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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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津贴及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报酬实际发放情况及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津贴及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公司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津贴及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报酬实际发放情况及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津贴及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报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确定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
同意确定支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含差旅费)用65万元和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二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5.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审议《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的议案》
7.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8.审议《公司关于确定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
9.审议《公司2023年度流动资金借款及对子公司担保计划的议案》
10.审议《公司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津贴及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报酬实际发放情况及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津贴及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报酬的议案》
11.审议《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 2023-015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12:30时在新疆双河市双河汇金大厦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志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会监事5人,实际到会监事5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年度报告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五、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九、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流动资金借款及对子公司提供借款及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公司2023年度流动资金借款及对子公司提供借款及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十、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确定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津贴及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报酬实际发放情况及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津贴及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公司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津贴及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报酬实际发放情况及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津贴及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报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及《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5号”)、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解释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问题,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同时,准则解释16号要求:“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将对现行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进行了规范。
3.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二)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15号及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及《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及《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2023-018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赛股份”)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度计提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 2022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及金额
2022年度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41,926,355.67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二、 本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对应收账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坏账准备,经测试2022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166,271.70元。
单位:元
■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对其他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分三段分别计提坏账准备,经测试2022年度年初坏账准备余额243,818,660.56元,年度内计提坏账准备2,558,973.76元,转回坏账10,604,525.18元,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235,773,109.14元。
单位:元
■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预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在审计过程中,对期末存货检查核实数量及状态,对于能够获取公开市场销售价格的产品,独立查询公开市场价格信息,并将其与预计售价进行比较,对于无法获取公开市场销售价格的产品,选取样本,将产品预计售价与最近或近期的实际售价进行比较,重新计算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经测试,2022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4,689,108.00元。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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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子公司正大钙业二期项目资产减值测试情况,按正大钙业二期项目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年初计提减值准备1,243,474.45元,2022 年度内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2,512,002.21元,报告期末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余额3,755,476.66元。
三、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2022 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净额41,926,355.67元,减少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41,926,355.67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的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的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计提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减值。
六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客观原则和谨慎原则,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本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 2023-021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赛股份”)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审慎原则,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专用线扩建项目”募投项目的原计划投资建设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4年4月。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4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0,453,64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9,999,990.29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5,726,415.0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4,273,575.20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28日全部到账。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2)00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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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基于实际情况及秉持审慎原则,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的总体环境、公司发展战略及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2022年,由于政府部门对煤炭安全生产的重视及开采产能的限制,以及宏观经济下行的影响,该地区煤炭生产量进一步缩减。公司控股子公司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煤炭运输业务拓展出现困难,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专用线扩建项目”尚未实施。公司对该募投项目重新做了研究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了优化调整。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及未来发展规划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本次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审慎原则,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专用线扩建项目”进度作出调整。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性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赛股份本次募集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赛股份”)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4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10,453,64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9,999,990.29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726415.0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4,273,575.20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28日全部到账。由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2)00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554,273,575.20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偿还银行贷款129,998,940.00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26,158,421.83元(包括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1,889,685.43元和扣除银行手续费5,898.80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2月2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河兵团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老河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募集资金专户初始金额及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受宏观经济下行、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公司原有的仓储物流业务规模呈现下滑趋势,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和“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专用线扩建项目”均尚未实施且已搁置超过一年,需进行重新论证。
(1)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
公司“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该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粮油储备中心、对现有油脂罐区进行改造,新建冷链中心、物流分拨中心和物流交易中心。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规定,目前已经取消了“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中央储备粮由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直属企业承储,禁止其他市场主体承储中央储备粮。本募投项目原计划按国家储备粮仓库标准建造粮库从而承接储备粮仓库业务,上述政策限制导致本募投项目中的粮库需求面临重大不确定性。
此外,本募投项目原计划投资新建冷库设施,主要原因系老河口市在2022年之前冷库设施极为不足,市内仅有一家商用冷库运行。2022年,与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同位于老河口市的老河口市绿沃投资有限公司与京东物流合作建立了京东农场冷链仓储物流中心,现已投入使用,导致公司在当地投资运营冷库面临更大的市场竞争。
因此,公司对该募投项目重新做了研究和评估后认为该项目当前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以及自身实际状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也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该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2)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专用线扩建项目
