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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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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82版)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书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2023年5月11日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陈立虎

2023年04月28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立虎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注: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签署日期:

证券代码:688533 证券简称:上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7

苏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 13点 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元和科技园中创路333号公司三楼北C106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2、13、14、1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10、12、13、14、15、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13、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苏州上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二)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有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信函以邮戳时间为准,传真以到达时间为准。

(四)登记时间、地点登记时间:2023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登记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元和科技园中创路333 号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1、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科技园中创路333号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5133

联系电话:0512-65795888

传真:0512-65795999

邮箱:sonavox_zq@chinasonavox.com

联系人:郭鹏、朱文元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533 证券简称:上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8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声电子”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书面文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三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李蔚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以书面、记名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度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与讨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规范运作、科学决策,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全面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要求,编制完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大家一致通过该议案,并形成决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和审议,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大家一致通过该议案,并形成决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监事会同意《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以上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大家一致通过该议案,并形成决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对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大家一致通过该议案,并形成决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现金流状况与持续回报股东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以上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大家一致通过该议案,并形成决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上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大家一致通过该议案,并形成决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综合公司各项现实基础、经营能力、2023年度经营计划和公司发展战略,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状况,本着“稳健、谨慎”的原则下组织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大家一致通过该议案,并形成决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苏上[2021]第007号文件《关于工资定级标准调整的决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的情况下制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以上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大家一致通过该议案,并形成决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保持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监事会同意《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以上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大家一致通过该议案,并形成决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是企业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5亿元(最终发生额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授信有效期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以上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大家一致通过该议案,并形成决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以上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大家一致通过该议案,并形成决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和审批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以上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大家一致通过该议案,并形成决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以上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大家一致通过该议案,并形成决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上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大家一致通过该议案,并形成决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以上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大家一致通过该议案,并形成决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了《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以上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大家一致通过该议案,并形成决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33 证券简称:上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9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5,000万元(含155,000万元,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批准为定)。

融资方式,将继续采用银行授信贷款、流动资金纯信用贷款。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单据质押、存单质押、境内融贷通、境外贷等多种方式等,货币以人民币、美元、欧元三种,根据借款条件、借款利率、汇率等多种因素择机选择,授信额度、生效期限和业务品种最终以上述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事宜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前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33 证券简称:上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0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5)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6)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7)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跃华先生,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2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王亮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从2021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谢亮红女士,202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而定。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45万元。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由双方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信永中和2023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须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33 证券简称:上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1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4,270,810.3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80元(含税)。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000万股测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88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3.04%。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上述《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现金流状况与持续回报股东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33 证券简称:上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2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与履职情况,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2023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领取标准为:税前8万元/年。

2、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结合公司苏上[2021]第007号文件《关于工资定级标准调整的决定》及岗位职责等相关规定作为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进行薪酬结算与发放;

3)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津贴、年度基本奖励、年度贡献奖励构成等;年度奖励金额的发放,将根据公司2023年的经营结果与年度营利能力,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及相应岗位履职能力、履职情况决定;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及因换届、改选新任的,根据其实际任期按此方案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外部董事出席会议及来公司现场考察的差旅费用,在每次差旅发生时凭有效票据按实报销。

(三)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可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高管2023年度薪酬方案,并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33 证券简称:上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3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预计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5,0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使用不超过值5,0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实际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即美元、欧元等。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

2、业务规模和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5,0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授权事项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宜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总监与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预计额度范围内发生的单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无需再提交董事会审议。超出额度范围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产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6、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程序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可最大限度避免制度不完善、工作程序不恰当等因素造成的操作风险;

2、公司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内审部门将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衍生品交易。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以及交易违约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33 证券简称:上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4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下转118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