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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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88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028.8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851.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13日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368955_I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3,508,403.92元,尚未使用的实结募集资金余额113,428,531.86元(其中包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8,328,877.73元),尚未使用的应结募集资金余额为113,428,531.86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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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于2021年4月14日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除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外,公司鉴于“扩产汽车电子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茹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称“茹声电子”),根据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需求,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茹声电子提供8,000.00万元借款用于实施“扩产汽车电子项目”。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上述借款事项及对茹声电子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户事宜的具体实施。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与茹声电子、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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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苏州上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6.8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55.30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合计人民币1,632.13万元的募集资金置换。上述事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10日出具了《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368955_I02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已于2021年8月5日完成对上述资金的置换。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2021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暨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补充确认了超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期限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其他事项维持原有标准不变。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其他事项维持原有标准不变。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0元。2022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一、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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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月 28 日
附表1: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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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33 证券简称:上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5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会计政策内容。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 月 28 日
证券代码:688533 证券简称:上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6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聘任证券
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补选独立董事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工作。
一、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推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石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石寅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石寅先生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科创板独立董事课程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郭鹏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附后),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郭鹏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512-65795888 转 8321 传真:0512-65795999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元和科技园中创路 333 号
邮箱:sonavox_zq@chinasonavox.com
特此公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8日
附:石寅先生简介
石寅,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1年7月出生,博士学历。1970年10月至1973年8月苏州吴县晶体管厂技工;1973年9月至1977年5月南京邮电学院半导体专业学生;1977年6月至1978年9月苏州吴县晶体管厂技术员;1978年10月至1986年6月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硕士、博士研究生;1982年6月至1987年6月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助理研究员;1987年7月至1990年6月德国汉堡工业大学客座教授;1990年10月1992年11月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副研究员;1992年12月至今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曾任学位委员会主任,总工程师;2022年4月苏州华芯微电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附:郭鹏先生简历
郭鹏,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7年7月出生。2009年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10年3月至2013年9月就职于捷安特(中国)有限公司,任会计;2013年10月至2015年4月就职于德尔福电子(苏州)有限公司,任成本会计;2015年5月至2017年5月就职于沃太能源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17年6月至2022年8月就职于苏州捷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现就职于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内审部部长兼证券部部长。
证券代码:688533 证券简称:上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7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42,500.00万元。截至2023年4月27日,公司已实际为本次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965.74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其业务发展规划,并结合子公司的实际需求,预计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42,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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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分别在上述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相关要求,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苏州乐玹音响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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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苏州延龙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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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苏州智音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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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苏州茹声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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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声电子(合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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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的方式、期限、金额及反担保等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在办理实际业务时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有助于提高公司融资与结算业务的运作效率,满足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且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持续经营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一)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促进子公司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子公司(含子公司之间)在公司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提供担保,并合理预计2023年对外担保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相关规定,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关于授权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基于目前对公司及子公司在2023年度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进行的合理预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授权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系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3年4月27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965.7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2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3.56%。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元。
特此公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33 证券简称:上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3-28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声电子”或“公司”)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88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028.8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851.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13日全部到账,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368955_I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3,508,403.92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0.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13,428,531.86元,占年度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的比例为41.84%,上述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原因为募集资金项目尚未全部完工,该部分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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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严格履行审批及审议程序。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
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项使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1年度,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以下共同简称为“开户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另外,本公司与子公司苏州茹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茹声电子”)、东吴证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同上述银行共同简称为“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与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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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初始存放金额27,106.42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25,851.12万元差异1,255.30万元,原因系初始存放金额中尚未扣除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
[注2]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除上述账户余额外,公司尚有0.00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6.8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55.30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合计人民币1,632.13万元的募集资金置换。上述事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10日出具了《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368955_I02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已于2021年8月5日完成对上述资金的置换。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均尚在建设,不存在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资金投资项目最近三年实现效益的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2021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暨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补充确认了超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期限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其他事项维持原有标准不变。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其他事项维持原有标准不变。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0.00元,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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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15,341.15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11,342.8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包含购买理财产品0.00万元,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43.88%,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扩产扬声器项目、扩产汽车电子项目”的建设期由2022年4月延长至2023年6月。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等均未发生变更。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东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声电子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十、上网公告附件: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表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附表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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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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