2022年,由于政府部门对煤炭安全生产的重视及开采产能的限制,以及宏观经济下行的影响,该募投项目所在伊犁地区煤炭生产量有所缩减。伊犁地区是新疆主要产煤地之一,煤矿储量较大,周边地区以工业为主企业对煤炭需求量较大,未来煤炭的储运仍有一定的增长空间。公司将进行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基础保障性设施的建设,后续仍将推进该募投项目,募投项目继续实施期间,公司将结合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合理安排,力求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系运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13,000万元,目前已实施完毕,该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公司运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优化财务结构,提升综合竞争能力。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3月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前归还至各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2022-012”号临时公告)。
2022年8月18日,因公司工作人员疏忽,公司在转出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款项时,多转出一笔2,000万元款项,导致公司当年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达到37,000万元,超出董事会批准额度。公司在自查发现此事项后,已于2022年11月18日提前将上述2,000万元款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2年12月9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3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2022-016”号临时公告)。
2022年度,公司共使用30,000万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部分资金滚动使用),用于现金管理的产品包括六个月的定期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共计获得理财收益141.59万元。2022年12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及理财收益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因工作人员疏忽,公司2022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为37,000万元,超出董事会审议批准额度2,000万元,公司自查发现此事项后提前将上述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将此事项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的
审核意见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年度募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要求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通过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交谈,查询募集资金专户,审阅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查阅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用途、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因工作人员疏忽,公司2022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为37,000万元,超出董事会审议批准额度,公司自查发现此事项后提前将超出额度款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在《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此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除上述事项外,新赛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公告文件
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专用线扩建项目”的计划投资建设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3年2月延长至2024年4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董事、监事津贴及高级管理人员年薪
报酬实际发放情况及关于2022年度董事、
监事津贴及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7日、2022年5月19日依次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董事、监事津贴及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报酬的议案》。详见相关内容已于2022年4月28日、2022年5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公司收到第五师国资委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度师市国有企业负责人年薪分配工作的通知》(师国资发〔2022〕58号,以下简称《通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对《通知》中关于公司负责人及副职年度薪酬标准进行讨论研究,并结合2021年公司工作实际情况,最终确定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津贴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标准,严格按照国资监管和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报酬按月预发基薪,并根据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考核结果做年终结算和发放。2021年度执行标准如下:
一、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际发放情况
■
公司董事、监事津贴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标准的制定及薪酬发放符合国资监管、证券监管相关政策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二、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津贴及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报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2023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董事、监事津贴及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报酬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2022年度工作实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津贴及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报酬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一)董事
1、公司董事长年薪标准为25万元人民币;
2、担任董事长的董事领取年度报酬,不再领取董事津贴;董事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领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报酬,不再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属的其他企业任职且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3、公司外部非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为(税后)2万元人民币;
4、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为(税后)4万元人民币。
(二)监事
1、监事会主席年薪标准为总经理年薪的60%至90%,按2021年度考核后的结果发放;
2、担任监事会主席的监事领取年度报酬,不再领取监事津贴;在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且领取职务报酬的监事,不再领取监事津贴;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属的其他企业任职且领取薪酬的监事,不再领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
1、公司总经理年薪标准为25万元人民币;
2、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标准为总经理年薪的60%至90%,按2021年度考核后的结果发放。
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报酬事项,将严格按照国资监管和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报酬按月预发基薪,并根据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考核结果做年终结算和发放。
三、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董事、监事津贴及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报酬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2023-019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允、合理的交易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赛股份”)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均表示同意;同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情况说明: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1)从2018年起本公司贷款需要新疆艾比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比湖投资公司”)担保,对方收取担保手续费1%,预计2023年由其担保贷款额50,000.00万元,需支付担保费471.70万元。
(2)根据生产经营所需,预计2023年应付新疆双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双能电力”)1,370万元。
新疆新赛精纺公司与双能电力签订了《供用电合同》全年合同,约定向新疆新赛精纺有限公司供电,预计2023年电费总额为80万元;双河市新赛博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双能电力签订《供用电合同》,预计合同金额260万元;博乐市正大钙业有限公司与双能电力签订《供用电合同》,预计合同金额507万元;新赛股份总部与双能电力签订《供用电合同》,预计合同金额3万元;新疆新赛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与双能电力签订《供用电合同》、《供用汽合同》,预计合同金额370万元;双河市新赛聚鑫钙业有限公司与双能电力签订《供用电合同》,预计合同金额150万元;上述协议或合同约定,最终以实际用量和当地物价部门核准价格进行结算,另外还就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供电设施维护管理、供电方式、供电质量、用电计量、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预计2023年度发生电费合计在1370万元范围以内,其中:新赛纺织公司、新赛精纺公司80万元、博汇农业公司260万元、博乐正大钙业公司507万元、新赛股份总部3万元、生物蛋白公司370万元、聚鑫钙业公司150万元。
(3)预计新疆新赛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新疆昊星八十二棉业有限公司棉籽0.75万吨、八十三棉业公司1.5万吨、八十四棉业公司0.5万吨、八十五棉业公司0.75万吨、八十六棉业公司1万吨、新疆双河水控八十九棉业有限公司1.5万吨、九十棉业公司1.5万吨、九十一棉业公司0.5万吨,合计采购棉籽8万吨,预计单价3000元/吨,采购总金额预计24,000.0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总额,最终以实际发生数为准,并在年度结束后向董事会、监事会提出书面报告。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
(一)新疆艾比湖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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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财务数据系新疆艾比湖投资有限公司单体报表数据,未经审计。
新疆艾比湖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34.16%股权,系公司控股股东。
(二)新疆双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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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财务数据系新疆双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报表数据,未经审计。
新疆双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新疆艾比湖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新疆双河水发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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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财务数据系新疆双河水发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新疆双河水发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25%股权。
三、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比较稳定,关联方都具有足够的履约能力,且一直以来双方都信守合同和承诺,没有出现过违约情况。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双方正常经营所需,各关联方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的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包括接受关联方担保并支付担保费,向关联方采购电、暖气,向关联方销售皮棉和向关联方采购棉籽,定价系按政府定价、市场价或参考市场价格的协议价格执行,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疆新赛精纺有限公司、双河市新赛博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博乐市正大钙业有限公司、新疆新赛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双河市新赛聚鑫钙业有限公司已与新疆双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供用电合同》;新疆新赛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已与新疆双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供用汽合同》。上述协议或合同约定,以实际用量和当地物价部门核准价格进行结算,还就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供电设施维护管理、供电方式、供电质量、用电计量、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在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由经营管理层在预计金额以内在年度内与相应关联方签订合同,并严格执行决议。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交易均与日常经营相关,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对关联方的依赖。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就《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事前认可,认为: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子项议案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事前认可,对上述议案均表示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同意。
详见相关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
九、公司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程序合法、价格公允,符合自愿平等、公平公允原则,未发生违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十、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下转116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