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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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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6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标的资产2018年利润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结合标的资产2016年度净利润实现数、2017年度净利润实现数及标的资产前期已补偿的情况,建华医院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康瀚投资应向公司支付2018年度业绩补偿。

截至目前,补偿义务人康瀚投资未向公司支付股份补偿4,485,506股,未返还该部分股份已获取的公司2017年度现金红利款449,657.62元。公司于2020年11月就建华医院业绩补偿问题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起第二次仲裁,提出以建华医院原股东为被申请人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项下争议的仲裁申请。截至目前,仲裁案尚未裁决。因此,公司是否能够顺利收回2018年度业绩补偿存在不确定性。对此,公司将积极采取后续措施,以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海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建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建建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海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建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建建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参见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 重要事项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3、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标的资产2018年利润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结合标的资产2016年度净利润实现数、2017年度净利润实现数及标的资产前期已补偿的情况,建华医院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康瀚投资应向公司支付2018年度业绩补偿。

截至目前,补偿义务人康瀚投资未向公司支付股份补偿4,485,506股,未返还该部分股份已获取的公司2017年度现金红利款449,657.62元。公司于2020年11月就建华医院业绩补偿问题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起第二次仲裁,提出以建华医院原股东为被申请人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项下争议的仲裁申请。截至目前,仲裁案尚未裁决。因此,公司是否能够顺利收回2018年度业绩补偿存在不确定性。对此,公司将积极采取后续措施,以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8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公司对相关事项的会计核算进行更加审慎的分析和判断,决定追溯调整2022年度财务报表比较期间的财务数据。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2019年初,公司内审部门在日常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子公司建华医院原董事长梁喜才通过低价高买及虚假采购等手段大肆进行利益输送,涉嫌侵占上市公司资产、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针对这一情况,公司于2019年3月1日向公司所在地浙江省诸暨市公安机关报案。诸暨市公安机关于2019年4月对梁喜才涉嫌侵占上市公司资产情况进行立案,出具《立案决定书》:子公司建华医院原董事长梁喜才涉嫌职务侵占,已被立案侦查。

2022年5月24日,诸暨市人民法院对建华医院原董事长梁喜才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结果如下:1、被告人梁喜才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O一九年七月二十一日起至二O三二年七月二十四日止);2、责令被告人梁喜才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人民币2,090万元;3、诸暨市公安局扣押的摩拉设备中,已查明系建华医院所有的101台摩拉设备依法发还被害单位;其余摩拉设备由公安机关依法发还当事人。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目前该案正在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中,尚未审结。

基于上述案件具体情况及目前进展,公司对相关事项的会计核算进行更加审慎的分析和判断,公司决定追溯调整2022年度财务报表比较期间的财务数据。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

本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影响进行了追溯重述,影响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合并利润表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合并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并发表专项意见:“我们将专项说明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创新医疗2022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并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发表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同意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比较期间的财务数据追溯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全面地反映公司上述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0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该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所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收取服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勇平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余宋平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郭宪明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以及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根据执行审计业务相关准则及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其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出具的相关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对公司情况较为熟悉,在该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所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工作严谨认真,表现了良好的职业精神,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能够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材料。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2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郭立丹因工作安排,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调整后仍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赵阳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赵阳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相关的专业能力,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赵阳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75-87160891

办公传真:0575-87160531

电子邮箱:cxyl002173@126.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山下湖珍珠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311804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赵阳简历

赵阳:男,中国国籍,1983年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MPACC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3月加入公司。曾任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华星创业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3月起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截至目前,赵阳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赵阳于2021年6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3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1]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和准则解释第16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据此,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于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4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陈海军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现场会议董事7名,陈珞珈独立董事和姚航平独立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对会议所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陈珞珈、余景选、姚航平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69.72万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126,967.21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575.09万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112,498.94万元。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2023年的经营计划,公司决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基于梁喜才案件具体情况及目前进展,公司对相关事项的会计核算进行更加审慎的分析和判断,决定追溯调整2022年度财务报表比较期间的财务数据。

(十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二)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十三)同意聘任赵阳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十四)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14:00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内容详见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1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9:15至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山下湖珍珠工业园区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3、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就2022年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登记时间、地点:2023年5月18日9:00至11:30,13:30至15:30;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5、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股东提交的临时提案文件必须采用纸质原件,以快递方式或专人现场提交方式,不晚于2023年5月9日16:30前送达本通知列明的联系地址。专人现场提交的,应至少提前1天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预约书面提案的接收事宜。

6、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山下湖珍珠工业园区。邮编:311804

会务联系人姓名:郭立丹、赵阳

电话号码:0575-87160891

传真号码:0575-87160531

(下转1160版)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