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并更正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13 证券简称:仕佳光子 公告编号:2023- 017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并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5日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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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葛海泉先生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2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6.66%股份的股东葛海泉先生,在2023年4月26日提出增加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核,认为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具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临时提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拟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内容详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根据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新增临时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
三、更正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2日公告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5),现就原公告中更正部分内容说明如下:
原披露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授权委托书部分
6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现更正为: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授权委托书部分
6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对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四、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及更正事项外,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五、增加临时提案并更正后的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5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延河路201号仕佳光电子产业园研发楼二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日期:2023年5月15日
网络投票结束日期:2023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1、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2、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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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11月23日、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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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13 证券简称:仕佳光子 公告编号:2023-018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保函、信用证、固定资产贷款、以票质票、票据贴现、票据质押贷款、存款质押贷款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银行最终核定为准。授信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人员在上述额度内向银行办理有关授信及融资业务,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