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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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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注: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集团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023年一季度净利润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

1、行业景气度回升仍需要时间,一季度需求持续疲软,销售收入出现一定程度下降;

2、行业竞争加剧,部分产品销售单价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降,同时因订单不足、产能利用率较低,生产成本较高,一季度毛利率同比下降了6.86%,减少毛利2,919.93万元;

3、公司进口材料占原材料比重较高,主要结算币种为美元、日元,人民币兑美元、日元汇率波动,造成一季度汇兑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了1,390.04万元。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小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海艳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小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海艳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76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3-030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发出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建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信证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6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3-031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4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发出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霍丙忠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6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3-032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为95,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等。

授信额度和品种最终以上述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品种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银行审批的授信期限终止之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6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3-033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及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8号)核准,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8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2.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4,224,006.97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19,958,034.5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54,265,972.4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3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情况

公司经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投项目名称由“超宽幅TFT-LCD用偏光片生产线项目”变更为“合肥三利谱二期TFT-LCD用偏光片生产线项目”,实施主体由“合肥三利谱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合肥三利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内容“由建设一条幅宽为2500mm的超宽幅TFT-LCD用偏光片全制程生产线”变更为“建设一条幅宽1720mmTFT-LCD用偏光片全制程生产线”项目,总投资由“126,170.00万元”变更为“122,1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公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净额为78,768,723.85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80,265,964.00元,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30,000,000元进行现金管理。

二、前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4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23-027)。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有效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本次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计划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按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3.65%计算,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1460万元,从而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因此,使用40,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合理和必要的。

五、关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做出承诺如下:

1、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公司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已按时全部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风险投资。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七、监事会的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且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2、公司已全部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3、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4、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5、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3-029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