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4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
的公告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71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将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回复内容将通过临时公告方式进行披露,并在披露后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之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68,621,7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9464%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5月4日(星期四)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2017年12月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05号”文核准,同意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8,621,700股(含168,621,7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公司向1名特定投资者即公司原控股股东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股份”)非公开发行168,621,700股,发行价格为6.82元/股;新增股份登记手续于2017年12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并于2017年12月14日在深交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即上述股份自2017年12月14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于2020年12月14日到期。

基于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股份”)与中材股份进行换股吸收合并,中国建材股份承继了中材股份原持有天山股份的481,003,309 股(包含前述非公开发行的168,621,700股)股份。2020年5月20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其承继中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自过户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减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披露的《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号)。

后因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即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发行”),2020年8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交易对方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承诺在本次交易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即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股份481,003,309 股自2021年11月 2日起18个月不得转让,于2023年5月2日到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2021-081号)。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8,663,422,814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之承诺及履行情况及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之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锁定期已满,并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亦不存在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5月4日(星期四)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168,62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64%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天山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股东限售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天山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其他事项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限制转让情形。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清单;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