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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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销量情况说明
低压断路器框操作机构生产量较上年增加30.23%,主要原因系本年销量增加所致;库存量较上年增加40.95%,主要原因系本年生产量比销售量多所致
中高压断路器操作机构库存量较上年减少42.65%,主要原因系公司加强了与客户产销的沟通,减少了库存量。
注:中高压断路器操作机构包括中高压操作机构和其他输配电操作机构。
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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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和成本分析”之“(3)成本分析表”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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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低压断路器操作机构委托加工增加75.59%,主要原因是生产量增加、产品结构变化和部分零件由自制转为委托加工所致。
注:中高压断路器操作机构包括中高压操作机构和其他输配电操作机构。
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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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和成本分析”之“(4)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更正前: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4,131.2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8.8%;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9,506.6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0.8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8,984.91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8.45%;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2,656.05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97%。
更正后: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6,265.95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1.2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9,501.62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0.8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9,587.40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3.25%;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2,656.05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51%。
(五)“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之“(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之“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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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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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之“(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之“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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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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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之“(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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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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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之“(8)其他关联交易”
更正前:
□适用 √不适用
更正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本年度收购七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库铂(福建)电气有限公司的100%股权,收购价为2,340,000.00元。
(九)“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之“(2)应付项目”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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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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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情况
(一)“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和成本分析”之“(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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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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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和成本分析”之“(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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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断路器框操作机构生产量较上年增加15.93%,主要原因系本年销量增加所致;库存量较上年增加95.5%,主要原因系本年生产量比销售量多所致。
中高压断路器操作机构库存量较上年增加136.77%,主要原因系年生产量比销售量多所致
注:中高压断路器操作机构包括中高压操作机构和其他输配电操作机构。
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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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路器操作机构包含低压断路器操作机构和中高压断路器操作机构,库存量较上年增加98.85%,主要系订单及备货量增长所致。
(三)“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和成本分析”之“(4)成本分析表”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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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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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和成本分析”之“(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更正前: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53,590.6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2.69%;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20614.7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6.42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7,800.0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5.4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更正后: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53,145.1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1.4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20,720.7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6.15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8,449.1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1.5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五)“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之“(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之“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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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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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之“(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之“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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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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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之“(3)关联租赁情况”之“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更正前: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更正后: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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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之“(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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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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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之“(8)其他关联交易”
更正前:
□适用 √不适用
更正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本年度收购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对江苏凯隆电器有限公司的50.50%股权,收购价为56,964,000.00元。股权转让款分两期支付,根据协议,本集团本年度计提未支付股权转让款利息支出490,803.06元。
(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之“(1)应收项目”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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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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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之“(2)应付项目”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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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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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修订版)》《2021年年度报告(修订版)》。公司对上述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的审核,不断提高财务报表质量,避免类似问题出现。
特此公告。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9 证券简称:洛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永安里路101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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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7、8.00、9、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00、议案8.0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7.02、8.01及8.04上海电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添赛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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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有相关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证;如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登记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4:00。
4、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永安里路101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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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29 证券简称:洛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
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凯股份”或“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召开第二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及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增资方式对泉州七星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七星”)进行投资,泉州七星在增资完成后收购七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星股份”)的经营性实物资产,同意公司与七星股份及其他合作方就上述投资事项签订《泉州七星电气有限公司投资合作协议》。
● 公司本次与七星股份及其他合作方签订《泉州七星电气有限公司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七星股份的关联交易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过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所涉及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与七星股份及其他合作方于2019年12月就以增资方式投资泉州七星事项签订《泉州七星电气有限公司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各方以各自自有资金共同对泉州七星进行增资,并在本次增资后由泉州七星购买七星股份的部分经营性实物资产(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原材料等)。2020年2月,上述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泉州七星51%的股权,同时泉州七星按照评估值为定价依据向七星股份购买机器设备及电子设备。
根据业务发展及实际情况,公司与七星股份及及其他合作方拟对《泉州七星电气有限公司投资合作协议》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本次事项属于关联交易,此外,公司在本次事项发生之日前的12个月内与关联方七星股份发生日常产品销售及关联租赁等交易;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事项作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七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王晓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01561229520
成立日期:1995年7月21日
注册地址:泉州市江南高新技术电子园区七星工业园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销售代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七星股份主要从事配电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服务,自本补充协议签署后,泉州七星将逐步承接七星股份业务。未来七星股份拟更改经营范围及注销相关经营资质,以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
股权结构: 七星股份现有9名股东,其中黄春铃持有25%股份、林荣华持有16.6%股份、杜桂女持有9%股份、黄火元持有7.5%股份、泉州斯润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8.45%股份、北京金弘聚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10.6%股份、单金颖持有3.2%股份、泉州润和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7.25%股份、北京嘉名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2.4%股份。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七星股份的资产总额为91,466.81万元,净资产为32,485.84万元,营业收入为55,603.74万元,净利润为1,792.97万元。
(下转115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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