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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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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97版)

(3)营销体系

公司形成较为立体、全面且规划长远的营销体系。由销售部、市场战略管理部、技术部组成,分别主要负责客户维护拓展和订单跟踪、市场推广和新领域拓展、技术支持。其中,销售部围绕业务板块分设各事业部,服务于国内的客户群体。同时,公司结合国际化战略,设立国际销售部,主要负责公司全产品线的海外业务拓展。公司在境外设立子公司和办事处,能够及时为客户提供服务和支持。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1 行业发展阶段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代码C35)中的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业(代码3563)。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工信部联规〔2016〕349号《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联规〔2021〕207号《“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公司属于国家当前重点支持的智能制造装备行业。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智能装备制造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21-2023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1年版)》《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规划(2018-2020年)》《“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政策,以及国外出台的《美国先进制造业领导力战略》《智能服务世界2025》《工业4.0:从科研到企业落地计划》《英国工业2050战略》《制造业革新3.0战略实施方案》等政策,发展规划和项目指南均强调重点支持智能制造产业的发展,并且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是“双碳”和“1+N”政策体系中针对新能源领域发布的综合性政策文件,对推动我国新能源领域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同时也为产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广阔的产业政策空间和良好机遇。

1.2 智能制造装备业基本特点及技术门槛

智能制造装备业具有技术更新迭代快、资金密集、产品多领域应用等特点,是技术综合性较强的制造产业,融合了先进制造、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多个领域,综合运用了控制系统设计、传感技术、精密制造技术、智能识别技术等技术。

行业的快速发展要求“智能制造”向“极限制造”发展,要实现以极限效率、极限品质、极限成本为核心的极限制造,就需要导入新思路、新角色,新技术,推动极限制造落地。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全球锂电池制造装备行业领先企业之一,已与新能源科技、宁德时代、比亚迪、国轩高科、蜂巢能源、欣旺达等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继续拓展和深化与远景动力、三星SDI、瑞浦兰钧、耀宁科技、清陶能源、海辰能源、楚能新能源、高景、阿特斯、天能股份、国电投等海内外知名客户的战略合作。公司在专注服务锂电池行业龙头客户的同时,积极开拓光伏、氢能等行业的优质客户,提升在智能制造装备行业的地位,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锂电及泛半导体设备龙头。

公司设有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在研发创新方面,获得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广东省智能化锂电池制造装备企业重点实验室、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等资质认证以及2021年度广东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优秀奖、广东省生产力促进协会科技创新促进奖二等奖、广东省机械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等荣誉奖项;在行业领域方面,荣获2022年度新能源行业十佳系统集成商、2022年度创新技术企业、2022年度集成标杆企业、CBIS2022年度卓越服务企业等荣誉奖项;在社会责任方面,荣获2021年度金牛科创奖、高质量发展上市公司奖、最具社会责任上市公司等荣誉奖项。

在行业技术方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国内外知识产权布局近3000项,并参与了《20184406-T-604数字化车间可靠性通用要求》《GB/T40571-2021智能服务预测性维通用要求》《20182036-T-339智能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术语》等十余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建立。公司主要产品/技术“锂电池热冷压化成容量关键技术与成套装备”、“动力电池制芯工艺全自动装配关键技术与成套装备”、“全自动软包锂电池生产线”、“锂电池激光焊接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经鉴定,总体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碳中和政策大背景下,新能源下游多个应用领域呈现高速增长的态势:全球新能源车销量快速增长,渗透率持续提高,带动动力电池需求上涨;全球电化学储能项目增长迅猛,储能新增装机量不断攀升;光伏装机量再创新高,氢能行业获得政策加码日趋增长。下游需求的提高以及新技术的运用带动全球新能源企业加速扩产和更新换代,成为设备行业增长的主要推动力,市场空间巨大。

(1) 锂电池市场情况

锂电池的下游应用主要为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及储能等领域,该等领域均保持高增长。全球新能源车销售主要集中在亚洲、欧洲和北美市场,亚洲地区为主导,其中,中国市场为亚洲的最大市场。新能源汽车持续渗透,带动动力电池装机量的稳步增长。据韩国研究机构SNE Research统计: 2022年全球动力电池装机量约为517.9GWh,同比上涨71.8%,2017-2022复合年增长率为54%,此外SNE Research还进一步预测了2023年全球动力电池装机量将达到749GWh。

随着可持续能源装机比例的提升,电力系统的灵活性要求提高、储能技术进步推动储能系统大规模应用,储能也进入了发展快车道。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数据显示:2022年全球储能电池出货量130GWh,同比增长170%。储能电池具有性能优异、成本下降空间和政策支持等优势,推动海内外众多企业进行扩产,将成为未来锂电市场的重要增量。

