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4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26版)

强化内控合规管理的同时,提高资金管理和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针对重点领域加大管理力度,提高公司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公司将根据监管政策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管理制度,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在总结过去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加强项目精细化管理,加大项目资金回收力度,做好提质增效。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能否达到预期目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第一款之规定,若公司2023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六、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5层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4700268

电子信箱:securities@kinglandgroup.com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了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对公司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且客观的清查和评估,并相应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及金额

1、影响公司报告期损益的减值

2、不影响公司报告期损益的减值

注:综上,应收款项(对超额亏损的子公司债权)及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147,870.86万元,只影响母公司及子公司个别报表净利润,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其他减值对合并报表的影响为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72,109.74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1、应收款项

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计提的会计政策如下:

A.对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B.当单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2、应收款项(对超额亏损的子公司债权)

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会计类第3号》的规定,“当母公司存在应收超额亏损子公司款项时,如果母公司所有者和少数股东之间对超额亏损分担不存在特殊约定,母公司综合考虑子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外部经营环境等因素,判断应收子公司款项已经发生实质性损失、未来无法收回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将该债权产生的损失金额全部计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该债权损失金额后的超额亏损,再按照母公司所有者与少数股东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分别计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

3、存货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建造合同的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应提取损失准备,并确认为当期费用。合同完工时,将已提取的损失准备冲减合同费用。

期末对存货中项目成本与其可变现净值进行比较,按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每年每年度终了对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有确凿证据表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低于金额计提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跌价因素消失的,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减值准备。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均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反之则确认为减值利得。实际发生减值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

本公司按照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如下:

5、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6、商誉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迹象。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公司应当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应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其中,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应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四、单项重大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1、商誉减值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鼎实”)的业务受市场竞争加剧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导致中标项目金额大幅下降。受行业政策变化影响,导致土壤修复项目观测期延长,项目结算及回款推迟,且能源、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综合导致公司业绩有所下滑。

预计未来2-3年内宏观经济形势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持续影响。基于上述事实,本着谨慎原则,在公司聘请的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的专业判断基础上,最终做出对公司并购中科鼎实股权时形成的归属中科鼎实的商誉93,299.43万元计提减值,报告期减值金额为41,203.94万元。

2、合同资产减值

2018年,公司控股子公司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与贺兰县水务局签订了《贺兰县现代化建设工作(投建管服一体化)ppp项目合同》,根据贺兰ppp项目实施方案,该项目在建设期间因政府补贴资金迟迟不到位,对项目已完成工作量结算进度及回款金额远不及预期。根据谨慎性原则,报告期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3,129.97万元。

3、存货

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园林”)经盘点发现,生物性资产发生减值现象。

北方园林在天津市静海区林海经济区先后承租静海区台头镇、梁头镇、良王庄乡各村土地用于苗圃生产经营,用于各苗圃培育。苗圃现存苗木三十余万株,百余个品种,自2019年以来,苗圃属地禁止开采地下水灌溉苗木等深根性苗木,只能采用地表河流水源。北方园林所有潜水泵机井全部封存,但是地表河流水源距离苗圃很远且需要多及灌溉提水才能进入苗圃,因此不能单独实施提水泵站的施工工程,导致苗圃不能在用水季节得到及时灌溉养护,再加上资金困难,苗圃的常规养护难以为继,大量的苗木因为缺少必须的栽培植保养护,从而造成2022年苗木大量死亡,部分存活苗木因没有正常的生长势和生长量,也失去了绿化苗木应有的观感树形,出于谨慎性原则,对苗木全额计提减值8,048.93万元。

4、应收款项(对超额亏损子公司债权)减值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会计类第3号》的规定,公司母公司对超额亏损的子公司北方园林的债权60,146.35万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京蓝沐禾对北方园林的债权7,763.91万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以上减值准备计入2022年度京蓝母公司以及京蓝沐禾母公司报表的信用减值损失,是对个别报表应收款项账面价值的计提,影响个别报表的净利润。上述应收款项减值准备在合并报表中予以抵销,对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5、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规定,年末公司对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生态”)持有京蓝沐禾的股权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京蓝生态所持有京蓝沐禾的76.92%股权报告期需计提42,010.00万元减值;年末对母公司持有京蓝生态的股权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母公司所持有京蓝生态的100%股权报告期需计提22,812.80万元减值;年末对母公司持有中科鼎实的股权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母公司所持有中科鼎实的77.72%股权报告期需计提11,763.57万元减值;因子公司超额亏损,年末将母公司持有北方园林剩余股权3,374.23万元全部计提减值。

