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525 公司简称:长园集团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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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1,084,424.82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从母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947,441,587.18元,加本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产生的未分配利润0元,减本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958,526,012.00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0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的条件:(1)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未超过百分之七十;(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3)当年年度盈利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了支持公司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未来发展,并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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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①智能电网设备系统及能源科技装备和技术服务
中央财经委第九次会议上首次提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明确了“双碳”背景下我国能源电力转型发展的方向。随后,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分别发布了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新型电力系统对能源产业链产生深远影响,将加速产业结构和技术大变革,电力系统乃至整个能源行业迎来了高速发展期。
“十四五”期间电力设备行业景气上行,电网投资持续增长,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迫切。公司以电网二次设备为根,以自动化、智能化、监控设备为枝,逐步发散至电力系统源网荷储各个环节,有望受益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公司继保自动化产品市占率业内前列。电网保护控制与自动化技术成功应用于全球30,000余座变电站;目前公司持续性研发投入,助力产品迭代与科研攻关,有望受益于新一轮电网投资。配网方面,随着电改深入,配电自动化、智能化是提高供电可靠性的必然要求。公司物联网一二次融合环网柜、一二次融合环保气体绝缘环网开关设备完成研发,未来有望贡献增量。
“双碳”目标指引下风光充储新能源业务发展确定性高。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统计,2022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新增装机达到1.25亿千瓦。2022年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推动居住社区、公路沿线、内部停车场等场景充电设施建设,明确到“十四五”末完成建设能够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我国充电基础设施规模迅速扩大。全国多个省份出台了“十四五”新型储能规划或新能源配置储能文件,明确要求风电场、光伏电站配套建设储能。强制配储政策的全面落地,推动储能市场开启规模化发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到2025年,全省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达到6,000亿元,年均增长50%以上,装机规模达到300万千瓦。到2027年,全省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达到1万亿元,装机规模达到400万千瓦。储能行业是长期优质超级赛道,2023年将是储能行业高增的起点。
②消费类电子智能设备
公司智能装备业务包括测试设备及自动化设备两大类,已覆盖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医疗等行业。智能制造设备是万亿元级大市场,消费电子为重要应用下游。消费类电子行业具备一定周期性特点,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对消费电子供需情况的影响将传导至上游装备制造领域,造成消费类电子设备行业需求波动。此外,消费电子产品性能提升、功能创新进程也是消费类电子智能设备行业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智能制造装备市场是典型的成长型赛道,核心驱动力在于劳动力成本上升、加工精度提升、政策扶持等。展望未来,随着机器视觉、功能检测等技术快速进步,叠加消费电子行业对于加工精密度、产线自动化率等要求提升,我们判断智能制造在消费电子行业的渗透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从中长期来看,我国持续推动工业转型升级,伴随着5G、云计算、AI、物联网、智能穿戴、AR/VR等新技术和新产品加快落地和推广,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音箱、可穿戴设备、车用电子等智能交互产品的应用深度和广度将得到持续拓展,电子信息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有望保持增长趋势,从而进一步驱动消费电子自动化设备需求放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①智能电网设备与能源互联网技术服务
智能电网设备业务主要由子公司长园深瑞、长园电力、长园高能、长园共创承载。该业务的产品在应用从传统电力系统推广到新能源、节能、电动汽车充电、石油石化、钢铁冶金、轨道交通及电气化铁路等行业,推动能源利用更安全更方便。
长园深瑞主要产品:电网保护控制及自动化,继电保护(母线保护、线路保护、断路器及辅助保护、变压器保护、电抗器保护、电动机保护、操作箱及辅助装置、就地化保护)、电网安全稳定控制(安全稳定综合控制装置、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故障解列装置、电压无功调节装置、电力系统实施动态监测子站系统)、通讯及综合自动化(变电站监控系统、监控系统及管理软件、通讯管理及测控单元、调度自动化、交换机、网络分析仪、网络安全监测管理系统、智能辅助监控系统);智能配用电;综合能源及碳中和(储能系统、充电系统、综合能源、新能源并网);智能运维及服务(智能变电站可视化及管控软件、变电站智能巡视系统、二次设备状态监视及管控软件云服务及平台等)等;长园电力主要产品:1kV-500kV电力电缆附件、500kV及以下直流电缆附件、MMJ/EMT、高压柜、全密封全绝缘环网柜、柱上开关及一二次融合成套设备等;长园高能专业生产高电压复合绝缘子及其系列产品,为高压架空线路、电气化铁路接触网及电气设备配套元器件提供绝缘、支撑、定位的解决方案和服务;长园共创产品覆盖传统电力系统全领域,以及“石油石化、轨道交通、煤矿、通信”等工业安全新领域,提供工业安全防误全面解决方案。
子公司实行订单式生产,主要通过市场招投标方式获取订单。获取订单之后进行生产(外部原材料采购,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研发集成或开发),对外进行销售。智能电网设备的下游主要为电力行业。同时公司积极转变发展方式,拓展工程总包、运维服务等,培育新的增长点。主要产品:
1、电网保护控制及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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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综合能源及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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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智能配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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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力电缆附件及复合绝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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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全防误、在线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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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智能运维系统、云服务及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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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消费类电子智能设备
运泰利作为智能装备及解决方案供应商,主要提供检测设备、自动化组装设备,助力全球制造更智能更高效。为用户提供自动化装备及整体解决方案,基于VB、VC开发平台等技术开发、设计各类自动化测试设备及自动化组装设备;欧拓飞主要提供多媒体交互测试平台、触摸屏性能测试系统以及AR/VR性能测试产品。达明科技专业提供汽车电子和新能源智能工厂综合解决方案,长园半导体致力于成为芯片封装领域专业设备提供商,为半导体IC、功率器件IGBT等产业提供标准智能制造平台及软、硬件解决方案。长园医疗专注于医疗产品自动化设备。长园泽晖研究院致力于推动新能源材料领域技术、服务和智能设备。承载该类业务的子公司主要业务模式为订单驱动制,即前期根据客户的定制化需求进行研发设计、打样,在取得客户订单后组织生产,完成后直接交付客户。该类产品技术含量高,且大都为非标准化定制。
主要产品:工业自动化设备及测试解决方案(电学测试、声学测试、振动测试、光学测试、视觉检测、自动化测试设备以及综合性测试类)、智能工厂装备及测试解决方案、芯片封装设备解决方案、人机交互自动化检测解决方案等八大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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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磷酸铁锂产品