随着全球“碳达峰”战略的实施,动力电池将持续保持高需求,同时储能电池的需求量也逐渐上升,锂电产能增长释放巨额锂电设备采购需求,锂电设备市场空间持续快速扩大。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调研统计,2022年中国锂电生产设备市场规模为1,000亿元,同比增长70%。到2025年锂电生产设备市场规模有望超1,500亿元。国内动力及储能电池企业扩产加速,2022年新增落地产能达480GWh;海外锂电池企业(如LGES、ACC、Northvolt、大众等)扩产加快; 中国锂电池企业出海加快(如CATL德国基地、亿纬锂能匈牙利/马来西亚基地、BYD匈牙利基地等)带动国内锂电设备市场快速增长。

(2) 光伏市场情况

光伏装机量持续攀升,终端需求景气向好。双碳背景下光伏产业加速发展。根据IEA PVPS的统计,2022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为240GW。在多国“碳中和”目标、清洁能源转型及绿色复苏的推动下,按中国光伏协会乐观预计2023-2025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将达到275GW-330GW。装机量的攀升印证终端需求旺盛,而产业链各环节厂商也在积极扩产,不断释放设备红利。

与此同时,行业正处于技术路线变革的关键节点,各家厂商开始布局更为前沿的TOPCon与HJT技术,崭新的工艺和设备需求带给了设备厂商新的机遇。其中,HJT电池因具备更高的转换效率、更低的功率衰减、更简便的生产步骤等优势,已成为光伏产业极具发展潜力的电池技术之一。根据CPIA、浙商证券的统计预测,随着HJT国产设备成熟、经济性改善,将复制PERC技术快速渗透历程, 预计2025年HJT设备市场空间有望超600亿元。

(3) 氢能市场情况

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技术不断成熟,国家政策不断加码,国产化进度超预期。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产销增长迅猛,燃料电池汽车产销均突破3,000辆,同比分别增长105.4%和112.8%。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制氢国,我国年制氢量约为3,300万吨,氢能下游应用前景广泛且巨大。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显示:到2025年,我国的氢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有望达到5万辆。氢能市场的超预期发展将在未来为行业内的设备厂商带来庞大的新兴市场。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3-038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日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组织管理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监督考核。

四、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的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年10万元(税前),本次独立董事薪酬调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追溯至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并对2023年1月至4月的独立董事薪酬差额部分进行补发;其他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2、监事的薪酬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3、2023年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按照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在岗位的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一致同意《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3-052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

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上午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至5月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电子邮箱(ir@liyuanhe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8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5月10日上午11:00-12:00举行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和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以及现金分红预案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上午11:00-12: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周俊雄先生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高雪松先生

独立董事:陆德明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上午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至5月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liyuanhe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2)2819237

邮箱:ir@liyuanhe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3-050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27日,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7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义贤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了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2022年持续健全完善了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内控体系运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7)。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八)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作为关联人,监事会3位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审计资质,具有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往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了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所需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该担保行为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发展所需,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及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及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及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属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交易背景真实可信,定价原则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2年度实际运营情况,编制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3-046)。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就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编制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就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编制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就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更新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49)。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近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3-049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元亨”或“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采取的措施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含30%),即26,491,308股,且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总金额不超过331,000.00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有所增加,公司净资产规模也将有所提升,由于本次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因此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被摊薄。

(一)影响分析的假设条件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亦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以下测算未考虑本文件公告日后除利润分配、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相关假设条件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股数按本预案公告前公司总股本的30%计算,本次发行数量上限为26,491,308股;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331,000.00万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情况、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2023年9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发行完成时间以上交所审核通过且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5、在预测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时,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总股本88,304,362.00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影响,未考虑限制性股票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6、根据《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8,952.19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5,911.37万元;

7、假设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2022年度持平、增长20%和增长40%三种情形(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8、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前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注:2023年末总股本(不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及资本公积转增方案实施)较2022年末总股本增加304,362股,主要系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于2023年1月6日完成登记手续所致。

上述测算中,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进行了计算。公司对2023年度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假设分析是为了便于投资者理解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的损失,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的特别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大幅增强,净资产和股本规模亦将随之扩大。随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陆续使用,公司的净利润将有所增厚,但募集资金使用引致的效益增长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短期内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现有业务。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有较大增长的情况下,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一定幅度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同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都经过严格的论证,其实施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同日公告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相关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的现有业务为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应用领域为锂电池、汽车零部件、ICT等;主要产品以锂电池制造设备为主,具体包括电芯装配线、电池组装线等整线设备,以及涂布机、卷绕机、叠片机、焊接专机、激光模切分条一体机等专机设备。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华东光伏高端装备产业化项目”、“华东新能源高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系公司结合未来下游市场需求及行业发展趋势对现有业务的延伸和扩展,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密切相关,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现有业务规模并形成业务增量,打造第二增长曲线,提升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从而提升公司的长期盈利能力。

