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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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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账号:110916452710606)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已经按照相关规定支取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零,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经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告编号:2022-091)

三、2022年1-12月份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年度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建设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全部相关项目予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3,243.2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并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2-027)。

2022年5月6日,公司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六区3号楼国联股份二层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2-033)。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2《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非公开发行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2-003)。

2022年12月30日,公司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公司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归还全部授权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3-001)。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12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够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0-076)。

2020年12月23日、12月24日、12月25日,公司共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人民币购买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工行搜宝商务中心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北京银行双秀支行购买了保本型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0-081)。

上述12亿人民币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1月28日、3月1日、9月27日、9月28日到期,赎回本金12亿元,取得收益人民币13,932,739.75元,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06、2021-013、2021-051)。

2021年1月29日、3月3日、3月12日共计使用3.7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一北京银行双秀支行的单位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06、2021-013、2021-016)。

上述3.73亿元人民币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11月29日到期,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3.73亿元,取得收益人民币8,625,561.64元,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60)。

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够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64)。

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14日、2021年12月15日,公司共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人民币购买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一北京银行双秀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一工行搜宝商务中心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购买了结构型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65)。

2022年1月13日、1月18日、1月20日,公司购买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2.5亿元、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一北京双秀支行2.5亿元、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1.5亿元结构性存款到期,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6.5亿元,取得收益人民币1,745,068.49元,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2-005、2022-006)。

2022年9月16日、9月19日,公司购买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一工行搜宝商务中心支行1.2 亿元、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1亿元结构性存款到期。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2.2 亿元,共取得收益人民币 4,077,733.49元,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2-064)。

2022年11月28日公司购买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一北京双秀支行1.3亿元结构性存款到期。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1.3亿元,共取得收益人民币3,831,260.27元,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2-074)。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10亿元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2022 年1月28日、2022年2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场地取得的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变更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建设项目”、“基于 AI 的大数据生产分析系统研发项目”、“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基于云计算的企业数字化系统集成应用平台研发项目”中场地取得的实施方式。实施方式由“场地购置”变更为“直接购买及/或通过股权收购方式取得场地”。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2022-014)。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

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我们认为,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国联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意见:国联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国联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表1:

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 2023-025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会议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为更好地回报股东,公司拟定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7元(含税),实际派发金额以公司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5股。如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9)。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为保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其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泉、钱晓钧、刘源、田涛、程社鑫、刘俊宅、潘勇、王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拟定如下: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8万元/年(税前)。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松博、边江、马江涛、李玉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高级管理人员钱晓钧、潘勇、田涛、刘源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会议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专项说明》。

会议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专项说明》。

会议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上述第一、三、五、七、八、九、十二、十三、十五、十六项议案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下午14:00,会议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六区三号楼二层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7)。

会议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备查文件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东开发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与国联视讯(海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63、2021-066)。

2022年4月11日,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建设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全部募集资金相关项目予以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2-027)。

2022年5月23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部分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注:截至2022年4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相关项目予以结项。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注销。(公告编号:2022-061)。

(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0-075)。

2022年6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国联智运(宁波)科技有限公司、国联智慧仓储科技(宁波)有限公司为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源支行分别与国联智运、国联智慧仓储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2-042、2022-047)。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账号:110916452710606)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已经按照相关规定支取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零,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经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告编号:2022-091)

三、2022年1-12月份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年度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建设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全部相关项目予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3,243.2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并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2-027)。

2022年5月6日,公司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六区3号楼国联股份二层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2-033)。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2《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非公开发行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2-003)。

2022年12月30日,公司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公司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归还全部授权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3-001)。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12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够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0-076)。

2020年12月23日、12月24日、12月25日,公司共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人民币购买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工行搜宝商务中心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北京银行双秀支行购买了保本型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0-081)。

上述12亿人民币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1月28日、3月1日、9月27日、9月28日到期,赎回本金12亿元,取得收益人民币13,932,739.75元,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06、2021-013、2021-051)。

2021年1月29日、3月3日、3月12日共计使用3.7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一北京银行双秀支行的单位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06、2021-013、2021-016)。

上述3.73亿元人民币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11月29日到期,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3.73亿元,取得收益人民币8,625,561.64元,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60)。

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够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64)。

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14日、2021年12月15日,公司共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人民币购买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一北京银行双秀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一工行搜宝商务中心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购买了结构型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65)。

2022年1月13日、1月18日、1月20日,公司购买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2.5亿元、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一北京双秀支行2.5亿元、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1.5亿元结构性存款到期,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6.5亿元,取得收益人民币1,745,068.49元,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2-005、2022-006)。

2022年9月16日、9月19日,公司购买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一工行搜宝商务中心支行1.2 亿元、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1亿元结构性存款到期。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2.2 亿元,共取得收益人民币 4,077,733.49元,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2-064)。

