷中心、电网重要节点等区域统筹优化布局。为支撑“双碳”战略和系统稳定运行,煤电机组通过灵活性改造和节能减排改造,逐步向清洁低碳化转型,调节能力进一步提升。

《蓝皮书》指出,当前国际局势依然复杂多变,能源价格高企,动力煤、天然气等大宗商品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国内煤炭、天然气供应紧张,价格持续高位,火电企业经营存在困难,叠加能耗双控以及水电出力的不确定性,部分地区电力供应紧张。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电价机制研究》,2022年1~9月,全国煤电机组前三季度亏损总额接近950亿元。

国家深入推进煤价电价改革。首先是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按照“下限保煤、上限保电”的原则,提出煤炭价格合理区间,同步明确煤、电价格可在合理区间内有效传导。同时,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全部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上下浮动范围扩大为原则上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不受上浮20%限制;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创新建立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制度。

《报告》预测,2023年我国经济运行有望总体回升,拉动电力消费需求增速比2022年有所提高。正常气候情况下,预计2023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9.15万亿千瓦时,比2022年增长6%左右。预计2023年新投产的总发电装机规模将再创新高,2023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8.1亿千瓦左右。

公司是浙江省内规模最大的发电企业,主要从事火电、气电、核电、热电联产、综合能源等

业务,管理及控股发电企业主要集中在浙江省内。

电力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行业,发电企业业绩驱动的主要因素包括售电量(供热量)、电价(热价)及燃料价格等,受国家政策、经济运行形势、市场竞争和供求关系的影响较大。

2022年2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三项重点政策措施:1、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2、完善煤、电价格传导机制。3、提出三项保障措施,健全煤炭价格调控机制。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公司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完成发电量1,519.86亿千瓦时,上网电量1,436.88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3.41%和3.38%;实现用户侧供热量3,074.77万吨,同比5.35%;实现营业总收入801.95亿元,同比增长12.83%。由于燃料成本居高不下,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8.22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23-014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杭州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虞国平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拟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385万元(含浙能电力下属子公司的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韩洪灵、程金华、王智化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8、审议通过《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内控审计费用为84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韩洪灵、程金华、王智化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0、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考核及2023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同意根据2022年度三项责任制考核结果和经理层任期、契约化制度规定,确定2022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年薪和2023年度薪酬计划。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2022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韩洪灵、程金华、王智化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关联董事章勤、吕洪炳回避表决。

同意与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期限三年。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关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由公司董事会以股东大会通知的形式另行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23-015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下转1055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或“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来股份”)控股股东林建伟、张育政夫妇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拟受让张育政持有的中来股份9.70%股份,同时拟取得林建伟持有的中来股份10%的表决权。2023年2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原张育政持有的中来股份9.70%股份已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浙能电力持有中来股份9.70%的股份及19.70%的表决权,成为中来股份的控制方,自2023年3月,公司将中来股份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虞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费惠士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建国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虞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费惠士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建国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虞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费惠士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建国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虞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费惠士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建国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虞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费惠士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建国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虞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费惠士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建国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