五、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人员储备

公司搭建了由研究院和工程中心构成的研发团队。其中,研究院建立了由博士带头的高素质预研团队,负责新领域、共性技术、新工艺的前瞻性预判。研发团队人员稳定且均拥有多年自动化设备的行业经验。

公司自投入光伏业务以来,通过内生和外延的方式形成了覆盖光伏电池片核心工艺设备的高质量、全链条核心技术团队,并持续广纳人才,引入具有产业生产经验及市场影响力的高端技术人才为光伏业务加持,是本次募投项目的坚实基础。

(二)技术储备

公司重视技术研发,坚持自主技术创新和技术立业,研发投入长期处于较高水平。公司布局积累核心知识产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在国内外知识产权布局近3000项,并参与了《20184406-T-604数字化车间可靠性通用要求》《GB/T40571-2021智能服务预测性维通用要求》《20182036-T-339智能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术语》等十余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建立。公司深耕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采用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的模式,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的技术合作,独立承担或牵头参与多项重大科技项目,累积了丰厚的生产经验和技术储备,形成由感知技术、控制技术、执行技术、数字化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构建的核心技术体系,是公司作为全球锂电池制造装备行业领先企业之一的坚实基础。

顺应行业趋势和政策支持方向,公司战略布局光伏设备领域的核心技术,依靠自主研发先进关键共性技术,开展多项创新项目,与国内外知名实验室合作积累行业数据,由低壁垒向高壁垒外延,微米精度向纳米精度外延,积极探索异质结单机设备及光伏整线技术。目前公司已具备丝网印刷机的量产能力,逐步研发并掌握清洗制绒、PVD、PECVD的核心工艺。

(三)市场储备

公司是全球锂电池制造装备行业领先企业之一,已与比亚迪、宁德时代、国轩高科、蜂巢能源、欣旺达、新能源科技等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积极开拓了远景动力、三星 SDI、福特汽车、瑞浦兰钧、海辰能源、楚能新能源、京威股份、小鹏汽车、阿特斯、清陶能源、天能股份等海内外知名客户。

公司在专注服务锂电池行业龙头客户的同时,积极开拓光伏、氢能等行业的优质客户,与光伏头部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不断拓展光伏设备产品线、布局新型光伏电池路线,目前已实现部分机型交付,部分机型的技术验证获得客户认可。公司2022年分别与冯阿登纳、上海森松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光伏(HJT)领域展开深度合作。公司积极研发光伏电池片的核心工艺设备,积累了优质光伏电池生产商的客户资源,客户群体涵盖华晟新能源、宁德时代、天合光能、高景太阳能等。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良好储备,未来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储备。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将进一步打开销售市场,提高市场份额。

六、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针对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将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具体包括:

(一)深度挖掘现有及潜在市场,确保募投项目产能的消化

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制造设备、汽车零部件制造设备以及其他领域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以锂电池制造设备为主。公司营销中心着力加大现有市场的深度挖掘及潜在市场的开拓力度,对未来产能的消化提供了良好的保障:一方面,公司将发挥战略客户和品牌优势,继续与国内锂电池领域领先企业保持紧密合作,在现有客户和市场的基础之上,纵向丰富产品线。同时积极开拓智能仓储、光伏、氢能等行业的优质客户,与光伏头部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不断拓展光伏设备产品线、布局新型光伏电池路线。另一方面,公司进一步健全营销网络,打造全球化的销售布局,积极拓展海外客户业务。目前,公司已在德国汉堡设立了子公司,同时在美国洛杉矶、加拿大多伦多、德国汉诺威、慕尼黑等地都设立了办事处。

(二)加强成本费用管控,提升净利润率水平

订单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公司将不断通过强化供应链管理及整合能力,充分利用公司规模化采购的优势,与多个供应商进行谈判,向供应商争取价格优惠,强化原材料采购成本的管控。公司对各个部门开展绩效考核,进一步加强人力成本及其他费用管控,简化工作流,提升人力资源的利用率,优化人力成本,以及减少不必要费用支出,有效控制成本费用,努力提升公司毛利率水平和净利率水平。

(三)积极稳妥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升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及募集资金项目投入后,将有利于巩固及扩大销售规模,有利于提升市场份额、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充分做好募投项目开展的筹备工作;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合理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四)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有效地使用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章程》和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相关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

(五)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经营和管理效率,控制经营和管理风险。

(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制订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进一步明晰和稳定对股东的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的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未来经营结果受多种宏观及微观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对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七、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做出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承诺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方案,则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八、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3-047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更新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等相关文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下转1199版)