以上减值准备计入2022年度京蓝生态母公司以及公司母公司报表的资产减值损失,是对个别报表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计提,影响个别报表净利润。上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在合并报表中予以抵销,对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不产生影响。即该减值影响事项只是对生态公司以及公司母公司净利润产生影响,在合并层面予以恢复,不影响母公司与沐禾、生态、中科、北方园林合并报表净利润,对公司2022年度整体合并报表净利润不产生直接影响。

五、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2019年1月1日起,本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判定公司控股子公司京蓝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国际工程”)对北京京蓝云商科技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云商科技”)99.5%的投资并非为了短期交易、不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并非衍生工具,对云商科技而言是权益而非负债,属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将该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报告期,云商科技控股的京蓝云智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受市场环境影响,业绩持续下滑局面。同时,技术人员流失严重,给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带来不确定性。根据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国际工程公司确认公允价值变动额为-1,557.05万元,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减少1,557.05万元。此项变动对公司2022年度整体合并报表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六、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72,109.74万元,减少2022年度股东所有者权益72,109.74万元。

本次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1,557.05万元,减少2022年度股东所有者权益1,557.05万元。对2022年度公司整体合并报表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2.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35,615.35万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111,424.20 万元,提取法定公积金0.00万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268,480.30万元。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拟定的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四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三)分配条件:公司当期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不存在本章程规定的需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四)分配周期:公司原则上按年进行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鉴于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以及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如下: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

分配。

三、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以及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负,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提出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五、备查文件

1.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蓝科技”)预计2022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在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公司已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06),2023 年4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现发布有关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现就有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05号),预计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指合并资产负债表列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在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在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后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2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已于2023年1月31日发布业绩预告的同时,对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事项进行了首次提示,详见《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号);公司已于2023 年4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2.若公司 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公司将在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其他

公司2022年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为2023年4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详情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 则解释第 16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具备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中兴财光华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较好的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聘用期限为一年,审计费用预计16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综合实力较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事务所成立于1999年1月4日,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现已在河北、上海、重庆、天津、河南、广东、湖南、江西、浙江、海南、安徽、新疆、四川、黑龙江、福建、青海、云南、陕西等省市设有35家分支机构。

2、人员规模

截至2022年末,中兴财光华从业人员共3099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812人,有52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中兴财光华2021年业务收入129,658.5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15,318.2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8,705.95万元。出具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76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1,134.50 万元,资产均值173.09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2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6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7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6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财光华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本次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经审阅,中兴财光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续聘审

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须获得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公司”或“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京蓝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乌力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184号)核准(注: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曾用名,上市公司已于2016年7月1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更名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4,921,400股新股,发行价16.54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70,000,000.0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69,999,95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0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64,999,956.00元。截至2016年10月2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0月26日出具的XYZH/2016TJA10473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4.07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57,498.98万元,累计收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61.4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67.63万元。

2022年1月24日,公司因未偿还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募集资金账户中的733.63万元被法院司法划转。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96.46万元(=募集资金总额157,000.0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57,498.98万元+理财产品收益61.44万元+银行存款利息净额1,267.63万元-司法划转733.6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上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1月4日、2017年9月27日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三、上市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注:本核查意见“一/(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的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7,498.98万元与上表中已累计投入金额147,752.74万元存在差异的原因系:157,498.98万元(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650.18万元(剔除公告的永久补流金额)-96.06(剔除实际永久补流时多产生的利息)=147,752.74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压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1,794.05万元,并于2017年1月10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市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1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截至2018年1月18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年1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2月26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年2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0,000万元来自公司收购沐禾节水100%股权同时所募集的资金,20,000万元中有8,000万元来自用于京蓝智慧生态云平台项目的募集资金。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召开了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将京蓝智慧生态云平台项目结项后产生的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将上述8,000万募集资金由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2月25日,公司已将其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6年完成了收购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完成后公司拟使用10,659.34万元募集资金用于高效节水配套新材料研发与中试生产项目;拟使用5,920.71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年产600台大型智能化喷灌机生产项目;拟使用10,232万元募集资金用于京蓝智慧生态云平台项目。