金锂科技于2022年3月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金锂科技2009年成立,主要从事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应用于动力、储能、消费电子电池等,是国内较早从事磷酸铁锂研发的企业之一。金锂科技进入磷酸铁锂行业较早,已获得40家电池厂家产品认证,下游客户主要包括赣锋锂电、雄韬股份、双登富朗特、鹏辉能源、星恒电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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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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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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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变更于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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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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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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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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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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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76.13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5.56%。本期合并范围发生变化,金锂科技自2022年3月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导致本期营业收入增加4.22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6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04日(星期四)至2023年05月1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cy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8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计划于2023年05月12日下午15:00-16:3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指标及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2日下午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裁:吴启权
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姚泽
独立董事:赖泽侨
董事会秘书:顾宁
如有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会有所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5月12日下午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04日(星期四)至2023年05月1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b@cy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顾宁、李凤
电话:0755-26719476
邮箱:zqb@cy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5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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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金融工具准则第22号规定,企业应当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应收款项融资的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应减少应收款项融资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2)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数据尾数略有差异。
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一)本次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2022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5,224.56万元,主要包括子公司长园电力计提1,612.87万元,长园深瑞计提2,675.44万元,长园天弓计提705.74万元,长园深瑞能源技术计提217.96万元,长园和鹰本期计提106.19万元,珠海运泰利本期转回264.03万元。
(二)本次应收款项融资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2022年度转回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78.75万元,主要为公司在手的商业承兑汇票在本期已到期承兑。
(三)本次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2022年度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334.45万元,主要包括长园和鹰本期计提876.17万元,集团总部本期计提137.75万元,长园电力本期计提175.38万元,珠海运泰利本期计提52.52万元。
(四)本次长期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2022年度长期应收款转回坏账准备467.13万元,主要是长园和鹰收回融资租赁款。
(五)本次存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2022年度计提存货减值准备1,873.08万元,主要包括长园深瑞计提892.71万元,长园控股计提459.90万元,欧拓飞计提324.23万元,长园和鹰计提68.56万元,珠海运泰利计提66.21万元。
(六)本次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2022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4.49万元,主要包括江西金锂计提59.18万元,长园控股计提5.3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利润总额7,950.70万元。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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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及投资者索赔案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44名投资者索赔案件已经深圳中院立案受理,另公司与192名投资者达成诉前调解协议。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新增诉讼金额1,116.30元,另公司与192名投资者达成诉前调解协议,调解金额2,048.37万元
公司已于2022年度就前述投资者索赔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公司将根据诉讼案件进展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公司将积极跟进案件进展,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新增投资者索赔案件情况
(一)新增立案诉讼基本情况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送达的诉讼材料,44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具体如下:
1、诉讼当事人
原告:44名投资者
被告: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中2起诉讼(诉讼金额50.33万元)被告为公司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诉讼请求
被告赔偿原告44名投资者的损失合计1,116.30万元;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3、事实与理由
2020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深圳证监局对公司给予相应处罚。
原告作为投资者,因公司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损失,依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告申请法院判令公司承担其损失。
前述案件中44名投资者索赔案件已经深圳中院立案受理,公司与其中2名投资者达成诉中调解,公司支付补偿款合计451.67万元。
(二)新增诉前调解情况
公司与192名投资者基于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测算结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调解协议,公司向前述192名索赔投资者支付补偿款共计2,048.37万元。调解协议为双方就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损失的一次性终局处理协议,双方就案件再无其他争议,并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前述投资者不得以虚假陈述为由再行起诉公司,或再行要求公司或者公司关联方支付超过协议约定的款项外的任何金钱或费用。深圳中院已就公司与192名投资者达成的诉前调解协议出具民事裁定书。
