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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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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承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建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楼敏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吴承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建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楼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承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建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楼敏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解释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同时,解释16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3-04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开。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其中董事王青山先生因请假缺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51)

二、审议通过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推选王俊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副董事长蒋照辉先生辞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职务,其辞职自新任董事正式履职后生效,并同意提名王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俊先生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查,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具备担任董事的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副董事长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永梦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制定〈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3-05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发表如下书面意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结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密、违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3-05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董事长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公司”)董事会收到了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三高速”)派出董事蒋照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蒋照辉先生因工作变动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辞职自上三高速新任派出董事正式履职后生效。蒋照辉先生向董事会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因辞职而需知会股东的事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此次副董事长蒋照辉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对蒋照辉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其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三高速提名王俊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查,王俊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要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上述候选人提名,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俊先生,198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2004年8月至2021年9月,就职于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历任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科员、副主任;2021年9月至今,就职于浙江浙商金控有限公司,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3-053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永梦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李永梦先生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永梦先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取得了《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任职条件。李永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71-87901964

传真:0571-87901955

邮箱:zszq@stocke.com.cn

联系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10楼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李永梦先生简历

李永梦,男,汉族,198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具有法律职业资格。2015年7月至2015年8月在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工作,任律师助理;2015年8月至2015年12月,在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工作,任项目经理;2016年1月至今,在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投行三部项目经理、投资银行质量控制部审核岗,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李永梦先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