2022年11月28日公司购买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一北京双秀支行1.3亿元结构性存款到期。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1.3亿元,共取得收益人民币3,831,260.27元,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2-074)。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10亿元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2022 年1月28日、2022年2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场地取得的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变更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建设项目”、“基于 AI 的大数据生产分析系统研发项目”、“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基于云计算的企业数字化系统集成应用平台研发项目”中场地取得的实施方式。实施方式由“场地购置”变更为“直接购买及/或通过股权收购方式取得场地”。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2022-014)。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

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我们认为,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国联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意见:国联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国联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表1:

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 2023-025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会议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为更好地回报股东,公司拟定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7元(含税),实际派发金额以公司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5股。如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9)。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为保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其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泉、钱晓钧、刘源、田涛、程社鑫、刘俊宅、潘勇、王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拟定如下: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8万元/年(税前)。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松博、边江、马江涛、李玉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高级管理人员钱晓钧、潘勇、田涛、刘源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会议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专项说明》。

会议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专项说明》。

会议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上述第一、三、五、七、八、九、十二、十三、十五、十六项议案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下午14:00,会议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六区三号楼二层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7)。

会议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备查文件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于2022年4月27日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8666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审计报告中解释性说明段的内容

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段为:“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附注五、(三十九)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述,国联股份2022年对部分交易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相关交易金额为3,369,479.38万元,确认的营业收入为57,711.33万元。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解释性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4 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发表带解释性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为:“我们认为国联股份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对部分交易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的事项是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了强调事项段,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立信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此董事会表示理解,董事会将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将根据事项发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长远发展。

四、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认识到上述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一定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密切关注具体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公司后续将深入贯彻“平台、科技、数据”产业互联网发展战略,持续稳定推进公司主营业务体系,实现营业收入和利润的同比快速增长的同时,积极推动数字技术在企业和产业内的落地和发展,持续提升公司的产业影响力、竞争壁垒及可持续发展能力。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与董事会和立信会计师充分沟通,我们认为,立信依据相关情况,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董事会的专项说明,同时我们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妥善处理好相关事项,努力消除该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作为公司监事,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业绩预增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与注册会计师沟通,自2022年起,公司将部分自营交易额调整为净额法确认收入,相应2022年营业收入由7,396,376.00万元调整为4,026,897.49万元,同比增加8.16%,其他财务数据不存在差异。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具体情况如下:

预计2022年营业收入为 7,265,000.00 万元至 7,340,000.00 万元,同比增加95.14%至97.15%。

(三)更正后的业绩情况

自2022年起,公司将部分自营交易额调整为净额法确认收入,相应2022年营业收入由7,396,300.00万元调整为4,026,897.49万元,同比增加8.16%,其他财务数据不存在差异。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841.3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3,120.89万元

(二)每股收益:1.68元。

三、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披露2022年业绩预告时,尚未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随着年度审计工作的深入,经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公司对部分营业收入进行了净额法调整,该调整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出现偏差及更正情况。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更正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更正数据方面不存在分歧。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业绩预告内容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业绩预告更正的数据是公司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后审慎确认的结果,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董事会致歉说明和对相关责任人的认定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差异给投资者带来的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坚持谨慎性原则,保障业绩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公司将以此为鉴,在今后的财务核算工作中审慎判断,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避免此类事项再次发生。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

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1日(星期四)上午10:00-11: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04日(星期四)至05月1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邮箱dongmiban@ueiibi.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8日发布2022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5月11日上午10:00-11:30举行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1日上午 10:00-11: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刘泉先生

董事、总经理:钱晓钧先生

董事会秘书:潘勇先生

财务总监:田涛先生

独立董事:刘松博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5月11日(星期四)上午10:0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04日(星期四)至05月1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dongmiban@ueiibi.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10-63729108

电子邮箱:dongmiban@ueiib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 2023-031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

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独立董事李玉华先生、刘松博先生、马江涛先生、边江先生任期自2017年5月12日起至2023年5月11日止,即将六年届满。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4位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李玉华先生、刘松博先生、马江涛先生、边江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李玉华先生、刘松博先生、马江涛先生、边江先生将继续履职独立董事职责。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提名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赵素艳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赵素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2、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颜色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朱其胜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颜色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赵素艳女士及朱其胜先生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上交所独立董事培训,尽快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未超过六年,未持有公司股票,且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并已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无异议的审核结果。

赵素艳女士、颜色先生、朱其胜先生三位独立董事任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第八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素艳女士简历:

赵素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77年4月出生,北京大学管理学学士,Boston College会计学硕士,美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北京淳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财务与规划部总经理,中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综合财务部总经理,远东宏信有限公司航运事业部财务负责人。

颜色先生简历:

颜色,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曾任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资深经济学家。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

朱其胜先生简历:

朱其胜,男,197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学历。1995年7月至2002年9月,在山东省临朐县委办公室工作;2002年10月至2009年9月,任职于Windows ITPro (北京耀鑫世纪广告有限公司),担任国际中文版大陆区业务主管;2009年10月至2015年7月,任职于北京安锐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15年7月至2015年10月任职于北京安锐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职于北京安锐卓越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74名。

立信2022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9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为本公司同行业9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下转1195版)

(上接119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