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
注:因报告期公司完成收购青海国投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格尔木梦幻盐湖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事宜,持股比例达到70%,实现控制。本公司和格尔木梦幻盐湖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合并前同受母公司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第三十二条“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之规定,对期初及上年同期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单位:元)
■
2.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报告期公司经营概述
报告期,公司氯化钾产量约99.81万吨,销量约124.82万吨;碳酸锂产量约0.63万吨,销量约0.14万吨。因受天然气供给不足、铁路发运受限,碳酸锂产品市场需求疲软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要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出现下滑。针对市场变化,公司加强产销对接,积极与下游客户互通,拓展销售渠道,加大销售力度,4月份碳酸锂产品销售已回暖,将努力完成全年销售计划。
(二)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进展
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股份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7.5亿元。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62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截止2023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33,860,0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5.1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35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836,526,183.5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新建4万吨/年基础锂盐一体化项目进展情况
为积极融入国家新能源战略部署,推进公司“十四五”生态盐湖产业发展规划“扩大锂”的战略落地,延伸锂产业链,公司在现有3万吨碳酸锂达产达标基础上,启动新建了4万吨/年基础锂盐一体化项目,公司成立项目组具体负责实施项目建设,截止目前,新建4万吨/年基础锂盐一体化项目已完成所有立项审批手续,获得环评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审批及专项报告审查工作,项目三通一平工作已完成,整体项目按照计划正常推进。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贠红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祥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孟善平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贠红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祥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孟善平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西街南路黄河逸园国际饭店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会议由董事长贠红卫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审议《2023年一季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授权全资子公司青海盐湖投资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自有资金用于证券投资。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增补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冯明伟先生、董事高健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及下设专业委员会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单位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拟增补陈胜男女士、王凌女士为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卫俊先生为公司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候选人简历如下:
陈胜男,女,197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化化肥有限公司钾肥事业部总经理助理,钾肥部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2016年3月任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化肥进口部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20年4月任中化化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0年4月至今任中化化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其间:2021年11月至今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陈胜男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 凌,女,197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为中化集团旗下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投资银行部、信托业务部职员。2003年11月至2023年1月任中化集团会计管理部税务会计部部门经理、会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税务与产权部总经理、财务部税务管理部总经理等职务;2023年1月至今任中化化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其间:2023年3月至今任中化化肥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王凌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卫 俊,男,197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青海海山轴承厂主管会计,从事青海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资产评估、税务咨询工作。2008年1月至今任青海中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青海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中共青海省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委员会委员、青海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第一党支部书记、青海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自律公约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青海师范大学客座教授、青海民族大学校外实践导师、青海创安集团外部董事、青海洁神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卫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及议案材料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公司监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西街南路黄河逸园国际饭店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8人,实到监事8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核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增补公司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陈胜男女士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八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及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职务。经公司股东单位推荐、第八届监事会提名朱睿先生为公司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朱睿先生简历
朱睿,男,198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2003年7月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获管理学学士学位,并于2014年2月,获中央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2003年7月加入中化化肥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职员、审计纪检部职员、审计稽查部总经理助理、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等职务。2017年6月至2022年4月担任中化集团农业事业部纪检审计部副主任、主任,先正达集团中国纪检审计合规高级总监等职务。2022年4月起任中化化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并自2023年3月起任中化化肥控股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朱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中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盐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决策程序和决策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投资公司制订了切实有效的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内控措施,投资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监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增补陈胜男女士,王凌女士为公司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卫俊先生为公司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朱睿先生为公司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任职资格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增补陈胜男女士,王凌女士为公司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卫俊先生为公司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朱睿先生为公司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洪 乐 王建玲 吴立新 王孝峰 何萍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增补公司董事、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增补陈胜男女士、王凌女士为公司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卫俊先生为公司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朱睿先生为公司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陈胜男女士、王凌女士、卫俊先生、朱睿先生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补董事的情况