二、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已于2022年度就前述投资者索赔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公司将根据诉讼案件进展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公司将积极跟进案件进展,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5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8人。董事赖泽侨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彭丁带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启权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针对2022年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价,编制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认为,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认为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2022年度公司经营、董事会会议工作等情况,编制了公司《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结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ESG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管2022年度薪酬发放及2023年度薪酬认定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监高2022年度薪酬发放及2023年度薪酬认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经核算后确认公司支付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95万元人民币,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费用为60万元人民币,专项审计报告费用为20万元人民币,审计费用共计275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伊犁粤疆股权并向伊犁粤疆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等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伊犁粤疆数字产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疆产投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100万元,持股占比10%。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履行缴纳出资义务。
公司将持有的粤疆产投公司10%的股权以1元对价转让给乌鲁木齐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并向粤疆产投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伊犁粤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疆新能源”)现金增资111.11万元,粤疆产投公司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增资完成后,粤疆新能源注册资本变更为1,111.11万元,公司持股占比10%。增资款项的实缴安排以粤疆新能源公司章程约定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河南长园增资及河南长园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长园智能装备(河南)有限公司(简称“河南长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珠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控股”)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目前主要从事设备装配加工、机加配件加工。为进一步降本增效、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将统一规划生产、集中建设制造能力,公司对河南长园以现金方式增资13,000万元,增资资金用于购买生产设备及配套。增资完成后河南长园注册资本增至15,000万元,公司持股占比86.67%,长园控股持股占比13.33%。
同时,以河南长园为集团制造平台母公司,分别于广东珠海、江苏昆山设立全资子公司长园智能装备(广东)有限公司、长园智能装备(江苏)有限公司(暂定名,实际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分别为1,000万元,分别于2023年6月前出资,资金主要用于设备采购和流动资金储备等。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和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吴启权、杨涛、王伟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租赁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控股拟新增租赁关联方珠海兴格园谷管理有限公司名下生产用房及宿舍,并由关联方珠海格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前述生产园区的物业服务。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关联租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杨涛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事项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6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为: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的条件:(1)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未超过百分之七十;(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3)当年年度盈利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了支持公司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未来发展,并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1,084,424.82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从母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947,441,587.18元,加本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产生的未分配利润0元,减本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958,526,012.00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0元。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的条件:(1)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未超过百分之七十;(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3)当年年度盈利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了支持公司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未来发展,并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意见:为保障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该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慎考虑了公司现阶段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基于公司现阶段情况及发展资金需求,公司计划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7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于2022年12月13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要求,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规定的起始日期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2、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采用的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
本公司自2022年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符合该规定的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对符合该规定的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新增的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对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相关部门要求,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8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监高2022年度薪酬发放及
2023年度薪酬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管2022年度薪酬发放及2023年度薪酬认定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22年度薪酬发放及2023年度薪酬认定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前述事项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公司董监高薪酬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2022年度任职董事、高管开展年度绩效考核评估工作。公司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董监高2022年度薪酬认定方案,结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绩效考核评估工作结果,对公司现任/离任董监高2022年薪酬情况进行核算。经核算,公司现任/离任董监高2022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合计金额为987.13万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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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2年从公司领取的应付报酬总额为任职期间2022年初发放的2021年度年终奖(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及2022年工资。
(下转11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