现上述三个项目均已结项,截至2018年11月26日,高效节水配套新材料研发与中试生产项目产生结余募集资金4,296.29万元、年产600台大型智能化喷灌机生产项目产生结余募集资金84.45万元、京蓝智慧生态云平台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为5,269.44万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上述结余募集资金总额为9,650.18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上市公司2022年度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无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因诉讼事项,募集资金账户均已被冻结;2022年1月24日,公司因未偿还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募集资金账户中的7,336,314.33元已被法院司法划转。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市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反映了京蓝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2022年度,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在因诉讼事项被法院冻结的情况;存在因未偿还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募集资金账户中的7,336,314.33元已被法院司法划转的情况。除上述事项外,上市公司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财务顾问主办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27日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

不确定性段落及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及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就上述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现公司监事会对此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与持续

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及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本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符合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制定的工作措施,符合公司的经营目标,具有可行性。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支持并将持续督促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为改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

力所采取的积极措施,也将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切实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全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说明。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京蓝科技”)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依据公司的发展战略,不断整合资源,强化管理,促进公司持续、稳定的经营。

一、2022年度经营情况

2022年国际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国内经济发展面临一系列挑战。面对复杂的环境,董事会依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利用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的优势,继续采用内生式增长与外延式扩展相结合的模式不断进行资源整合,完善公司产业架构,但受2022年度宏观经济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市场开拓及部分项目的实施进度受到影响,导致营业收入减少,利润下降。

二、2022年重点完成的工作

2022年度,在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公司积极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利用自身优势,全力保障了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1、科学管控,提升管理效率

上市公司作为业务发展、资源调配、风险管控的核心,在整个集团管理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年度公司对总部机构进行调整优化,精简人员,突出各部门专项职能作用。深入贯彻并积极推行计划管理、体系管理、精细化管理,管控关键事项、重要人员、关注重点问题等,搭建符合企业管理特点和业务特点的管理体系,使管理效率得到明显提升。

2、完善授权体系、进一步优化法人治理结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完善集团各主体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的治理结构与组织机构。在权责清晰的基础上充分授权,严禁越权开展企业管理工作。在日常管理上,子公司经营层对公司经营、决策负责,子公司经营层直接对上市公司负责,并接受上市公司体系的管理和考核。

3、多措并举,加大清收,保障运营资金需求

本年度,公司将催收清欠作为重要工作之一,制定了详细可行的清欠工作计划,加大遗留项目的清理、清收、清欠力度。同时,公司积极开拓新的融资渠道,提升融资能力,保障公司的运营资金需求。

三、公司规范治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要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提升内部控制管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能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地召开,各位董事、监事均能认真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

四、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董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所有会议的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决议合法有效。董事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二)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股东大会,全部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三)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工作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充分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及决策程序的科学化,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度的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选举董事、担保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管理层充分听取并采纳了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其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相关会议审议了《2021年度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关键工作节点和要求》、《关于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有关事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出具有关报告的关键节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相关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相关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会成员津贴标准的议案》。

五、业务发展计划

(一)发展形势

1、外部环境

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中央已出台多项支持政策,一方面加强对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另一方面发展“新基建”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发力点。

近年来政府部门持续加大土壤保护和修复力度。由于目前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土壤污染问题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美丽中国建设,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因此,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土壤的保护和修复工作,并采取了一系列保护和综合治理措施,持续加大土壤保护和修复力度。

从“十三五”规划首次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写入五年规划,到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再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最终上升到法律层面。《土壤污染防治法》的颁布实施使得土壤污染防治有了专属法律依据,相关配套法规政策也陆续出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序进行。

