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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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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1194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晓钧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田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晓钧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涛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刘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晓钧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晓钧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涛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7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股转增0.45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本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218,884,518.88元。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本余额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方案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截至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公司股份1,379,0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98,655,40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1,379,000股,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7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2,881,744.8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0.03%。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拟每10股转增4.5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98,655,40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1,379,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转增223,774,384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98,655,409股变更为722,429,793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1,125,791,802.17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2,231,498.79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12,881,744.8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营B2B电子商务和产业互联网平台,多年来我国 B2B 电子商务市场的交易规模一直以较快速度增长,2022年中国产业电商市场规模达31.4万亿元,较2021年的29.11万亿元同比增长7.86%;同时,2018-2021年中国产业电商市场规模(增速)分别为22.5万亿元(9.8%)、25万亿元(11.11%)、27.5万亿元(10%)、29.11万亿元(5.85%)。近年来,伴随着我国产业电商(B2B)在垂直工业领域的快速崛起,公司业务不断深入钢铁、化工、煤炭、建材、涂料、造纸、玻璃、卫生、医药、农资、粮油、纺织、机械、电子和物流等传统产业链,产业互联网和产业数字化进入战略发展机遇期。

2、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定位B2B电子商务和产业互联网平台。以工业电子商务为基础,以产业大数据和产业数字化为支撑,为相关行业提供工业品和原材料的网上商品交易、商业信息服务和数字技术服务。

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77.52%,归母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达到92.05%。

3、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40,268,974,930.85元,归母净利润1,125,791,802.17元,净资产收益率为23.17%,盈利水平较高,公司业务还处于持续发展中,增长较快,为保障公司业务增长,公司有较高的资金需求。

4、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稳定回报,鉴于公司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为了大力拓展公司业务空间,提升行业地位和影响力,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主要是从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的角度考虑到公司资金需求量较大,需要留存适量的现金用于业务拓展,降低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本,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不会损害投资者利益。

5、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上市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扩张,2020年至2022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1.38%、14.21%和23.17%,收益较高。

基于此,为了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把握未来增长机会的同时保持财务灵活性,董事会制定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23年度,未分配利润主要作为内生资本留存,有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率,防止发生资金风险,为公司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及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现状,有利于回报公司广大股东,增强股东对公司的发展信心,提升公司股票的流动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投资者合理回报、现金流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现将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1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21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2,727,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7,359,891.57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7月24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25日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G1162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说明:截至2022年4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相关项目予以结项。

(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990,858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4.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66,066,635.5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5,959,147.71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1月13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13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905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说明: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方案进行,包含其产生的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IPO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IPO保荐机构”)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北京银行双秀支行、华夏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19-001)。

2020年6月,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工作开展的需要,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担任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与西部证券终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西部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金公司承接。因此,公司、中金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0-057)。

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国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国联视讯(海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国联视讯(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与国联视讯(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与国联视讯(海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63、2021-066)。

2022年4月11日,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建设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全部募集资金相关项目予以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2-027)。

2022年5月23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部分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注:截至2022年4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相关项目予以结项。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注销。(公告编号:2022-061)。

(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0-075)。

2022年6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国联智运(宁波)科技有限公司、国联智慧仓储科技(宁波)有限公司为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源支行分别与国联智运、国联智慧仓储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2-042、2022-047)。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