公司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冯明伟先生、董事高健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及下设专业委员会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单位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拟增补陈胜男女士、王凌女士为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卫俊先生为公司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增补陈胜男女士,王凌女士为公司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卫俊先生为公司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任职资格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增补陈胜男女士,王凌女士为公司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卫俊先生为公司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朱睿先生为公司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补监事的情况
陈胜男女士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八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及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职务。经公司股东单位推荐、第八届监事会提名朱睿先生为公司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增补朱睿先生为公司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任职资格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增补朱睿先生为公司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候选人简历如下:
陈胜男,女,197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化化肥有限公司钾肥事业部总经理助理,钾肥部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2016年3月任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化肥进口部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20年4月任中化化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0年4月至今任中化化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其间:2021年11月至今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陈胜男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 凌,女,197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为中化集团旗下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投资银行部、信托业务部职员。2003年11月至2023年1月任中化集团会计管理部税务会计部部门经理、会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税务与产权部总经理、财务部税务管理部总经理等职务;2023年1月至今任中化化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其间:2023年3月至今任中化化肥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王凌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卫 俊,男,197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青海海山轴承厂主管会计,从事青海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资产评估、税务咨询工作。2008年1月至今任青海中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青海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中共青海省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委员会委员、青海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第一党支部书记、青海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自律公约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青海师范大学客座教授、青海民族大学校外实践导师、青海创安集团外部董事、青海洁神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卫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朱 睿,男,198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2003年7月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获管理学学士学位,并于2014年2月,获中央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2003年7月加入中化化肥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职员、审计纪检部职员、审计稽查部总经理助理、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等职务。2017年6月至2022年4月担任中化集团农业事业部纪检审计部副主任、主任,先正达集团中国纪检审计合规高级总监等职务。2022年4月起任中化化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并自2023年3月起任中化化肥控股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朱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任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拟提名卫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卫俊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所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五家,连任时间未超过六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卫 俊,男,197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青海海山轴承厂主管会计,从事青海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资产评估、税务咨询工作。2008年1月至今任青海中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青海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中共青海省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委员会委员、青海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第一党支部书记、青海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自律公约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青海师范大学客座教授、青海民族大学校外实践导师、青海创安集团外部董事、青海洁神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卫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股票等二级市场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投资额度: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金融监管政策调整的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项目本身的风险、操作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收益、本金的收回以及公司的业绩。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授权全资子公司青海盐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自有资金用于证券投资。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收益最大化。
(二)投资主体
全资子公司青海盐湖投资有限公司
(三)投资额度
投资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在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四)投资范围及方式
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股票等二级市场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有效,有效期12个月,投资具体品种的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六)资金来源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适用的资金仅限除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以外的自有资金,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七)实施方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并提请授权全资子公司投资公司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二、审议程序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全资子公司投资公司负责具体实施事宜。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证券投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介入,因此风险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二)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公司已配备负责证券投资的专业人员,并已制订了《青海盐湖投资有限公司金融类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对公司证券投资的范围、原则、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证券投资的决策及控制程序、权限、风险控制措施、内部信息报告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
2、投资公司将加强金融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格控制投资风险,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及时分析和跟踪证券投资的进展情况及资金投向、资本市场表现等,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对于投资标的,投资公司设置了高于一般金融机构要求的“准入标准”进行前置筛选,经过前置筛选通过后的标的,再根据资产类别推进后续审批工作。
4、投资公司根据具体金融产品及底层资产的风险特征,对投资标的进行分类,同时,结合单笔投资金额,再对每一类投资业务进行分档。综合以上分类分档结果,设置独立审批流程,确保在授权范围内进行科学决策,严格落实审批流程,谨慎合规开展投资业务。
5、为避免因投向某类产品的资金过于集中而产生的集中度风险,兼顾投资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及投资收益保障,投资公司拟将全年投资资金合理配置于风险可控、资产不交叉的不同金融产品中,同时根据风险变化情况对单支产品的持仓进行动态调整,最大限度做到分散投资,降低投资风险。
6、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证券投资事项开展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业务正常运作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坚持审慎投资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能够最大限度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盐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决策程序和决策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投资公司制订了切实有效的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内控措施,投资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签署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卫俊,作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转1062版)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