土壤修复潜在市场空间巨大。我国土壤修复行业目前在生命周期中所处的位置仍是起步成长阶段,尽管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及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但部分地区因城市工业迁移而造成的场地土壤污染问题仍较为严峻。

2、内部优势

公司通过与研究院、知名高校合作,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研究机构,不断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鼎实在土壤修复、盐碱地治理等相关领域拥有完善的核心技术体系,包括以热脱附技术、常温解吸技术、固化稳定化技术以及化学氧化技术等为核心的土壤修复技术、地下水修复技术、固体废物环境治理技术、垃圾填埋场好氧降解加速稳定化技术,生态掩埋式生物固定渗透缓冲带技术、农田植物修复技术、矿山土壤重构技术、生物固沙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目前拥有100余项授权专利,自主开发技术工艺、核心设备及功能材料近20项。

公司与多家企事业单位达成战略合作协议,以实现共享资源,优势互补、深化合作,为促进企业长足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和新时代经济的发展驱动下,公司将抓住行业发展契机,利用良好的发展环境,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以土壤修复相关产业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为业务聚焦点,不断完善公司产业链布局,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采取密集型发展战略,利用自身核心技术及资源优势,以及多年来深耕主业的运作经验,继续采用内生式增长与外延式扩展相结合的模式不断进行资源整合,完善公司产业架构,促进公司战略全面升级,聚焦于土壤修复、耕地土壤环境综合治理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业务,为客户提供土壤环境修复、技术咨询、智慧运营全项目周期的一体化解决方案,致力于成为国际领先的土壤修复、生态保护策划、投资、建设、运营服务提供商。。

(三)经营计划

1、着力发展乡村振兴产业,充分发挥公司在土壤修复、盐碱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土地整理等领域的综合优势。

(1)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市场是企业发展的保障,品牌是企业发展的命脉。在深入分析2022年经营情况的基础上,中科鼎实将继续以推动资质升级、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加强品牌文化建设、推进技术研发创新等作为工作重点。

(2)在总结过去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加强项目精细化管理,加大项目资金回收力度,通过以收定资金流转,做好提质增效;

(3)注重人才培养,加强专业团队建设,为企业创新发展积累人才。

2、加强管理,大力拓展市场空间,着力引进实力雄厚的战略投资人,为上市公司发展赋能

(1)增强内控合规管理,加强与子公司的工作交流、沟通和指导。提高资金管理和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针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管理力度,提高公司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公司将根据监管政策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管理制度,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2)积极探索适合公司自身发展的市场开发模式,加大国内外市场开拓力度,扩大市场覆盖范围,提高市场占有额,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

(3)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寻求实力雄厚的战略(产业)投资人,为公司后续发展赋能。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对策

1、机构调整的风险:因机构调整公司部分项目的主管机构发生变更,鉴于生态环境产业运作周期相对较长,造成项目立项及项目结算主管机构错位,给公司项目推动及项目款项回收增加了大量的沟通和时间成本,更有甚者会对公司已完工项目结算带来极大不利影响。

2、竞争加剧的风险:“解决方案+投资运营”模式逐渐被市场认可,未来可能会出现同类型的企业加入该业务领域,行业竞争将不断加剧。为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产业链,整合多种资源,提供全方位的综合解决方案和优质服务,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项目上加速发展抢先占领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此外,公司将利用资本市场寻求外延式增长的机会,扩大公司市场份额。

3、资金风险:生态环境产业为资金密集型产业,运作周期较长,资金需求量巨大。公司将通过司法重整、应收账款回收、资本市场再融资等多种渠道方式,逐步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并在业务运营、资金预算、使用及安全性等方面加强管理。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监管机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认真听取了公司在生产经营、投资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监督,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对公司治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开展工作的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2022年1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2022年1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成员津贴标准的议案》。

3、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2021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相关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2年度依法运作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开展工作,能够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基本原则,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未发现公司董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认真审核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文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及财务负责人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的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4、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的有关要求,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或通过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为重,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切实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体系运行、募集资金使用、董事和高管履职等事项进行有效监督和核查,持续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顺利完成公司各项经营目标,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