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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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1.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3-020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水”或“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该议案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文辉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独立董事审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对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实际产生的主要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公司租赁关联方上海开太鱼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的91.8亩土地,租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年租金为8.26万元。公司于2022年1月1日确认该项租赁的使用权资产金额为53.08万元,2022年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为2.23万元。
(二)公司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3年,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海开太鱼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美琼
注册资本:489.9081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上海态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水产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餐饮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水产品零售;饲料原料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谷物种植;蔬菜种植;水果种植;豆类种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2012年1月5日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环东一路65弄4号3258室
上海态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态何企业)持有上海开太鱼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45.1980%,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文辉先生原持有态何企业99.90%股权,2022年10月态何企业股权转让变更,何文辉先生将其持有的态何企业股权全部转让给张美琼女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文辉先生未持有态何企业股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何文辉先生是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美琼女士曾担任公司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开太鱼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未发生违约情形,执行情况良好。前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定价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和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有利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政策,双方的交易遵循公平互利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且上海开太鱼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3-024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调整,不会对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解释15号和解释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3-021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经营及发展需求,拓展融资渠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不超过8亿元,最终金额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融资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融资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具体融资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相关金融机构的具体要求为准。
鉴于上述相关融资条件和细节尚待进一步沟通和落实,公司提请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融资事项的具体实施,决定申请融资的具体条件(如 合作金融机构、利率、期限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 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资信及经营状况良好,贷款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3-022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2年度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为客观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损失。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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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1、减值损失的确认和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减值损失的情况
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增长96.20%,主要是本期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增加,相应计提预期信用减值损失金额较大所致。其中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长95.97%,主要是本期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增长170.19%,主要是本期计提的合同资产减值损失较多所致。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7,208.00万元,导致公司2022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17,208.00万元。本次计提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就该议案发表以下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计提相关减值损失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遵循了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相关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就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3-023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 10 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899弄兰韵文化中心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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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9议案已经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上述10-21议案已经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2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2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10-2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何文辉、上海微林清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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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应进行登记。
1、会议登记办法:
(1)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和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持有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及出席人个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采用传真、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会议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899弄兰韵文化中心16楼
4、以上文件报送以2023年5月16日17:00前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与会者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899弄兰韵文化中心16楼
邮政编码:201702
电话:021-65661627
传真:021-65661626-8002
联系人:葛艳锋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3-015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文辉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鉴于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资金需求,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何文辉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3-017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95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43.3元/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5,649,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49,542,266.89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796,106,733.11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于2021年2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78,109,447.6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第230Z0022号)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9,190.1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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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21年2月3日会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募集资金过程中,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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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324.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1290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形。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我们认为,太和水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太和水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核查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核查意见:太和水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同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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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3-019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胡新荣,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开润股份、江河创建、悦康药业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秦啸,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澳华内镜、贝斯美、恒立液压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姚斌星,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3年起从事审计工作,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胡新荣、签字注册会计师秦啸、项目质量复核人姚斌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审阅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料、执业资质等,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包括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审计,聘期一年。
(四)监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包括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审计,聘期一年。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