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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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26.68万元,同比增长1,662.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15.94万元,主要如下:
1、公司报告期净利润主要来自于锂业板块,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58.26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针对锂盐市场价格波动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来料加工”减少上下游价格波动影响,保持盈利;
2、公司报告期主营业务锂产品和钼产品均出现较大幅度的市场跌价。其中钼业存货跌价准备较大,致使整体板块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40.72万元;
3、本期非经常性损益2,010.73万元,同比增加1,630.01万元,主要系公司于期内收益性政府补助增加以及前期资产性政府补助摊销所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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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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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原因说明:
(1)主要系报告期收回上期销售回款所致;
(2)主要系报告期未发生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上一报告期已贴现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于本报告期到期所致;
(3)主要系报告期收回上期销售回款所致;
(4)主要系报告期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5)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新华龙大有部分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6)主要系报告期新增办公楼租赁所致;
(7)主要系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新华龙大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8)主要系报告期内4.5万吨锂盐工程二期项目筹备导致工程预付款增加所致;
(9)主要系报告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10)主要系报告期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11)主要系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已到货未结算支付的应付款项增加所致;
(12)主要系报告期预收款项增加所致;
(13)主要系报告期内发放上期末未付的职工薪酬和奖金导致本期应付职工薪酬较上期末减少所致;
(14)主要系报告期内缴纳上期末所得税导致本期应交税费余额减少所致;
(15)主要系报告期支付受让控股子公司湖南永杉股权转让款所致;
(16)主要系报告期预收款项增加所致;
(17)主要系报告期新增办公楼租赁所致;
(18)主要系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新华龙大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2.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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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原因说明:
(1)主要系报告期销售数量和销售单价同比上涨,以及上年同期公司锂业板块尚未投产导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
(2)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成本随收入增加而相应增加所致;
(3)主要系上年同期包含已于2022年9月处置全资子公司西沙德盖的数据所致;
(4)主要系报告期销售人员工资随着收入的增加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5)主要系报告期股权激励费用摊销所致;
(6)主要系报告期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7)主要系报告期内融资所产生的利息及银票贴现手续费增加所致;
(8)主要系报告期收到的收益性政府补助增加以及前期资产性政府补助摊销所致;
(9)主要系报告期处置全资子公司霍尔果斯吉翔剧坊所致;
(10)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回影视板块账款,导致应收账款坏账转回较高所致;
(11)主要系报告期钼产品市场价格短暂上升又快速下滑,导致存货减值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12)主要系报告期处置不需用固定资产收益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3)主要系报告期部分固定资产无法使用报废处理所致;
(14)主要系报告期盈利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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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原因说明:
(1)主要系报告期收回前期销售回款所致;
(2)主要系报告期支付股权转让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主要系报告期偿还融资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主要系报告期美元存款汇兑损失及购结汇汇兑损失减少所致。
(1)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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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发布《关于前期公告内容更正的公告》,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钢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2)转让子公司
2023年2月24日,公司与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款以202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霍尔果斯吉翔剧坊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以《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1,040万元,并于2023年2月27日完成交割。
(3)实际控制人去世
2023年2月1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永刚先生因突发心脏疾病,救治无效逝世,享年65岁。郑永刚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生前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其离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职,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公司后续将根据其股份继承情况对实际控制人进行重新认定。
(3)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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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杨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妙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妙丽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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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杨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妙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妙丽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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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杨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妙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妙丽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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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杨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妙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妙丽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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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杨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妙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妙丽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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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杨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妙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妙丽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