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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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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零二三年第一季度,公司持续推动精益化运营管理水平提升,不断强化核心竞争优势。持续优化全球市场布局、精准匹配装备资源产能,充分为客户创造一体化服务价值,装备板块工作量均有不同程度提升;加速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不断优化科技创新生态,科研转化成果有效推广,技术板块工作量稳步提升。本期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456.3百万元,同比增幅24.4%;利润总额为人民币636.1百万元,同比增幅44.0%;净利润为人民币456.4百万元,同比增幅49.1%。

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主要业务营运资料如下表:

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公司钻井平台作业4,465天,同比增加543天,增幅13.8%。其中,自升式钻井平台作业3,512天,同比增幅8.4%;半潜式钻井平台作业953天,同比增幅39.5%。同时,钻井平台日历天使用率同比增加4.1个百分点至80.0%。其中,自升式钻井平台日历天使用率同比减少1.7个百分点至81.3%,半潜式钻井平台日历天使用率同比增加21.4个百分点至75.6%。

公司始终坚持创新驱动,稳步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自研设备稳定性提升,持续加速新技术产品现场推广应用和高端技术产品市场开拓,油田技术服务主要业务线作业量同比保持增长,总体收入有所上升。

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公司船舶服务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船共172艘,同比增加17艘,拉动本期作业同比增加927天至13,695天,增幅7.3%。

物探采集与工程勘察服务方面,公司紧跟市场需求优化资源配置,部分三维产能从事高利润率二维采集项目,拉动二维作业量上升进而拉动整体创效能力提升。海底电缆和海底节点受项目安排影响,作业量同比有所下降。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顺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种晓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国芳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顺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种晓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国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顺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种晓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国芳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年初,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对 2023年1月1日的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了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证券代码:601808 公告编号:临2023-012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中海油服”)2023年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燕郊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熊敏先生、赵丽娟女士和郭琳广先生以视频连线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赵顺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彭文先生、程新生先生、马修恩先生列席会议。公司首席财务官种晓洁女士、董事会秘书孙维洲先生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披露的议案。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提供信贷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要求,公司更新了《关于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有助于保障公司的资金安全,并能够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金融业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武文来先生、刘宗昭先生回避表决了本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预案。

参会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关联董事武文来先生、刘宗昭先生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相关的协议。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有关金融服务时,如有需要,双方(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或本公司附属公司)按照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及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规定另行签订具体的金融服务协议。

按董事会批准的该项协议的规定,协议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关联公司(即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应不高于人民币18亿元,每日最高贷款余额应不高于人民币39亿元,关联公司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服务费用年度总额应不高于人民币300万元,且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所规定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标准。

根据监管规则,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3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相关条款符合正常商业条款,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原则以及平等协商的契约自由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公司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关联交易的协议。

有关此项关联交易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发布的《中海油服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参会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关联董事武文来先生、刘宗昭先生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六) 审议通过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循环贷款协议的议案。

此协议是前述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项下的具体协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循环贷款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相关的协议。根据监管规则,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3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相关条款符合正常商业条款,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原则以及平等协商的契约自由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循环贷款协议。有关此项关联交易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发布的《中海油服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参会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关联董事武文来先生、刘宗昭先生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证券代码:601808 公告编号:临2023-013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有利于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获得较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更为方便及高效的金融服务,有利于保障资金安全和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7日,经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将于2023年5月8日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财务公司按照《协议》约定为本集团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由于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下属的附属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该等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履行董事会审议的程序。

