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3-044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4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5号中国交通建设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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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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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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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有关提案。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刘翔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董事王彤宙、王海怀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卢耀军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4.见证律师和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关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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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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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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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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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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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关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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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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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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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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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关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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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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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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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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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1至4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第1至4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第1至4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中晔、王世玉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述两位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依法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