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武文来先生和刘宗昭先生回避表决,其余5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该项关联交易,3位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并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该项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相关条款符合正常商业条款,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原则以及平等协商的契约自由原则。该交易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协议》下存款本金额度及利息、贷款利息金额均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报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注:自2020年5月8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集团合计在财务公司存款的最高日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未超过人民币12亿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在2023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7日时间内,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中国海油下属附属公司。该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2年6月14日注册成立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40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芙雅,住所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经营范围涵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财务公司开展的,除消费信贷以外的所有业务类别,包括: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4)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5)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6)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7)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8)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9)从事同业拆借;10)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11)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12)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13)有价证券投资;14)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合计人民币2,536.86亿元,负债合计2,402.46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34.40亿元。2022年1-12月,财务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17.21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3.40亿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海油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持有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50.53%的股份;财务公司为中国海油下属附属公司,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中国海油直接持有财务公司62.90%的股权,并通过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等三家下属附属公司间接持有财务公司的剩余股权(三家公司分别为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的规定,财务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所控制的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集团与财务公司之间在《协议》项下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经本公司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下同)批准,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于2020年5月8日签署了《存款及结算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本集团在关联公司(即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最高日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应不高于人民币12亿元,且不触及《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所规定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标准。该日常关联交易安排将于2023年5月7日到期。

本公司认为,财务公司继续维持了较高的信用评级(其中标准普尔评级为A+,获穆迪评级为A1,是目前国内同类金融机构所获得的最高信用评级等级),存款安全,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协议》的约定,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如下:

1、服务内容:(1)存款服务;(2)结算服务:与中国海油及其成员单位之间的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以及与中国海油及其成员单位之外的其他方的交易款项的收付服务;(3)贴现服务;(4)贷款服务;(5)委托贷款服务;(6)保函服务;(7)其他占用授信额度的金融服务。

2、提供存款服务时,存款利率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参照商业银行相同性质及期限的存款利率,并经双方(财务公司与本公司或本公司附属公司)协商同意,可在财务公司挂牌存款利率基础上以优惠利率确定执行。

3、提供贷款服务时,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执行,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贷款利率可下浮一定的百分比;公司或附属公司无需就贷款服务以公司或附属公司资产进行抵押。

4、提供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服务时,不向本集团收取任何服务费。

5、提供贴现服务:财务公司向本集团提供商业汇票的贴现服务时,贴现利率由财务公司综合考虑市场价格等因素后,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与本集团协商以优惠利率确定执行。

6、提供保函及其他占用授信额度的金融服务:在综合考虑市场价格等因素后,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与本集团协商以优惠费率确定。

7、提供委托贷款服务:财务公司向本集团提供委托贷款服务时每年收取按照贷款本金余额计算的服务费,服务费与有关的贷款利息合计不超过本集团向商业银行以同样年期贷款的利息金额。

8、本集团有权结合自身利益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及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上述服务,也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服务。

9、《协议》自2023年5月8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6年5月7日。

10、本集团在《协议》项下在财务公司的存款的最高日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应不高于人民币18亿元,最高日贷款余额应不高于人民币39亿元,财务公司向本集团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服务费用年度总额不高于0.03亿元,且不触及《上市规则》届时所规定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标准。

11、如有需要,具体交易的双方(财务公司与本公司或本公司附属公司)将按照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及《协议》的规定另行签订具体的金融服务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1、由于财务公司熟悉本公司和中国海油集团的业务和交易模式,故财务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较之商业银行更有效率。财务公司根据《协议》提供的结算服务将使得本公司实现同日零息零成本结算,有助于降低本公司交易成本,比如汇款手续费及其他管理费用。

2、财务公司作为中国海油集团内部的金融服务提供商,对本集团的运营情况有较为深入的认识,可向本集团提供较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更为方便及高效的金融服务。

3、财务公司作为中国海油集团内部的服务提供商,通常较商业银行与本公司有更佳、更有效的沟通。通过财务公司运作的信息管理系统,本公司可随时零成本查阅通过财务公司所进行的资金收付及资金结余状况。

4、财务公司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并按照监管机构发布的规则和运营要求提供金融服务,其服务对象也主要限于中国海油成员单位,一般而言,财务公司所面临的风险比服务对象广泛且无限制的金融机构的风险较小,因此,更能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

5、财务公司标准普尔评级为A+,穆迪评级为A1。财务公司作为本公司的金融服务提供商,其风险情况不会高于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6、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08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